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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中国原则、九二共识及一中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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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31 23:47:5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一个中国原则、九二共识及一中各表
一个中国原则、九二共识及一中各表

----兼论是否应该为马英九预留政治机会?

作者:肖永国

    “一个中国原则”与“一中各表”在两岸各有“冰火两重天”的政治效果。具体地说,在台湾民众、政党、执政当局及政治领导人看来,“一个中国原则”无异于“洪水猛兽”。相似的,马英九执政当局奉为“政治护身符”的“一中各表”,在中国大陆遭到“千夫所指”的“政治待遇”。如果细究个中缘由,除去两岸意识形态作怪的因素外,主要还在于两岸历史隔绝、社会封闭和人员交往不足等问题所致。

    事实上,“一个中国原则”、“九二共识”及“一中各表”在两岸的历史、现实和未来中,都发挥着核心和关键的政治基础作用。为更好的促进两岸关系的发展,有必要对三者的历史缘起、社会脉络及时代需要做科学的政治解读。

    一、“一个中国原则”的“前世今生”;

    关心两岸关系发展的民众对中国大陆坚持的“一个中国原则”都能做到耳熟能详的程度。中国大陆始终坚持的“一个中国原则”的政治内涵就是:“世界上只有一个中国,台湾是中国的一部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代表全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但是在遭到台湾上下齐声政治反对时,不明就里的两岸民众甚至也认为“一个中国原则”是“阻碍”两岸统一的“根本原因”。这可是对“一个中国原则”最大的政治诬蔑。

    严格地说,“一个中国原则”是两岸在共同维护中国主权和领土完整的过程中,两岸人民用实力、智慧和鲜血铸就的两岸关系生存和发展的政治根基。这才是“一个中国原则”的本来政治面目。

    之所以会产生“一个中国原则”, 准确地说,完全是拜台湾内外***中国的政治势力“所赐”。

    中国台湾自中国内战造成两岸政治对立以来,频繁遭受日本侵略者、美国妄图***中国的政治势力及台湾内外勾结试图独立的政治势力等造成的中国主权和领土***的政治危机。这些政治危机促使两岸在保留政治对立的条件下,均坚持台湾是中国的一部分、只有一个中国的政治立场,两岸共同反对制造“两个中国”和“台湾独立”。这才有了两岸和平和两岸关系。而且,在两岸关系存续的过程中,凡是危害这一原则立场的任何政治行为都会导致两岸关系的波动或反覆,甚至会直接危害两岸和平。

    由此可见,两岸关系存在和发展的政治前提就是两岸共同维护中国的主权和领土完整。这不仅是“一个中国原则”的核心所在,也是“+++国”自1949年10月1日以来始终做为中国领土上的一个地方当局得以存在和发展的唯一原因。

    这并非我们的逻辑判断,而是在一九四九年后相当长的时间里,两岸中国人在“世界上只有一个中国、台湾是中国领土的一部分”这一根本问题上形成的政治共识。早在一九五八年十月,中国台湾的主权和领土遭到美国***中国的政治势力危害之际,中国人民解放军在进行炮击金门的战斗时,毛**主席就向台湾当局公开指出:“世界上只有一个中国,没有两个中国。这一点,也是你们同意的,见之于你们领导人的文告。”一九七九年一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发表《告台湾同胞书》,指出“台湾当局一贯坚持一个中国的立场,反对台湾独立。这就是我们共同的立场,合作的基础。”

    基于两岸的政治对立和政治隔绝,两岸共同坚持的“一个中国”、“反对台湾独立”的政治立场做为一种政治默契存在于两岸之间。随着两岸关系不断地发展,两岸终于有机会以特殊的方式建立政治联系之际,两岸共同坚持的这一政治立场,就以“九二共识”的方式予以表现。

    二、“九二共识”的“石破天惊”;

    台湾执政当局遵循“台湾宪法”,为积极促进两岸统一,设立“国家统一委员会”。该委员会于1992年8月1日举行第八次全体委员会议,就两岸关系的现状与未来做出政治结论:“海峡两岸均坚持‘一个中国’之原则,但双方所赋予之涵义有所不同”、“为建立****均富的统一的中国而贡献智慧与力量”。 该结论即为台湾执政当局做出的“八一结论”。

    中国大陆在认真研究了台湾单方面对两岸关系的现状及未来做出的政治定义后,结合两岸几十年的发展历程及“一个中国原则”的政治核心,通过大陆和台湾政治机构分别设立并政治授权的大陆海峡两岸关系协会和台湾“海峡交流基金会”的方式,于1992年11月两岸就“一个中国”达成如下共识:“各自以口头方式表明‘海峡两岸均坚持一个中国原则’”。这就是“九二共识”。

    具体地讲,“九二共识”的政治表述,两岸各自口头表达为:

    1、  中国大陆政治授权的海峡两岸关系协会的表述是“海峡两岸都坚持一个中国的原则,努力谋求国家统一。但在海峡两岸事务性商谈中,不涉及一个中国的政治涵义。”

    2、  台湾政治授权的海峡交流基金会的表述是“在海峡两岸共同努力谋求国家统一的过程中,双方虽均坚持一个中国的原则,但对于一个中国的涵义,认知各有不同”。

    由此可见,两岸均承诺“海峡两岸均坚持一个中国原则”和 “努力谋求国家统一”的态度,暂时搁置的是对“一个中国”政治含义的争议。这就是“九二共识”的政治内涵。

    “九二共识”最大的历史贡献就是将两岸长达四十多年的“政治默契”通过两岸特殊政治授权的“两会模式”,以口头的表达方式予以正式政治确认,不仅见诸于“两会”来往的函件中,更是以两岸公开的刊物或讲话的方式存在于两岸关系发展之间。“九二共识”不仅成为两岸正式沟通、协商和谈判的政治基础,更表达了两岸共同维护中国的主权和领土的政治责任和义务。

    但是,必须说明的是:“世界上只有一个中国,台湾是中国的一部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代表全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这是中国大陆坚持的“一个中国原则”的“前世”,也是时至今日中国大陆建立国际关系时普遍坚持的基本政治准则。而“九二共识”是“一个中国原则”在两岸关系发展进程中特殊的“今生”。即:“九二共识”仅仅存在于两岸关系发展的进程中,并不是中国大陆构建和发展国际关系普遍适用的基本政治准则。这既是“一个中国原则”与“九二共识”本质的异与同。也是两岸民众及政治机构、政治领导人经常容易混淆的地方。当然,这也是“一个中国原则”内外有别的政治原因。

    三、“一中各表”的“千夫所指”;


    “一中各表”就是“一个中国,各自表述”的简称。“一中各表”最早是源于李登辉抛出“两国论”蓄意恶化两岸关系后,2000年主张“台湾独立”的陈水扁代表民进党开始行使中国在台湾的政权,两岸关系陷入即将崩溃的政治边缘。中国国民党“民意代表”苏起等人依据两岸现状及“九二共识”,在历史的关键时刻对“九二共识”提出台湾单方面的政治认识,即:“九二共识”就是“一中各表”,“一中各表”就是“九二共识”。苏起等人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对“九二共识”的政治认知,显然与“九二共识”的实质政治内涵有很大的政治差异。正如当时大陆国台办发言人说:“一九九二年海峡两岸关系协会与台湾的海峡交流基金会达成共识的事实十分清楚,不容否认。当年十月底,两会在香港举行会谈,讨论两岸事务性商谈中坚持一个中国原则的表述问题。”但是,相较于把2300万台湾人民拖入战火的“台湾独立”的政治主张,“一中各表”似乎积极一些。

    但是,自始至终,中国大陆认定的“九二共识”就是“一个中国原则”在两岸关系发展进程中特殊的政治表述。这是得到两岸及“两会”的共同政治认可,并成为两岸政治授权的“两会”协商的政治基础。至于台湾单方面把“九二共识”确定为“一中各表”的政治表述,始终没有获得中国大陆的政治认可。

    如果说苏起等人在特殊的历史环境下,把两岸坚持的“九二共识”单方面阐释为“一中各表”有其特殊的政治背景的话,那么,自2008年5月20日马英九代表中国国民党行使中国在台湾的政权后,马英九执政当局依然认定“九二共识”就是“一中各表”、“一中各表”就是“九二共识”,这只能说明是马英九执政当局蓄意对“九二共识”的政治歪曲和政治误读。所以,马英九执政当局刻意歪曲“九二共识”的政治伎俩遭到两岸民众“千夫所指”是必然的。

    基于此,马英九执政当局在岛内外的各种政治力量的综合作用下,在执政100多天后对“一中各表”做出“政治修订”,提出两岸关系的“新”政治定位,即:“一中各表”政治基础上的“一国两区”的政治关系。

    马英九的“一中各表”基础上的“一国两区”的政治内涵是:

    1、 海峡两岸对“一个中国”的政治内涵认知不同:台湾地区认知的“一个中国”是指“+++国”;大陆地区认知的“一个中国”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

    2、 “+++国宪法”认为“一个中国”的领土包括台湾地区和大陆地区;

    如果我们把马英九的“一中各表”基础上的“一国两区”与“九二共识”做一个政治对比,就会发现两者都是在说“台湾和大陆都属于一个中国”,海峡两岸对“一个中国”的政治内涵认知不同。相较于“九二共识”,马英九唯一去掉的就是明确两岸走向“统一”的政治方向。对于马英九执政当局就两岸政治定位做出的积极“政治修订”和“政治进步”,胡Jintao在“胡六点”的讲话中“心领神会”,提出在“大陆和台湾同属一个中国”的政治基础上,“两岸可以就在国家尚未统一的特殊情况下的政治关系展开务实探讨”。这是中国大陆对马英九执政当局最大的政治善意。

    尽管马英九执政当局恶意曲解“九二共识”、制造两岸政治波折或反覆的政治行径固然可恶,但是,两岸更应该看到,在当前的两岸政治环境下,在马英九执政当局积极“修正”两岸关系政治定位的过程中,应该保持两岸政治稳定的基础上,顺应和服务于两岸人民利益最大化的方向,共同应对必须面对的政治困难、问题和风险,如两岸周边政治危机、全球金融危机、两岸经济和社会转型等等。这才是两岸的当务之急。

    换句话说,两岸在必须共同面对和处理各种中国周边、政治、经济和社会等危险和困境的现实环境下,只要马英九随着对两岸现状、两岸实力及两岸关系的政治认知不断深入,应该给予马英九执政当局 “修正”台湾执政当局的“政治曲解”或“政治误解” 预留适当的时间、条件及政治机会。这也是两岸当前政治现状的一部分。所以说,当前两岸的“现实环境”及“政治现状”决定了,“现在”尚且不是对马英九执政团队“政治清算”的适当时间。

    四、两岸政治基础的历史归宿;

    综上所述,“一个中国原则”是经过两岸血与火的考验而形成的贯穿于两岸关系存续始终的政治经纬线。随着两岸现状、两岸实力及两岸关系不断发展,“一个中国原则”的两个根本面始终都没有发生丝毫的改变,即:

    1、两岸对“大陆和台湾同属于一个中国”必须的政治认同;

    2、两岸共同维护中国主权和领土完整的政治责任和政治义务;

    在新时期,两岸共同维护、巩固和发展两岸政治基础,就是在保持中国大陆稳定发展和国际环境不断优化的政治前提下,坚持“九二共识”的政治基础上,进一步增强两岸政治互信、扩大两岸政治共识,进一步促进两岸民族和国家的政治认同,积极创造条件促进马英九及台湾执政党的政治转变。

    为了实现新时期的政治目标,就需要中国大陆团结和带领两岸人民,抓住两岸发展的历史契机,掌握两岸关系发展的政治主导权,制定适宜的两岸发展战略和发展重点,积极促进和扩大两岸经贸文化的发展基础,在全心全意服务台湾人民和社会的过程中实现发展台湾民生、转变台湾民意、优化台湾政治生态的政治目的。

    具体地说,就是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中国大陆团结和带领两岸人民”就是中国大陆依靠支持和维护国家统一的台湾政党及民众,团结反对台独的各种政治和社会力量,建立广泛的服务台湾社会和人民的统一战线,在发展台湾、促进台湾和改变台湾的历史进程中做出新的历史贡献;

    2、“抓住两岸发展的历史契机”就是随着两岸必须面对的两岸周边、政治、经济、社会等困难、问题和风险不断的增加,为更好的顺应和服务于两岸人民利益最大化的发展方向,两岸携手共克时艰已经成为新时期发展两岸关系、实现马英九及其执政党政治转变的历史契机;

    3、“掌握两岸关系发展的政治主导权”就是力求在大格局上超越“台海”、新政策上领先台湾、好措施上扶植台商、快行动上服务台湾民众;

    4、“制定适宜的两岸发展战略”就是大力执行“扶植台商”和“投资台湾”的双向战略。只有使台商根植于中国大陆,同时中国大陆资本扎根于台湾本土,中国大陆才可能取得影响和控制台湾发展的“现实力量”,创造“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两岸关系发展的政治局面;

    5、“制定适宜的两岸发展重点”就是以“两岸教育”、“社会舆论”、“民众民生”和“台湾政党”为发展重点,立足台湾实际,齐头并进实现对台湾的改变;

    6、“积极促进和扩大两岸经贸文化的发展基础”就是积极促进台湾做好“开放两岸人员往来”、“顺畅两岸货币流通”、“制定两岸平等经贸”、“优化台湾投资环境”、“确立两岸经济定位”的五个方面的发展两岸经贸文化的基础工作;

    由此可见,在新的历史条件下,两岸的政治基础不是淡化了,而是加深了;不是削弱了,而是增强了;不是改变了,而是巩固了;不是抽象了,而是具体了;不是对立了,而是统一了。两岸有责任为两岸政治基础在中华民族的融合、统一和繁荣的历史进程中,找到两岸政治基础最终的历史归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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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加一:《唐树备副会长7月30日致陈长文先生的信》

唐树备副会长7月30日致陈长文先生的信

长文先生大鉴:

    先生7月6日大函及所附寄之《中国时报》7月3日社论悉,并已呈兆国先生阅知。

    我会提出在处理海峡两岸交往中产生的具体问题和在有关的事务性商谈中要确立一个中国原则的缘由,先生应已有相当深入的了解。贵我两会处理的具体事务是中国的内部事务,而非两个国家之间的事务,并应在实践中贯彻这一基本认知。至于一个中国的内涵则不是贵我两会讨论的问题。在两会事务性商谈中对一个中国原则的表述方式,可以充分协商。

    《中国时报》社论将事务性商谈中确立一个中国原则,推衍到“一国两制”云云,这是该报的理解,我会在事务性商谈中坚持一个中国的原则,并没有包含这层涵义。

    我对先生关心两岸关系的热忱十分钦佩,希望先生继续为此而不懈努力。我诚挚希望贵我两会能本着互相尊重、不强加于人的态度,实事求是、合情合理地解决一个中国原则的表述问题,争取海峡两岸事务性商谈能有一个好的结果。

                                              顺颂

   夏安

                                                                   唐树备

                                                              1992年7月30日


附件二:《台“国统会”八一结论》

台“国统会”八一结论

    1992 年8月1日,台“国统会”举行第八次全体委员会议,通过了如下结论:

    1.海峡两岸均坚持“一个中国”之原则,但双方所赋予之涵义有所不同。**当局认为“ 一个中国”即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将来统一以后,台湾将成为其辖下的一个“特别行政区”。我方则认为“一个中国”应指1911年成立迄今之“+++国”,其主权及于整个中国,但目前之治权,则仅及于台澎金马。台湾固为中国之一部分,但大陆亦为中国之一部分。

    2.1949年起,中国处于暂时***之状态,由两个政治实体,分治海峡两岸,乃为客观之事实,任何谋求统一之主张,不能忽视此一事实之存在。

    3.“+++国政府”为求民族之发展、国家之富强与人民之福祉,已订定“国统纲领”,积极谋取共识,开展统一步伐;深盼大陆当局,亦能实事求是,以务实的态度捐弃成见,共同合作,为建立****均富的统一的中国而贡献智慧与力量。


附件三:《海协11月16日致海基会“有关继续进行海峡两岸公证书使用问题商谈的函件”》

海协11月16日致海基会“有关继续进行海峡两岸公证书使用问题商谈的函件”

海峡交流基金会:

    10月28日—30日,我会、中国公证员协会人员与贵会人员就海峡两岸公证书使用问题进行了工作性商谈,同时也就开办海峡两岸挂号函件遗失查询及补偿问题交接了意见。这次工作性商谈,不但在具体业务问题上取得了相当大的进展,而且也在海峡两岸事务性商谈中表述一个中国原则的问题上取得了进展。这是有关各方面共同努力的结果。

    3月份北京工作性商谈结束后,我会一再表明,海峡两岸交往中的具体问题是中国的事务,应本着一个中国原则协商解决;在事务性商谈中,只要表明海峡两岸均坚持一个中国原则的基本态度,可以不讨论“一个中国”的政治含义,在事务性商谈中表述一个中国原则方式可以充分讨论协商,并愿听取贵会及台湾各界的意见。

    在这次工作性商谈中,贵会代表建议在相互谅解的前提下,采用贵我两会各自口头声明的方式表述一个中国原则,并提出具体表述内容(见附件),其中明确了海峡两岸均坚持一个中国原则,这项内容也已于日后见诸台湾报刊。我们注意到,许惠先生于11月1日公开发表书面声明,表达了与上述建议一致的态度。11月3 日贵会来函正式通知我会,表示已征得台湾有关方面的同意,“以口头声明方式各自表达”我会充分尊重并接受贵会的建议,并已于11月3日电话告知陈荣杰先生。

    为使海峡两岸公证书使用问题商谈早日克尽全功,现将我会拟作口头表述的要点函告贵会:海峡两岸都坚持一个中国的原则,努力谋求国家的统一。但在海峡两岸事务性商谈中,不涉及“一个中国”的政治含义。本此精神,对两岸公证书使用(或其他商谈事务)加以妥善解决。

    我会建议,在贵我两会约定各自以口头声明之后,在北京或台湾、厦门或金门继续商谈有关协议草案中某些有分歧的具体业务问题,并由贵我两会负责人签署协议。

海峡两岸关系协会

1992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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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31 23:48:01 | 只看该作者
为历史留下公正的注脚──1992年11月两会共识始末
为历史留下公正的注脚──1992年11月两会共识始末
刘墨 肖之光
    1992 年11月,海峡两岸关系协会与台湾的海峡交流基金会就解决两会事务性商谈中如何表明坚持一个中国原则的态度问题,找到了解决办法。两会达成了各自以口头方式表述“海峡两岸均坚持一个中国原则”的共识,但是,台湾方面这些年来把两会的共识说成了“一个中国、各自表述”。历史是不可更改的。共识究竟是什么?历史的真实又是什么?回顾这段历史,真相即可大白。


事务性商谈中表明坚持一个中国原则态度问题的提出
    1987 年底,长达三十多年的两岸隔绝状态被打破后,两岸人员往来和经济、文化等各项交流随之发展起来,同时也衍生出种种问题。在这种情况下,台湾当局不得不调整 “不接触、不妥协、不谈判”的“三不政策”,成立得到官方授权的与大陆方面联系与协商的民间性中介机构,出面处理自己“不便与不能出面的两岸事务”。 1990年11月21日,体现这一意图的海基会成立,1991年3月9日开始运作。海基会成立时,自我规定以“中国的、善意的、服务的”为宗旨。为了发展两岸关系,尤其是逐步推进两岸谈判,并且注意到海基会的上述态度,大陆方面在确定以适当方式与海基会接触、商谈时,就认为两会商谈应有一个共同的基础,使之在一个健康的轨道上进行。

    1991年4月28日,海基会副董事长兼秘书长陈长文率团来北京访问。4月29日,国台办副主任唐树备在会见陈长文时,受权提出了处理海峡两交往中的具体问题应遵循的五条原则,其中第二条是:“在处理海峡两岸交往事务中,应坚持一个中国原则,反对任何形式的‘两个中国’、‘一中一台’,也反对‘一国两府’以及其他类似的主张和行为。”11月3日至7日,陈长文再次率团来北京,就合作打击台湾海峡海上走私、抢劫犯罪活动问题进行程序性商谈。商谈中,唐树备再次提出希望海基会表明坚持一个中国原则的态度,争取双方达成共识。双方首次讨论了在事务性商谈中坚持一个中国原则的问题,但未能达成共识。此后,台“陆委会”一再强调台湾方面对一个中国涵义的理解与大陆方面不同,而表达对一个中国的态度是政策性的问题,与事务性商谈无关,海基会在事务性商谈中不得谈这个问题。

    为便于与海基会接触、商谈,**中央台办、国务院台办推动成立海峡两岸关系协会。1991年12月16日,海协成立,开始与海基会接触、商谈。海协根据国台办授权,继续以坚持一个中国原则作为两会交往和事务性商谈的基础。

    1992 年3月23日至26日,两会在北京就“海峡两岸公证书使用”和“开办海峡两岸挂号函件查询、补偿”问题进行第一次工作性商谈。商谈期间,海基会人员按台“ 陆委会”的要求,一再表示“没有受权谈一个中国问题”。同时,他们在商谈中提出的主张,则明显违反了一个中国的原则。例如,在解决两岸公证书使用问题中,海基会起初用比照国家间驻外使领馆认证的做法来处理大陆公证书在台湾的使用;在解决开办两岸挂号函件业务问题中,援引国家间通邮的做法。实践再次说明,在商谈中确立坚持一个中国原则的共识是必要的,而如何达成这一共识的方式是可以讨论的。

    针对台湾当局的曲解和部分台湾同胞的疑虑,商谈结束后,海协于3月30日召开记者招待会,海协常务副会长唐树备就在事务性商谈中应表明坚持一个中国原则的态度问题,作了进一步的阐述。唐树备指出:首先,商谈要反映现实,一个中国是客观事实。处理两岸交往中的事务性问题,在指导思想上要明确这是什么性质的事务,是中国内部的事务呢?还是两个国家之间的事务?本来,在一个国家内,文书使用、挂号函件查询等不需要有特别的协议,但基于没有统一的客观现实,需要采取某些特殊的做法。这种特殊的做法,当然不应同国与国之间的做法混淆起来,因此有必要明确海峡两岸交往中的事务性问题是中国人的内部事务。只有坚持一个中国的原则,并考虑到两岸存在不同制度的现实,才能实事求是、合情合理地处理海峡两岸交往中的各种具体问题,真正维护两岸同胞的正当权益。第二,本来双方对坚持一个中国的原则没有分歧,这见之于**领导人的谈话,见之于中国国民党领导人的谈话,见之于台湾当局公布的有关统一的文件。明明双方都认为是“一个中国”,偏偏台湾当局某些主管大陆事务的官员,不同意双方提一个中国,不同意双方本着一个中国原则处理两岸交往中的问题。第三,我们提出在事务性商谈中坚持一个中国原则,只是要双方表明坚持一个中国原则的态度,并不是要与海基会讨论“一个中国”的涵义。至于如何表述坚持一个中国原则态度的方式,双方可以协商。唐树备的这一谈话明确说明,海协坚持要求海基会表明坚持一个中国原则的态度,没有要求两会就一个中国的涵义进行讨论并达成共识,而且考虑到双方很难形成共同的文字表述并写进协议,因此在表述方式上,预留了包括口头表述的空间,并将这一信息传达给了台湾方面。此后,海协将自己的态度概括为:海峡两岸交往中的具体问题是中国的内部事务,应本着一个中国原则协商解决;在事务性商谈中,只要表明坚持一个中国原则的基本态度,可以不讨论一个中国的政治涵义;表述的方式可以充分协商,并愿意听取海基会和台湾各界的意见。这种态度始终贯穿在海协解决这一问题的全过程中。


台湾当局被迫表示了“海峡两岸均坚持一个中国之原则”的态度
    海协上述合理的主张引起台湾同胞的关注,也使得台湾当局无法回避这个问题。在台湾当局内部,出现了是否在事务性商谈中应表明一个中国原则态度的意见争论。从 1992年4月起,台湾当局的“国家统一委员会”开始研究应对办法,引发了一场有各方人士参与的大讨论。据当时台湾媒体报道,台“陆委会”及“国统会”研究委员中的一些人不同意、不允许海基会在两会事务性商谈中表明一个中国原则。他们认为,1971年台湾当局的代表被逐出联合国后,国际社会讲的“中国”,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如果在两岸事务性商谈与协议中达成坚持一个中国原则的共识,将造成默认台湾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部分、**是中国唯一合法政府的影响,将对台湾拓展“国际生存空间”非常不利,也不能满足制造“两个对等政治实体”的需要。但海基会负责人和台一些高层政要认为“不宜回避”一个中国原则,应“坚持一个中国的立场”,并认为“坚持一个中国的立场,并不妨碍我务实外交的开展”,并“可在国际间形成中国问题未获解决的共识”。经过长达三个多月的讨论,8月1日,台“国统会”就海基会与海协商谈事务性协议时有关“一个中国”涵义问题作出“结论”,内称:“海峡两岸均坚持一个中国之原则,但双方所赋予之涵义有所不同”;“1949年以后,中国处于暂时***的状态,由两个政治实体分治海峡两岸”;“台湾固为中国之一部分,但大陆亦为中国之一部分”。这份“结论”表明,台湾当局鼓吹“两岸***分治”、“两个对等政治实体”,但也不得不表示“海峡两岸均坚持一个中国之原则”,而且承认台湾是中国领土的一部分。8月27日,海协负责人经过批准发表谈话,指出这份“结论”确认“海峡两岸均坚持一个中国之原则”,“明确这一点,对海峡两岸事务性商谈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它表明,在事务性商谈中应坚持一个中国原则已成为海峡两岸的共识”;同时,针对台“国统会”“结论”中祖国大陆方面不同意的内容,海协负责人也明确表示:“我会不同意台湾有关方面对‘一个中国’涵义的理解。我们主张‘和平统一、一国两制’,反对‘两个中国’、‘一中一台’、‘两个对等政治实体’的立场是一贯的”。

    据笔者了解,这时,国台办和海协内部已考虑采取同时各自发表信守一个中国原则声明的方式来体现双方达成的共识,但各自发表的共识不能是各说各话,而是双方都能接受的。因此,海协主张要经过双方商谈,使各自的声明能为对方所接受。

    同年9月,两会秘书长在厦门会面,就一个中国原则的表述问题非正式交换意见。海协秘书长邹哲开对海基会秘书长陈荣杰和法律服务处处长许惠佑表示,“台湾方面关于一个中国原则的结论,说明双方在事务性商谈中坚持一个中国原则已有共识。但我们不同意台有关方面对一个中国内涵的解释,也不可能与海基会讨论关于一个中国的内涵”,建议海基会认真考虑迳直引用“海峡两岸均坚持一个中国原则”的表述。


两会就各自以口头方式表述海峡两岸均坚持一个中国原则达成共识
  &bnsp; 1992 年10月28日至30日,海协与海基会在香港就“两岸公证书使用”问题继续进行处长级工作性商谈。商谈中,海协代表提出关于表述海峡两岸均坚持一个中国原则的五种文字方案,海基会代表也先后提出五种文字表述方案和三种口头表述方案,其中第八案的表述是:“在海峡两岸共同努力谋求国家统一的过程中,双方虽均坚持一个中国的原则,但对于一个中国的涵义,认知各有不同。”海基会代表称此案为台方底案,并建议“以口头声明方式各自表述”。

  &bnsp; 香港商谈结束后,11月1日,海基会代表发表书面声明表示,有关事务性商谈中一个中国原则的表述,“建议在彼此可以接受的范围内,各自以口头方式说明立场 ”。海协研究了海基会的第八案,认为这个方案表明了海基会谋求统一、坚持一个中国原则的态度,虽然提出对一个中国涵义的“认知各有不同”,而海协历来主张 “在事务性商谈中只要表明坚持一个中国原则的态度,不讨论一个中国的政治涵义”,因此,可以考虑与海基会以上述各自口头表述的内容表达坚持一个中国原则的态度。海协希望海基会能够确认这是台湾方面的正式意见。3日,海基会致函海协,表示已征得台湾有关方面的同意,“以口头声明方式各自表达”。同日,海协副秘书长孙亚夫打电话给海基会秘书长陈荣杰,在这次香港工作性商谈中,“贵会建议采用贵我两会各自口头声明的方式表述一个中国原则。我们经研究后,尊重并接受贵会的建议”,并再次建议“就口头声明的具体内容,进行协商。”11月16日,海协致函海基会,表示同意以各自口头表述的方式表明坚持一个中国原则的态度,并告之海协的口头表述要点:“海峡两岸都坚持一个中国的原则,努力谋求国家统一。但在海峡两岸事务性商谈中,不涉及一个中国的政治涵义。”海协还以附件的方式,将海基会在香港提出的上述第八方案附在这封函中。此后从未否认海协11月16日去函中附去的海基会在香港商谈中提出的第八案。

  &bnsp; 由上可见,海协与海基会就在事务性商谈中各自以口头方式表述“海峡两岸均坚持一个中国之原则”达成共识,是以两会各自提出、分别交给对方的上述两段具体表述内容为基础的,而不是不加约束的、单方面随意性的各说各话。对照两会的具体表述内容,海协和海基会各自向对方明确承诺坚持一个中国原则,追求国家统一;至于对一个中国的涵义,海基会说“认知各有不同”,海协说“在事务性商谈中不涉及一个中国的政治涵义”。这充分说明,两会从未就一个中国的政治涵义进行讨论,更谈不上就一个中国政治内涵的“各自表述”达成共识。换言之,双方以各自表述的方式表明坚持一个中国原则的态度是共识,而对一个中国的内涵,双方既未讨论,根本没有共识。


台湾当局蓄意歪曲两会共识意在塞进***主张
    两会就在事务性商谈中达成各自以口头方式表述“海峡两岸均坚持一个中国原则”的共识后,虽然当时有些台湾媒体将这件事不正确地概括为“一个中国、各自表述 ”,但海基会却对此采取低调和回避的态度。因为他们向海协表示了“谋求国家统一”和“海峡两岸均坚持一个中国原则”的态度,这是记录在案的事实。

    但是,随着李登辉逐步摆脱一个中国原则、制造“两个中国”***活动的加剧,台湾方面开始歪曲两会共识。从1993年底开始,海基会领导人和“陆委会”负责人公然在媒体上将两会共识歪曲为“就搁置一个中国原则达成共识”,“意味着双方搁置了中国主权问题的争议”。1995年6月李登辉以所谓私人名义访美后,大陆方面展开了反***反“台独”斗争,要求台湾当局停止制造“两个中国”、“一中一台”的活动,回到一个中国原则的立场上来。美国政府重申坚持一个中国政策,并声明对台“三不支持”。这时,台湾当局尚不敢公然地完全地放弃一个中国原则,只能借助于歪曲两会共识,谎称两会达成过“一个中国、各自表述”的共识,甚至说成是“一个中国涵义、各自表述”,为李登辉制造“两个中国”的***活动辩护。对此,海协负责人多次驳斥道:“近一个时期,台湾当局为替自己的***立场辩护,公然将海协与海基会1992年达成的在两会事务性商谈中‘海峡两岸均坚持一个中国原则’的口头共识歪曲为‘一个中国、各自表述’,并把一个中国表述为历史的中国,而现在是‘阶段性两个中国’。这与两会当时达成的口头共识根本是背道而驰的。”“台湾当局已不是在遵循一个中国原则,而是搞‘两个中国’。这已不是台方所说的‘一个中国、各自表述’的问题了。真正的问题是台湾当局必须以实际行动表明站在一个中国原则的立场上。”

    今年7月9日李登辉公然抛出“两国论”,受到海内外所有中国人的坚决反对和同声谴责,国际社会普遍重申坚持一个中国政策。四面碰壁之际,台湾当局祭出“一个中国、各自表述”的说法,为李登辉的“两国论”狡辩。8月1日,台“陆委会”发表的“对特殊国与国关系论书面说明”,在坚持不收回“两国论”的前提下,进一步把两会共识歪曲为海协同意“双方自此就一个中国可以各说各话”,歪曲为“该项共识适用于国际关系”,似乎只要自编自唱“一个中国、各自表述”,连主张 “两国论”也是可以的了。这样做,充其量不过是一种“挂羊头卖狗肉”的拙劣表演,是欺骗台湾人民和国际社会的一种骗术。

    还需要指出的是,在李登辉“两国论”的基调下,台湾当局今天要求“各自表述”的“一个中国”,与1992年台湾当局和海基会所认知的一个中国存在着本质的不同。当年,作为海基会表述基础的台“国统会”的“结论”虽然还坚持所谓“+++国”的旗号和“主权”,但它毕竟表明了“海峡两岸均坚持一个中国之原则”,还承认 “台湾固为中国之一部分,但大陆亦为中国之一部分”。这从一个侧面说明了当时台湾当局承认了一个中国、台湾是中国的一部分、中国的主权和领土完整没有分割。而今天,李登辉公然提出“两国论”,已从根本上背弃了一个中国原则,破坏了两岸接触、对话、谈判的基础。显然,台湾当局的所谓“一个中国、各自表述 ”,并不是真有诚意回到1992年的两会共识,而是企图把李登辉“两国论”的***立场强加于两会的共识。

    历史是无情的镜子,对历史的歪曲必然会在历史的照妖镜面前现出原形。1992年11月两会共识已写入历史,不可能因为台湾当局的谎言而被改变。海协坚决反对台湾当局把两会共识歪曲为“一个中国、各自表述”。台湾当局只有放弃李登辉的“两国论”,真正回到一个中国的立场上来,真正回到两会达成的“海峡两岸均坚持一个中国原则”的共识上来,海协才可能与海基会继续进行包括政治、经济内容在内的广泛对话,进行两岸政治谈判的程序性商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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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发表于 2010-1-31 23:48:05 | 只看该作者
这是一篇难得的好文章!
楼主思维敏捷、言辞精准。
值得一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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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发表于 2010-1-31 23:48:10 | 只看该作者
“一个中国原则”的“前世今生”
必须说明的是:“世界上只有一个中国,台湾是中国的一部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代表全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这是中国大陆坚持的“一个中国原则”的“前世”,也是时至今日中国大陆建立国际关系时普遍坚持的基本政治准则。而“九二共识”是“一个中国原则”在两岸关系发展进程中特殊的“今生”。即:“九二共识”仅仅存在于两岸关系发展的进程中,并不是中国大陆构建和发展国际关系普遍适用的基本政治准则。这既是“一个中国原则”与“九二共识”本质的异与同。也是两岸民众及政治机构、政治领导人经常容易混淆的地方。当然,这也是“一个中国原则”内外有别的政治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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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10-1-31 23:48:14 | 只看该作者
术业有专攻,看来先生真的很"专“。两岸情势只能放长远来看,高瞻远瞩是彼此应该担待的责任。忽然想起一句话”可远观而不可亵玩焉“,台海远景大致这样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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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2010-1-31 23:48:20 | 只看该作者
两岸政治基础最终的历史归宿
在新的历史条件下,两岸的政治基础不是淡化了,而是加深了;不是削弱了,而是增强了;不是改变了,而是巩固了;不是抽象了,而是具体了;不是对立了,而是统一了。两岸有责任为两岸政治基础在中华民族的融合、统一和繁荣的历史进程中,找到两岸政治基础最终的历史归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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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2010-1-31 23:48:26 | 只看该作者
大陸越掌控主動選擇權  台灣越想找其它出路


1971年前  PRC是這樣

1971年後  ROC是這樣

輸的人全心全意想的  必定是如何絕地大反攻  I have nothing to lose.

困獸之鬥  魚死網破


人性...............
文章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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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表于 2010-1-31 23:48:30 | 只看该作者
中国大陆即便把“台独者”推上“天堂”,他们也只可能在天堂里盖一个“台独的狗窝”。

所以说,天要下雨 ,娘要嫁人,随它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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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发表于 2010-1-31 23:48:35 | 只看该作者
“现在”尚且不是对马英九执政团队“政治清算”的适当时间。已经清算了一阿扁,阿扁在监狱喊“北京害我” 清算马英九及其团队看来是将来可以预见的好戏喽
文章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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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发表于 2010-1-31 23:48:45 | 只看该作者
越斗空间越小,还是老实一点儿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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