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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中国原则、九二共识及一中各表
一个中国原则、九二共识及一中各表
----兼论是否应该为马英九预留政治机会?
作者:肖永国
“一个中国原则”与“一中各表”在两岸各有“冰火两重天”的政治效果。具体地说,在台湾民众、政党、执政当局及政治领导人看来,“一个中国原则”无异于“洪水猛兽”。相似的,马英九执政当局奉为“政治护身符”的“一中各表”,在中国大陆遭到“千夫所指”的“政治待遇”。如果细究个中缘由,除去两岸意识形态作怪的因素外,主要还在于两岸历史隔绝、社会封闭和人员交往不足等问题所致。
事实上,“一个中国原则”、“九二共识”及“一中各表”在两岸的历史、现实和未来中,都发挥着核心和关键的政治基础作用。为更好的促进两岸关系的发展,有必要对三者的历史缘起、社会脉络及时代需要做科学的政治解读。
一、“一个中国原则”的“前世今生”;
关心两岸关系发展的民众对中国大陆坚持的“一个中国原则”都能做到耳熟能详的程度。中国大陆始终坚持的“一个中国原则”的政治内涵就是:“世界上只有一个中国,台湾是中国的一部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代表全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但是在遭到台湾上下齐声政治反对时,不明就里的两岸民众甚至也认为“一个中国原则”是“阻碍”两岸统一的“根本原因”。这可是对“一个中国原则”最大的政治诬蔑。
严格地说,“一个中国原则”是两岸在共同维护中国主权和领土完整的过程中,两岸人民用实力、智慧和鲜血铸就的两岸关系生存和发展的政治根基。这才是“一个中国原则”的本来政治面目。
之所以会产生“一个中国原则”, 准确地说,完全是拜台湾内外***中国的政治势力“所赐”。
中国台湾自中国内战造成两岸政治对立以来,频繁遭受日本侵略者、美国妄图***中国的政治势力及台湾内外勾结试图独立的政治势力等造成的中国主权和领土***的政治危机。这些政治危机促使两岸在保留政治对立的条件下,均坚持台湾是中国的一部分、只有一个中国的政治立场,两岸共同反对制造“两个中国”和“台湾独立”。这才有了两岸和平和两岸关系。而且,在两岸关系存续的过程中,凡是危害这一原则立场的任何政治行为都会导致两岸关系的波动或反覆,甚至会直接危害两岸和平。
由此可见,两岸关系存在和发展的政治前提就是两岸共同维护中国的主权和领土完整。这不仅是“一个中国原则”的核心所在,也是“+++国”自1949年10月1日以来始终做为中国领土上的一个地方当局得以存在和发展的唯一原因。
这并非我们的逻辑判断,而是在一九四九年后相当长的时间里,两岸中国人在“世界上只有一个中国、台湾是中国领土的一部分”这一根本问题上形成的政治共识。早在一九五八年十月,中国台湾的主权和领土遭到美国***中国的政治势力危害之际,中国人民解放军在进行炮击金门的战斗时,毛**主席就向台湾当局公开指出:“世界上只有一个中国,没有两个中国。这一点,也是你们同意的,见之于你们领导人的文告。”一九七九年一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发表《告台湾同胞书》,指出“台湾当局一贯坚持一个中国的立场,反对台湾独立。这就是我们共同的立场,合作的基础。”
基于两岸的政治对立和政治隔绝,两岸共同坚持的“一个中国”、“反对台湾独立”的政治立场做为一种政治默契存在于两岸之间。随着两岸关系不断地发展,两岸终于有机会以特殊的方式建立政治联系之际,两岸共同坚持的这一政治立场,就以“九二共识”的方式予以表现。
二、“九二共识”的“石破天惊”;
台湾执政当局遵循“台湾宪法”,为积极促进两岸统一,设立“国家统一委员会”。该委员会于1992年8月1日举行第八次全体委员会议,就两岸关系的现状与未来做出政治结论:“海峡两岸均坚持‘一个中国’之原则,但双方所赋予之涵义有所不同”、“为建立****均富的统一的中国而贡献智慧与力量”。 该结论即为台湾执政当局做出的“八一结论”。
中国大陆在认真研究了台湾单方面对两岸关系的现状及未来做出的政治定义后,结合两岸几十年的发展历程及“一个中国原则”的政治核心,通过大陆和台湾政治机构分别设立并政治授权的大陆海峡两岸关系协会和台湾“海峡交流基金会”的方式,于1992年11月两岸就“一个中国”达成如下共识:“各自以口头方式表明‘海峡两岸均坚持一个中国原则’”。这就是“九二共识”。
具体地讲,“九二共识”的政治表述,两岸各自口头表达为:
1、 中国大陆政治授权的海峡两岸关系协会的表述是“海峡两岸都坚持一个中国的原则,努力谋求国家统一。但在海峡两岸事务性商谈中,不涉及一个中国的政治涵义。”
2、 台湾政治授权的海峡交流基金会的表述是“在海峡两岸共同努力谋求国家统一的过程中,双方虽均坚持一个中国的原则,但对于一个中国的涵义,认知各有不同”。
由此可见,两岸均承诺“海峡两岸均坚持一个中国原则”和 “努力谋求国家统一”的态度,暂时搁置的是对“一个中国”政治含义的争议。这就是“九二共识”的政治内涵。
“九二共识”最大的历史贡献就是将两岸长达四十多年的“政治默契”通过两岸特殊政治授权的“两会模式”,以口头的表达方式予以正式政治确认,不仅见诸于“两会”来往的函件中,更是以两岸公开的刊物或讲话的方式存在于两岸关系发展之间。“九二共识”不仅成为两岸正式沟通、协商和谈判的政治基础,更表达了两岸共同维护中国的主权和领土的政治责任和义务。
但是,必须说明的是:“世界上只有一个中国,台湾是中国的一部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代表全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这是中国大陆坚持的“一个中国原则”的“前世”,也是时至今日中国大陆建立国际关系时普遍坚持的基本政治准则。而“九二共识”是“一个中国原则”在两岸关系发展进程中特殊的“今生”。即:“九二共识”仅仅存在于两岸关系发展的进程中,并不是中国大陆构建和发展国际关系普遍适用的基本政治准则。这既是“一个中国原则”与“九二共识”本质的异与同。也是两岸民众及政治机构、政治领导人经常容易混淆的地方。当然,这也是“一个中国原则”内外有别的政治原因。
三、“一中各表”的“千夫所指”;
“一中各表”就是“一个中国,各自表述”的简称。“一中各表”最早是源于李登辉抛出“两国论”蓄意恶化两岸关系后,2000年主张“台湾独立”的陈水扁代表民进党开始行使中国在台湾的政权,两岸关系陷入即将崩溃的政治边缘。中国国民党“民意代表”苏起等人依据两岸现状及“九二共识”,在历史的关键时刻对“九二共识”提出台湾单方面的政治认识,即:“九二共识”就是“一中各表”,“一中各表”就是“九二共识”。苏起等人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对“九二共识”的政治认知,显然与“九二共识”的实质政治内涵有很大的政治差异。正如当时大陆国台办发言人说:“一九九二年海峡两岸关系协会与台湾的海峡交流基金会达成共识的事实十分清楚,不容否认。当年十月底,两会在香港举行会谈,讨论两岸事务性商谈中坚持一个中国原则的表述问题。”但是,相较于把2300万台湾人民拖入战火的“台湾独立”的政治主张,“一中各表”似乎积极一些。
但是,自始至终,中国大陆认定的“九二共识”就是“一个中国原则”在两岸关系发展进程中特殊的政治表述。这是得到两岸及“两会”的共同政治认可,并成为两岸政治授权的“两会”协商的政治基础。至于台湾单方面把“九二共识”确定为“一中各表”的政治表述,始终没有获得中国大陆的政治认可。
如果说苏起等人在特殊的历史环境下,把两岸坚持的“九二共识”单方面阐释为“一中各表”有其特殊的政治背景的话,那么,自2008年5月20日马英九代表中国国民党行使中国在台湾的政权后,马英九执政当局依然认定“九二共识”就是“一中各表”、“一中各表”就是“九二共识”,这只能说明是马英九执政当局蓄意对“九二共识”的政治歪曲和政治误读。所以,马英九执政当局刻意歪曲“九二共识”的政治伎俩遭到两岸民众“千夫所指”是必然的。
基于此,马英九执政当局在岛内外的各种政治力量的综合作用下,在执政100多天后对“一中各表”做出“政治修订”,提出两岸关系的“新”政治定位,即:“一中各表”政治基础上的“一国两区”的政治关系。
马英九的“一中各表”基础上的“一国两区”的政治内涵是:
1、 海峡两岸对“一个中国”的政治内涵认知不同:台湾地区认知的“一个中国”是指“+++国”;大陆地区认知的“一个中国”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
2、 “+++国宪法”认为“一个中国”的领土包括台湾地区和大陆地区;
如果我们把马英九的“一中各表”基础上的“一国两区”与“九二共识”做一个政治对比,就会发现两者都是在说“台湾和大陆都属于一个中国”,海峡两岸对“一个中国”的政治内涵认知不同。相较于“九二共识”,马英九唯一去掉的就是明确两岸走向“统一”的政治方向。对于马英九执政当局就两岸政治定位做出的积极“政治修订”和“政治进步”,胡Jintao在“胡六点”的讲话中“心领神会”,提出在“大陆和台湾同属一个中国”的政治基础上,“两岸可以就在国家尚未统一的特殊情况下的政治关系展开务实探讨”。这是中国大陆对马英九执政当局最大的政治善意。
尽管马英九执政当局恶意曲解“九二共识”、制造两岸政治波折或反覆的政治行径固然可恶,但是,两岸更应该看到,在当前的两岸政治环境下,在马英九执政当局积极“修正”两岸关系政治定位的过程中,应该保持两岸政治稳定的基础上,顺应和服务于两岸人民利益最大化的方向,共同应对必须面对的政治困难、问题和风险,如两岸周边政治危机、全球金融危机、两岸经济和社会转型等等。这才是两岸的当务之急。
换句话说,两岸在必须共同面对和处理各种中国周边、政治、经济和社会等危险和困境的现实环境下,只要马英九随着对两岸现状、两岸实力及两岸关系的政治认知不断深入,应该给予马英九执政当局 “修正”台湾执政当局的“政治曲解”或“政治误解” 预留适当的时间、条件及政治机会。这也是两岸当前政治现状的一部分。所以说,当前两岸的“现实环境”及“政治现状”决定了,“现在”尚且不是对马英九执政团队“政治清算”的适当时间。
四、两岸政治基础的历史归宿;
综上所述,“一个中国原则”是经过两岸血与火的考验而形成的贯穿于两岸关系存续始终的政治经纬线。随着两岸现状、两岸实力及两岸关系不断发展,“一个中国原则”的两个根本面始终都没有发生丝毫的改变,即:
1、两岸对“大陆和台湾同属于一个中国”必须的政治认同;
2、两岸共同维护中国主权和领土完整的政治责任和政治义务;
在新时期,两岸共同维护、巩固和发展两岸政治基础,就是在保持中国大陆稳定发展和国际环境不断优化的政治前提下,坚持“九二共识”的政治基础上,进一步增强两岸政治互信、扩大两岸政治共识,进一步促进两岸民族和国家的政治认同,积极创造条件促进马英九及台湾执政党的政治转变。
为了实现新时期的政治目标,就需要中国大陆团结和带领两岸人民,抓住两岸发展的历史契机,掌握两岸关系发展的政治主导权,制定适宜的两岸发展战略和发展重点,积极促进和扩大两岸经贸文化的发展基础,在全心全意服务台湾人民和社会的过程中实现发展台湾民生、转变台湾民意、优化台湾政治生态的政治目的。
具体地说,就是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中国大陆团结和带领两岸人民”就是中国大陆依靠支持和维护国家统一的台湾政党及民众,团结反对台独的各种政治和社会力量,建立广泛的服务台湾社会和人民的统一战线,在发展台湾、促进台湾和改变台湾的历史进程中做出新的历史贡献;
2、“抓住两岸发展的历史契机”就是随着两岸必须面对的两岸周边、政治、经济、社会等困难、问题和风险不断的增加,为更好的顺应和服务于两岸人民利益最大化的发展方向,两岸携手共克时艰已经成为新时期发展两岸关系、实现马英九及其执政党政治转变的历史契机;
3、“掌握两岸关系发展的政治主导权”就是力求在大格局上超越“台海”、新政策上领先台湾、好措施上扶植台商、快行动上服务台湾民众;
4、“制定适宜的两岸发展战略”就是大力执行“扶植台商”和“投资台湾”的双向战略。只有使台商根植于中国大陆,同时中国大陆资本扎根于台湾本土,中国大陆才可能取得影响和控制台湾发展的“现实力量”,创造“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两岸关系发展的政治局面;
5、“制定适宜的两岸发展重点”就是以“两岸教育”、“社会舆论”、“民众民生”和“台湾政党”为发展重点,立足台湾实际,齐头并进实现对台湾的改变;
6、“积极促进和扩大两岸经贸文化的发展基础”就是积极促进台湾做好“开放两岸人员往来”、“顺畅两岸货币流通”、“制定两岸平等经贸”、“优化台湾投资环境”、“确立两岸经济定位”的五个方面的发展两岸经贸文化的基础工作;
由此可见,在新的历史条件下,两岸的政治基础不是淡化了,而是加深了;不是削弱了,而是增强了;不是改变了,而是巩固了;不是抽象了,而是具体了;不是对立了,而是统一了。两岸有责任为两岸政治基础在中华民族的融合、统一和繁荣的历史进程中,找到两岸政治基础最终的历史归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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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加一:《唐树备副会长7月30日致陈长文先生的信》
唐树备副会长7月30日致陈长文先生的信
长文先生大鉴:
先生7月6日大函及所附寄之《中国时报》7月3日社论悉,并已呈兆国先生阅知。
我会提出在处理海峡两岸交往中产生的具体问题和在有关的事务性商谈中要确立一个中国原则的缘由,先生应已有相当深入的了解。贵我两会处理的具体事务是中国的内部事务,而非两个国家之间的事务,并应在实践中贯彻这一基本认知。至于一个中国的内涵则不是贵我两会讨论的问题。在两会事务性商谈中对一个中国原则的表述方式,可以充分协商。
《中国时报》社论将事务性商谈中确立一个中国原则,推衍到“一国两制”云云,这是该报的理解,我会在事务性商谈中坚持一个中国的原则,并没有包含这层涵义。
我对先生关心两岸关系的热忱十分钦佩,希望先生继续为此而不懈努力。我诚挚希望贵我两会能本着互相尊重、不强加于人的态度,实事求是、合情合理地解决一个中国原则的表述问题,争取海峡两岸事务性商谈能有一个好的结果。
顺颂
夏安
唐树备
1992年7月30日
附件二:《台“国统会”八一结论》
台“国统会”八一结论
1992 年8月1日,台“国统会”举行第八次全体委员会议,通过了如下结论:
1.海峡两岸均坚持“一个中国”之原则,但双方所赋予之涵义有所不同。**当局认为“ 一个中国”即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将来统一以后,台湾将成为其辖下的一个“特别行政区”。我方则认为“一个中国”应指1911年成立迄今之“+++国”,其主权及于整个中国,但目前之治权,则仅及于台澎金马。台湾固为中国之一部分,但大陆亦为中国之一部分。
2.1949年起,中国处于暂时***之状态,由两个政治实体,分治海峡两岸,乃为客观之事实,任何谋求统一之主张,不能忽视此一事实之存在。
3.“+++国政府”为求民族之发展、国家之富强与人民之福祉,已订定“国统纲领”,积极谋取共识,开展统一步伐;深盼大陆当局,亦能实事求是,以务实的态度捐弃成见,共同合作,为建立****均富的统一的中国而贡献智慧与力量。
附件三:《海协11月16日致海基会“有关继续进行海峡两岸公证书使用问题商谈的函件”》
海协11月16日致海基会“有关继续进行海峡两岸公证书使用问题商谈的函件”
海峡交流基金会:
10月28日—30日,我会、中国公证员协会人员与贵会人员就海峡两岸公证书使用问题进行了工作性商谈,同时也就开办海峡两岸挂号函件遗失查询及补偿问题交接了意见。这次工作性商谈,不但在具体业务问题上取得了相当大的进展,而且也在海峡两岸事务性商谈中表述一个中国原则的问题上取得了进展。这是有关各方面共同努力的结果。
3月份北京工作性商谈结束后,我会一再表明,海峡两岸交往中的具体问题是中国的事务,应本着一个中国原则协商解决;在事务性商谈中,只要表明海峡两岸均坚持一个中国原则的基本态度,可以不讨论“一个中国”的政治含义,在事务性商谈中表述一个中国原则方式可以充分讨论协商,并愿听取贵会及台湾各界的意见。
在这次工作性商谈中,贵会代表建议在相互谅解的前提下,采用贵我两会各自口头声明的方式表述一个中国原则,并提出具体表述内容(见附件),其中明确了海峡两岸均坚持一个中国原则,这项内容也已于日后见诸台湾报刊。我们注意到,许惠先生于11月1日公开发表书面声明,表达了与上述建议一致的态度。11月3 日贵会来函正式通知我会,表示已征得台湾有关方面的同意,“以口头声明方式各自表达”我会充分尊重并接受贵会的建议,并已于11月3日电话告知陈荣杰先生。
为使海峡两岸公证书使用问题商谈早日克尽全功,现将我会拟作口头表述的要点函告贵会:海峡两岸都坚持一个中国的原则,努力谋求国家的统一。但在海峡两岸事务性商谈中,不涉及“一个中国”的政治含义。本此精神,对两岸公证书使用(或其他商谈事务)加以妥善解决。
我会建议,在贵我两会约定各自以口头声明之后,在北京或台湾、厦门或金门继续商谈有关协议草案中某些有分歧的具体业务问题,并由贵我两会负责人签署协议。
海峡两岸关系协会
1992年11月1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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