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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网上购物拟实行实名登记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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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发表于 2008-4-29 12:44:3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近日,商务部开始就《电子商务模式规范》和《网络购物服务规范》进行网上征求意见,其中,对C2C网上交易提出,要求交易双方必须实名制.
这意味着,如果《规范》通过,那么今后在网上买东西也将实名登记.



两《规范》网上征集意见

近日,商务部在其官网上挂出消息,称他们组织有关单位和专家起草了《电子商务模式规范》和《网络购物服务规范》.现将两个规范(征求意见稿)进行网上征求意见.

据了解,我国虽然在电子商务领域具有相关的技术规范,但针对电子商务的模式规范尚处于空白状态.而两《规范》对企业来说,可规范企业行为,便于企业的市场定位和对外交流,可以使公共服务体系的工作有章可循.

网上交易双方必须实名

在《网络购物服务规范》中提出,不论B2B、C2C、B2C等任何电子商务形式,网络购物交易方须进行用户注册,并提供真实身份信息.

据商务部相关人士解释,“网络购物交易方”是指网络交易双方,也就是买家和卖家.据了解,像B2B等企业之间的电子商务,目前已实现双方实名制,而C2C、B2C这种个人交易为主的电子商务模式,网络购物平台均针对卖家要求实名,而买家却未强制要求.

企业声音
淘宝网:如有规定就要求实名

对此,国内最大的C2C交易平台淘宝网相关负责人称,从技术上来讲,对买家实名不是不能,而是在没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必须买家实名的情况下,他们按照普通线下的消费习惯,只对卖家进行了实名制要求,以保证出售商品的质量和可靠性,没有对买家实行实名.如果国家出台法律法规要求买家实名,淘宝肯定会严格遵守国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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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发表于 2008-4-29 15:01:35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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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发表于 2008-4-29 15:09:34 | 只看该作者
买家实名的意义到底何在呢?
卖家是不是也要实名??
网络购物的程序性、保护性规定可能比所谓的实名制来的更实在:vict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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