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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吉告赢沃尔玛 7年商标战落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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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5 18:28:5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近日,温州民营企业庄吉集团与世界五百强沃尔玛历时7年的商标争夺战终于落幕,庄吉保住了自己的“GEORGE商标及图”。庄吉集团总裁吴邦东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温州民营企业对品牌的保护意识还很淡薄。
  庄吉注册商标在先
  记者日前从庄吉集团负责媒体事务的余贤贵处了解到,沃尔玛申请注销庄吉集团 “GEORGE商标及图”最终没有获得批准。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就此致事电沃尔玛公关经理牟明明,她表示尚不清楚这一事件。
  据庄吉方面透露,事件起源于2003年6月6日,庄吉集团办公室收到了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关于提供注册商标使用证据的通知》。通知称,沃尔玛公司于2003年1月16日以 “连续三年停止使用”为由,申请撤销庄吉注册的“GEORGE庄吉及图”。通知要求庄吉提供2001年~2003年使用该商标的证据或不使用的正当理由。
  庄吉称,经调查发现,沃尔玛在2001年进驻中国内地市场时,申请注册了四百多个商标,“GEORGE”也是其中之一。由于“GEORGE庄吉及图”商标已注册登记在先,所以沃尔玛没有注册成功。
  庄吉方面出具了1500个带有“GEORGE庄吉”商标的员工工作牌等多个证据。2004年,商标局认定庄吉注册的这一商标“继续有效”。
  商标局、商评委分别成被告

  庄吉没有想到的是,争夺仍未结束。沃尔玛随后将商标局吿上法庭。2005年3月14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驳回了沃尔玛公司的起诉。2005年3月28日,沃尔玛向国家工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提交复审申请,2008年6月4日,商评委复审决定,“撤销‘庄吉GEORGE及图’商标”。
  庄吉对此亦表现强硬,于2008年7月11日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起诉,将商评委告上法庭。而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判决:维持商评委决定,撤销庄吉注册的这一商标。
  庄吉不服,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2009年12月3日,北京市高院当庭作出终审判决,撤销北京市一中院的判决。“GEORGE商标及图”仍然归庄吉所有。
  温州民企“保牌”意识不强
  庄吉集团总裁吴邦东日前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为了保住这个商标,庄吉在诉讼上的花费不下百万元。机构对庄吉商标评估依据的是庄吉三代商标的组合,少了任何一个都会有损整体价值。
  吴邦东表示,庄吉与沃尔玛从无生意上的往来,庄吉的服装是通过全国400多家专卖店等渠道销售的,在国内属高档服装,不会在沃尔玛销售。他表示,感谢沃尔玛给庄吉上了一课,7年的争夺让公司更成熟。
  吴邦东认为,许多温州民营企业创立品牌不遗余力,但缺乏保护品牌的意识,许多民营企业还不懂得保护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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