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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汽车南站涉黑团伙敛财250万23人被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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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5 18:11:2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地下黑车站”23人被公诉
  盘踞海口汽车南站两年非法敛财250多万元为公安部、最高检挂牌督办的黑社会性质案件
  1月4日上午,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检察院对盘踞海口汽车南站一带开设“地下黑车站”的李某文23人涉黑团伙提起公诉,该团伙被控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非法经营、故意伤害、聚众斗殴、妨害公务等罪名,“地下黑车站”采取威胁、殴打、贿赂车站保安人员等手段,强行拉客,两年内非法敛财人民币250多万元。
  本报记者纪燕玲 通讯员马晓伟
  成立“地下黑车站”拉客营运
  据龙华区检察院公诉,该组织的领导者李某文2000年因犯抢劫罪服刑释放后,便开始涉足海口市汽车东站的非法拉客市场,开设了一家黑票点,期间因与海口汽车东站另一黑票点争抢客源大打出手,从而站稳脚跟,由此树立了淫威,势力逐渐壮大。海口市汽车南站正式运营后,李某文于2006年9月在海口市汽车南站成立了海口至三亚、海口至万宁两个进行非法拉客营运的“地下黑车站”,并召集大量社会闲杂人员充当拉客仔,以发工资和提取人头费的方式笼络他们。
  采取暴力手段营运“黑车站”
  据介绍,为防止其他人抢占地盘,以李某文为首的这一帮黑社会组织,以“山猪炮”、火药以及管制刀具武装自己,采取了大量暴力手段进行非法拉客,多次进行故意伤害他人、聚众斗殴、寻衅滋事、妨害公务等违法活动,并对依法查扣车辆的交警运管人员大打出手。
  两年“黑车站”非法敛财250万
  据龙华区检察院吴检察官介绍,该“地下黑车站”长期以低于正常营运价格为诱饵,采取威胁、殴打、贿赂车站保安人员等手段,强行拉客,收取非法运营车辆人头费,两年内非法敛财人民币250多万元,严重扰乱了海口市汽车南站的正常运营,给海口市汽车南站附近居民及过往旅客的人身安全构成极大的威胁,给海口南站附近的社会治安造成极大危害,严重损害了构建海南“国际旅游岛”的形象。
  公安部、最高检挂牌督办
  该起案件为公安部、最高人民检察院挂牌督办的黑社会性质案件,由海口市人民检察院指定龙华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该案件是龙华区检察院近年来起诉人数最多、影响最大、案情最复杂的一起涉黑案件,龙华区检察院党组书记、代检察长徐伟同志高度重视,亲自督办,最终将这一涉黑组织送上了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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