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学与国际关系论坛

 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扫一扫,访问微社区

查看: 38|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辽宁家庭人均月收入287元以下可申请廉租房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09-12-23 12:04:0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新华网沈阳12月21日专电(记者 石庆伟)记者从辽宁省建设部门了解到,辽宁将在3年内让16.22万户困难户住进廉租房,并继续推进棚户区改造,保障贫困群众“居者有其屋”。全省城市申请廉租房的基本条件是家庭人均月收入在287元以下、人均居住面积在11.1平方米以下,但各市可以根据本地情况制定标准。
  据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副厅长胡刚介绍,今年前10个月辽宁已完成廉租住房实物配租4万多户,廉租住房租赁补贴近3万户。为解决最困难群体的居住难题,辽宁全面推进廉租房保障工程。由于省内各市经济发展水平不同,廉租房申请条件也各不相同。如沈阳市规定的标准是家庭人均月收入在340元以下、人均住房面积在16平方米以下;大连市的标准是家庭人均月收入在360元以下,人均住房面积在17平方米以下。各地可以根据情况自行调整确定申请标准,但必须在保障总量上完成已制定的任务额度。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微信微信
收藏收藏 转播转播 分享分享 分享淘帖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小黑屋|中国海外利益研究网|政治学与国际关系论坛 ( 京ICP备12023743号  

GMT+8, 2026-4-21 13:44 , Processed in 0.515625 second(s), 26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