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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行统一工资标准 平谷机关编外人员同工同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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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2-15 10:40:4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面向就业困难群体,实行统一的工资标准、保险待遇。平谷区将党政群机关编外用工人员纳入劳务派遣公司管理,两个月来共规范了11家单位的编外用工685人,其中七成是就业困难群体。

    平谷区今年10月规范了该区党政群机关编外用工行为,将全区党政群机关编外用工纳入劳务派遣公司管理。据介绍,各单位编外用工人员在区财政局等相关部门按办公面积、编制内人数确定经费的基础上,用工范围、工资标准、保险待遇和签订劳动合同保持全部统一。所有编外用工人员将由区财政局付薪酬,在各单位从事保洁、保安、炊事员、水电暖修理等后勤服务工作。编外用工人员由劳务派遣公司统一招工,签订劳动合同,实现了编外用工的全区统一管理。所有岗位均明确优先招用“3540”和“4050”失业人员、农村就业困难人员、城市低保人员、残疾人、零就业家庭人员、初次来京的随军家属等。


    目前,该区已规范区环境卫生管理处、城管监察大队、司法局、计生委等11家单位的编外用工。原有的355名编外人员得到规范管理,另有330名编外人员即将得到新安置。(通讯员张超坤) (责任编辑:孙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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