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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国会众议院11日以223票赞成、202票反对通过金融监管改革方案。方案长1279页,经数月打磨,如获法律效力,将掀起上世纪30年代以来美国金融监管最大改革风暴。
总统贝拉克·奥巴马称赞它“向必要且全面的金融改革迈出重要一步”。美国媒体则普遍认为,明有参议院另怀异案,暗有利益集团拼力游说,加上两党分歧显而易见,从法案到法律,变数重重路漫漫。
洗权力牌
美国现行金融监管体系山头林立,自金融危机爆发以来备受诟病。众院改革方案将众多监管机构权力重新洗牌,以求填补监管漏洞,避免重蹈覆辙。
依据方案,政府将成立金融服务监管委员会,由财政部长领衔,负责监管金融市场,严防金融体系受到潜在威胁。委员会成员包括联邦储备委员会主席以及证券和交易委员会、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联邦储蓄保险公司等监管机构人员。
方案允许委员会根据企业财务健康情况加强监管力度,包括强制企业重组、限制高管薪酬、出售业务甚至拆分破产。为打破企业“大到不能倒下”的神话,方案要求向大型金融机构征收费用,建立1500亿美元基金,用于处理拆分“问题企业”事宜。
法新社认为,美联储职权将因此大大拓宽,监督范围由银行扩展至所有可能威胁到金融稳定的企业,包括不直接拥有银行的企业。不过,美联储长期“独断专行”的货币政策和利率水平决定权将首次经受国会审查,向金融机构大量注资将受限制,涉及消费者权益保护的职权也将归入新成立的消费者金融保护署。
国会审计机构1978年起失去审查美联储货币政策权力。美联储强烈反对货币决策权受限,认为这影响它独立制定货币政策。
此外,方案要求设立联邦保险办公室(FIO),首次监测保险业,但不予以管制;撤销储蓄管理局这一监管力度较弱部门,转由通货检察局接手;证券和交易委员会则开始监管信用评级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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