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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种事由入境外国人可在天津申请口岸签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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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2-11 11:17:0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人民网天津2009年12月10日电记者陈杰报道:为最大限度地便利外国人来津投资、发展,天津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在天津滨海国际机场设立口岸签证处,9日投入运行。

  据介绍,符合以下11种事由入境的外国人可以申请口岸签证:(一)中方临时决定邀请来华参加交易会者;(二)应邀来华参加投标或者正式签订经贸合同者;(三)按约来华监装出口、进口商检或者参加合同验收者;(四)应邀参加设备安装或者工程抢修者;(五)应中方要求来华解决索赔问题者;(六)应邀来华提供科技咨询者;(七)应邀来华团组办妥签证后,经中方同意临时增换者;(八)看望危急病人或者处理丧事者;(九)直接过境人员由于不可抗拒的原因不能在24小时内乘原机离境或者需改乘其他交通工具离境者;(十)其他被邀请确实来不及在中国驻外机构申请签证,并持有指定的主管部门同意在口岸申办签证函电者:(十一)具有资质的旅行社组织、接待的旅行团。口岸签证部门可根据申请分别签发F(访问)、L(旅游)等签证。个人签证申请可以由接待单位代办,团体旅游签证申请可以由具有资质的旅行社代办。持有口岸签证机关提前签发签证的外国个人或者团队可从全国所有对外开放口岸入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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