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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文由 wanghu 所发表 】
关于普通本科生学费结算办法的通知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文件(沪教委财【2005】53号)规定,从2005年起入学的复旦
大学本科生开始实施按学分收费的办法,即学生在毕业离校前根据实际修读的学分总量
按照多退少补的原则结算学费。现将有关办法通知如下:
一、学费计算公式:
应退(补)费用的学分数=学生实际修读的学分总数【包括转换学分、重修学分】-本
年级专业培养方案应修学分数-已经交费的重修学分数。
计算结果为负数的,学校退还相应费用;结果为正数的,5学分以内(含)不用补缴,超
出5学分的部分由学生补缴。
退还(补缴)金额=应退(补)学分数×学分单价
二、学费标准:
普通本科生、港澳台学生的学分单价为130元/学分。
三、结算原则:
转专业编入下一年级的同学,如果已经多缴一年学费,则将多缴的学费与需要补交的学
费对冲,多退少补。
比标准学制提前一年毕业的同学缴满标准学制所要求的学费之后再根据上述办法结算。
插班生、转校生等从外校转入的学生在原来所在院校获得并转入本校的学分,不收取费
用。
05年以前入学的同学如延长学习年限,延修期间可以选择按照学年缴纳学费,或者根据
前面所示价格按照实际修读课程的学分缴费。
学校将在5月31日前公布毕业班同学的补(退)学分数和金额。如对学分数有疑问,可到
教务处查询。已经交费的重修学分数在注册考务中心查询,实修总学分、应修学分、插
班生带入学分在综合楼225办公室查询。需要退还或扣除的费用都在同学的农行金穗卡里
完成,请同学们留意自己的金穗卡,需要补缴费用的同学请及时在自己的卡中加入足够
金额,以免影响毕业离校手续的完成。
财务处 教务处
2009年4月17日
来源http://www.jwc.fudan.edu.cn/showinfoAction.do?contid=00801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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