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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刺五加注射液致3人死亡案涉案经理明日受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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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2-7 11:06:0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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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曾经轰动全国的云南开远刺五加事件又有新进展,涉案的刺五加注射液生产厂家云南片区销售经理张国宏以及该厂质量保证部部长王汝平,被检察机关以销售假药罪提起公诉。明天,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将在开远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

  两人被指控犯销售假药罪
  去年9月至10月,红河州第四人民医院7名患者在使用黑龙江完达山制药厂生产的刺五加注射液后,出现严重不良反应,该事件导致3人死亡多人受伤的严重后果。今年5月,在开远市销售刺五加注射液的侯宝山因犯非法经营罪被判刑8年,并处罚金10万元。
  去年7月1日晚上,昆明下大雨,云珊医药公司仓库进水,被告人张国宏存在仓库的药品部分被淹。7月4日,张国宏又向厂里申请了91套全套药品包材,报告经完达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质量保证部部长王汝平等人审批后,决定提供包材。张国宏在拿到包材后,在云珊公司仓库进行了更换。
  去年8月1日,张国宏将更换过包材的3个批次的100毫升刺五加注射液,销售给无任何资质社会闲散人员侯宝山销售。拿到药品后,侯宝山又通过广东省湛江中兴药业有限公司将5件药品销售给红河州第四人民医院。
  该医院在同年9月3日,给患者张自清,10月5日给患者李政、张培香、韦仁和、王智辉、普保华、范秀珍使用了该批刺五加注射液。
  用药不久,李政、张培香、韦仁和3人死亡,多人受伤。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张国宏、王汝平无视国法、销售假药致3人死亡,多人受伤,其行为应当以销售假药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明日,法院将开庭审理张国宏、王汝平。
  5名受害人索赔近300万元
  据云南天外天律师事务所主任罗坷律师介绍,他们所接受了5名受害者的委托,代理此案。在刑事附带民事案件中,除了张国宏等人被列为被告外,红河州第四人民医院、黑龙江完达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湛江中兴药业有限公司也一起列为被告。该所代理的5名受害人总共提出近300万元的赔偿请求。
  记者 柏立诚(春城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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