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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世间最倒霉的事,拾金不昧反成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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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1-29 10:18:3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59岁的淮安市淮阴区居民周翠兰平时以走街串户卖豆饼为生,每斤豆饼也就能赚毛把钱。11月6日早晨,她在推自行车卖豆饼途中,捡到1700元现金。在几经周折找到失主周继伟后,让她意想不到的一幕发生了:周继伟坚称丢的是8200元,所以坚决要求她返还另外的6500元。两位拾金不昧者被周继伟一起告上了法庭。(据11月26日扬子晚报)

如果套用春晚小品中的台词,那该是“人生最最痛苦的事是,拾金不昧,千方百计找到了失主,却还被人家告上了法庭。”如果问周翠兰和王长玉这时候是什么心情?恐怕两位老实巴交的农民这时候肠子都能悔青,这千不该万不该,不该做生意非走那条路;走那条路也不该拾那一沓钱;就是拾了那一沓钱,那时候路上不就是周翠兰和王长玉两个人吗?拿起来1700元没人850元一分不就完了吗?就是事后找到,就来个攻守同盟死不认账谁也不能怎么样。现在倒好,拾金不昧还不昧出祸了,平白无故被人家告上法庭,好说也不好听呀。

如果说这的一个人所为,只有天知地知别人没人知道,周翠兰拾到钱还小头藏大头也许还能瞒天过海。可拾到钱的现场不仅有两个人。两人还经过了找失主钱又拿回来等一个大过程,在这期间还不知道有多少人知道。两人如果想隐瞒开初就全部隐瞒,不仅人家不知道,更省掉许多麻烦。要隐瞒还拿下大头还小头,还千方百计找失主,这不是故意要“露出马脚”吗?两位农民虽然老实厚道,但总归不傻,如果昧钱昧到这个份上,不是神经病就是大脑进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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