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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2011年医保制度将覆盖城乡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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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1-18 11:53:5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新华网广州11月17日电(记者杨霞)广东省17日公布“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提出2011年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全面覆盖城乡居民,并改革公立医院管理和运行机制,逐步降低和取消政府举办医疗卫生机构药品加成率。

  实施意见提出了“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统筹兼顾,逐步推进;突出重点,先行先试”的基本原则。提出2011年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全面覆盖城乡居民,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参保率达到95%以上,“新农合”参合率达到98%以上。珠三角地区率先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
  按照总体目标,到2020年,广东全面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居民主要健康指标接近发达国家水平,孕产妇死亡率低于十万分之十二,婴儿死亡率低于6‰,期望寿命达到78岁。
  广东的“医改”方案提出强化公共卫生服务体系。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的发展建设、人员经费和业务经费由政府预算全额安排。逐步提高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按项目免费为城乡居民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值得关注的是,广东省提出严格控制公立医院规模和标准。有条件的医院可通过托管、重组、联网运作等方式促进医疗资源合理流动。推进医疗机构属地化和全行业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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