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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人民民主(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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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2-7 20:54:4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二、建立人民民主制度的事业是人类共同事业。
        人民民主思想必然要求建立人民民主的社会主义制度,所谓制度是由人民民主内容构成的政治、经济、法律的规定和社会、文化生活的习惯。人民民主思想的发展和制度的建立虽然是历史的必然,但不是畅通无阻的,几千年的历史已经证明了这一点。
        人民民主制度的建立面临的阻力和应当解决的问题是:
        提高对人民民主的认知和自觉性是首要的问题。
        在人类的现今,对人民民主的认知并不都是一致的,有的把人民民主作为巩固权利的手段,有的只是一种招牌,甚至也有人对人民民主采取怀疑和敌视的态度。自由、民主、平等这些概念对人类来说没有含义的不同。
        人民民主,也就是人类的自由、民主、平等,是在人类社会中每个人都应当有的自由、民主、平等,而不是在神的面前,在大自然面前的自由、民主、平等,在向自然争取自由是相对的,是局限的,而在人类中自由、民主、平等则是绝对的、全面的。这个绝对不是指人民民主认知和实现程度,而是说它的含义和必须是这样的含义。
        现实的意义是,人类要争取自由,首先是人身自由,没有人身自由谈不上其它的自由。斯宾诺莎对自由的解释是:“凡是仅仅由自身本性的必然性而存在,其行为仅仅由它自身决定的东西叫自由”,当然自由不是随心所欲,洛克讲得很好,自由“是在他所受约束的法律许可范围内随其所欲地处置或安排他的人身、行为、财富和他的全部财产”。美国社会学家载维·哈里曼在《孤独的人群》中说“人人生而平等和自由的说法,既是对的也是误人子弟的。人生下来就不一样,他们在努力成为另一个人的时候失去了自己的社会和人的自由”。他的看法和马克思主义者的看法相同。哈里曼的看法其实也是对的,也是错的。在阶级社会里,人生下来要受社会条件的限制,失去了平等和自由,但并不是人性的本身。正是人生来就具有的自由、民主、平等的人性和应具有的权利,由于阶级社会的不公正造成了人不能得到生而自由、平等的权利,所以需要我们用各种办法去斗争、去争取,消除不公正的现象,从而使自由、民主、平等的人性得到复归。
        民主最明显地体现了既是人类争取自由、民主、平等的手段,也是目的。民主是每一个人在经济上、政治思想上、生活上有权获得与他人平等的表达自己的意见和行为,权利和为社会所尽的义务是相当的。中国毛**把民主说成是“集中指导下的民主”,“民主看起来是目的,其实是手段”,甚至认为“民主专政就是民主独*”,这是非常错误的。民主既要集中指导,集中指导是共产党,是党的最高领袖,也就无民主可言。民主需要合乎人民民主的规则,而不是集中领导。民主既然是手段也就没有真正的人民民主。基于毛**的这种认识,在毛**的领导下,从理论上和事实上也就成了毛**式的民主——专制独*统治下的民主。
        平等是自由、民主的具体体现。每个人在人权、物权上都有表达自己言行的平等权利,人与人之间都是平等的关系,它体现了人与人、人与社会的尊重和合作,维护共同的利益。卢梭在《论人类不平等的起源和基础》中指出:人与人之间本来都是平等的,但由于一些人获得了一些不属于原来天性的,好的或坏的性质,而另一些人则比较长期地停留在他们的原始状态,这就是人与人之间不平等的起源。由于私有制、阶级的产生以及相应法律的建立,不平等终于变得根深蒂固,进而成为合法。人们通常所说的正义、公义,更多程度上说的就是平等。目前人类社会的不平等现象是比较普遍的,它表现在机会上、分配上以及人格上。资本主义国家有,马克思主义国家也有。资本主义国家主要以财富表现人的不平等,马克思主义的社会主义国家则主要以权力表现人的不平等,讲阶级成分,讲权势地位。这些不平等主要是思想、制度上的不平等派生出来的。美国的罗尔斯(1921——)认为:“正义是社会制度的基础”,是“社会制度的首要价值”,也是调节社会利益冲突的重要目的和手段。他认为“正义的重要问题是社会的基本结构,或更确切地说是社会主要制度分配、基本权利和义务决定由社会合作产生的利益划分方式”。罗尔斯明确指出社会的制度或社会的基本结构必须是合乎正义的。威廉·葛德文(1756—1836)在《论政治正义及其对道德和幸福的影响》中讲道:“一个人对另一个人的行为的真正标准是正义”,“正义这个原则本身要求产生最大限度的快乐和幸福”。如果都能认识到平等对人类社会的进步意义,从人民民主制度上加以保证,一个自由、民主、平等的和谐的、发达的幸福社会就能建立起来。
        自由、民主、平等三者是一个整体,人民制度是以自由、民主、平等为中心内容的经济、政治、文化的综合体,建立人民民主制度是一个综合性的工程。
        人民民主既是人性的要求,也是人性的表现。它不是统治者的恩赐。这在当前一些统治者、领导人把人民民主作为一种手段,作为一种对人民的恩赐,而在人民当中也有一些人把人民民主的实现完全寄托在统治者、领导人的善良,这是一个很大的误区,也是人民中一些人对人民民主认识不觉悟的表现。作为统治者、领导人不是要把人民民主控制起来,而是要归还给人民,因为国家、社会的真正主人是人民。
        在人民中,对人民民主的不觉悟还有很多,如对领袖的崇拜,对精英政治的热情,对战争的制止不力,对侵害人民民主权利的熟视无睹和缺乏反抗,对宗教信仰的盲目,对生育的盲目,对生态环境的破坏等等。要破除限制人民民主的各种迷信,凡是有利于人民民主的都应当支持,不利于人民民主的都应当反对。
        的确,统治者掌握着武装和杀人的力量,但人民反抗的形式是多种多样的,历史如果没有人民对反动统治者的反抗,也不会有今天人民民主的发展。重要的是对反人民民主势力的各种形式的斗争和反抗,没有斗争和反抗,自由、民主、平等永远不会从天而降。要充满信心,敢于斗争,支持一切有利于人民民主的进步。
        凡是有利于造福人民的,凡是有利于社会进步的,凡是有利于人类团结、和平的,都是正确的,都符合人民民主的要求,都应当积极支持、积极发展。反之,都是应当反对的。
        人民民主的思想认为资产阶级的特权,无产阶级的专政和封建专制统治以及教权统治,它们都是和人民民主无法相容的。
        资本主义社会由于资产阶级的特权,虽然它有的已经有人民民主的制度,但不可能建立真正完善的人民民主机制,马克思主义的社会主义国家,所谓的无产阶级专政实际上无产阶级不过是一个空壳,这种阶级的专政并不代表全民的利益,目前在中国、越南的发展进步无产阶级专政已变得没有什么意义。而在有的所谓马克思主义的社会主义国家,它是统治者和既得利益集团强权统治的工具。有的资本主义国家实际是封建家庭、势力集团统治的国家,甚至是独*的国家,那里的人民民主是有限的,甚至是被禁锢的。教权统治,更多的是封建专制统治,它虽然也给人民一些民主自由,但自由、民主、平等的思想和行为是受宗教上层统治者以教义的名义是进行禁锢的。
        无论无产阶级专政的国家、教权统治的国家,都把自由、民主、平等视为是西方资本主义国家所具有的,而不认为它是本国人民所具有的。自由、民主、平等没有含义的不同,也没有国界的有无,它是人类共有的。
        斗争不意味着对对象的人进行暴力的消灭,而是要推进人民民主,改变不自由、不民主、不平等的状态,改变不合理的制度。
        任何思想、理论、主义、制度都是时代的反映,都是随着历史的发展而发展,随着历史的进步而进步,不存在神圣不可触动,如在中国有人提到修改“四项基本原则”,使其更符合中国社会的发展,有的人就大为惊骇,就认为这是大逆不道,是要反对共产党的领导,是阶级敌人所为。其实这是很错误的思想和禁忌,宪法既然可以修改,不利于国家社会主义发展和进步的东西也可以修改,修改更主要意味着创新,创新是人和人类社会的生命力表现,社会和谐的发展要靠每个人的智慧。每个人的独立思考和平等的讨论,尽管都会有不同的观点,但它是寻求共识和认识真理的最佳途径。在政教合一的教权国家提出政教分离也被视为是对宗教的亵渎,这种利用权势、唯我独尊的思想和行为只会窒息真理。事物是发展变化的,世界上没有放之四海而皆准的真理,那是宗教式的迷信,是唯心主义的表现。任何理论、主义都是在一定的社会条件下出现的,当时正确,事物发展了,就不一定正确了,这是极正常的现象。
        发展人民民主,关键在于政治权利,人民民主的基本定义就是权利属于人民,政府是人民选的,是为人民服务的,人民有权选择监督政府和各级领导人。如果权利属于君王、领袖、政党集团,就不存在人民民主。
        哈耶克认为,要维护个人自由,防止极权,只有实行法制。法制是自由国家与专制政府最显著的区别。但是合法、依法办事并不一定就是法治。问题在于法是根据什么来制定的,是在什么条件下制定的。因为极权主义者也可以立法,也可以让独*者专制成为合法化,但并不符合法的精神。哈耶克对法治的解释是透彻的。事实如此,不能认为有法律就是法治国家,奴隶社会、封建社会的国家都有法律,专制独*的国家也有法律,但这些法律主要是为统治集团的利益服务的,统治者的意愿是高于法律的。真正法治的国家,法律必须体现人民的利益和意志,是人民民主制定的,法治要从人民民主开始,最终落实到人民民主上去。如果法治是在君王、教权统治者、政党集团的主宰下,不可能体现人民的意志,这样的国家不可能是人民民主的国家。
        政教合一的政权之所以是错误的,是它把宗教引导人们向善的精神指导作用变为政治权力的管理作用和领导一切的作用,把宗教的信条变为普世的原则,这就使得不信教的人也被迫服从宗教的戒律。三大宗教的教义并非都是完全正确的,可以被完全接受的,如基督教的《旧约》中上帝耶和华独爱以色列,在以色列建国前多次对其它民族进行屠城,有时只留年青妇女,人口尽行杀灭,在《约书亚记》中就记载七次之多,人既然都是耶和华创造的,何以厚此薄彼。现今的基督教就能适应所有人的需要,在传道中把《新约》作为主要内容,对《旧约》的许多不符合教义本身不再去讲。佛教主张一切都要容忍顺从,受苦受难都是前生命运所定,这对人们对不合理的现象只有顺从不能争取斗争,它在中国与佛教的封建等级思想的结合使中国人民在二千多年的封建社会中大多处于听“天命”的状态,实在无法活下去了才爆发农民的起义。佛教消极遁世的思想并不是为人的发展和利益着想的,佛教现在提出信仰要世俗化,就和百姓就走近了一步。伊斯兰教开始就是以政教合一为特点,在阿拉伯特定的历史条件下,伊斯兰教促使了阿拉伯世界的团结,但伊斯兰教究竟不是政权性质,在伊斯兰教中歧视妇女,不人道的教律是存在的。如对偷盗者砍掉其手指,在有的伊斯兰国家竟然成了民法的法律,从巴基斯坦的真纳开始,现在许多伊斯兰国家是把政教分立的,制订了民众的宪法。既然国家属于全体人民的,一切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法律都必须围绕人民的利益、满足人民的需求。政教合一的政权是把宗教的教义和戒律强加在一个国家的全体人民身上,这就扼杀了宗教信仰、政治信仰和生活的自由,民主、平等也就不存在了,宗教信仰自由是根据自己的意愿决定不受任何人干涉和强迫。历史已经证明,政教合一的政权是反人民民主的政权,也是腐朽的政权。中世纪的欧洲如此,中国以前的西藏如此,政教合一并没有给人民群众带来幸福,而是加重了人民群众的痛苦,在拉萨的布达拉宫下,对农奴奴隶挖膝刨眼,抛入蝎子洞、壁虎洞和古埃及的法老把人抛入狮群一样,惨无人道。宗教只有脱离政治权力才能更好地发挥它的积极作用,政教的分离就是不能使宗教全方位的控制和占领社会及个人的生活。文艺复兴运动的口号就是以人权代教权。宗教和政治要各司其职而不能结合替代。任何宗教都不具有至高无上的权力,只有不同宗教的和平共处、互相学习、不断改进才会给人类带来福祉,宗教的派别无法论证谁正确、谁不正确、谁正统、谁不正统。三大宗教的派别都是不同观点的聚合,没有任何派别是神圣不可侵犯的。狂热的宗教势力是宗教的变态,而不是正常的发展。任何宗教,人们都可以评论,因为任何宗教都是在不断的改革中前进的、发展的。任何国家的领导人,宗教领导人无权对本国和他国评论的不当的人下达诛杀令,这是露骨的反人民民主行为,而不是弘扬宗教教义的正当行为。有的人民群众也把宗教看得高于一切,不加任何分析,这是人民民主不觉悟的表现,是把自己出让给宗教统治者作为宗教专制的工具。这在当前阿拉伯世界是十分严重而突出的现象,信仰伊斯兰教不等于把宗教统治者尊为君王,不等于把隐藏在宗教的外衣下,掌握权力的富豪、政客就是人民群众应当服从的,石油、香料等等的财富是所有人民,所有伊斯兰信徒共有的,不是政教合一的统治者及依附他们的既得利益集团所私有的。解决阿拉伯世界目前存在的纷争和混乱一是反对美国的霸权主义;二是从自身解决使政教分离;三是发展人民民主,建立有伊斯兰特色的人民民主社会。可以说,破除对宗教高于一切的迷信,政教合一的迷信,思想解放了,就可以建立起伊斯兰特色的人民民主社会。对霸权主义就无所畏惧,阿拉伯世界就会出现太平盛世。纪元前后的几千年阿拉伯各族人民在中西亚和北非创造了灿烂辉煌的文明,是世界最古老的文明之一,在医学、数学、天文学、艺术、音乐、舞蹈、建筑等等为人类作出了杰出的贡献。

小 结
人类社会最终要建立的只能是人民民主的社会制度,把它称为人民民主的社会主义。因为社会主义社会的内容与人民民主的内容比较贴切。也许将来对人类幸福社会会有更好的称谓。
        建立人民民主制度的社会需要像在几千年的历史中一样,坚持对不人民民主的现象进行斗争,现今人民民主的成果是长期斗争得来的。
        进行斗争要靠思想和方法的正确。在思想上要提高人民民主的觉悟解放思想、破除迷信、敢于斗争。没有什么迷信是不可动摇的。在方法上要坚持人民民主的方法,改变不合理的现象,不是人对人的消灭,而是人对不合理现象的转变,使每个人在斗争中得到自己的解放和尊严。
        建立人民民主制度是人类共同的事业,它涉及每个人的人性发展和生活的幸福。从人性的、历史的角度去看,个人、集团的权利是短暂的,人类的共同利益是永恒的。把一切都从人类共同的利益,共同的幸福去想,一切不合理的现象就会得到解决。
        人类人民民主的事业是永恒的事业,也是没有任何力量可以阻挡的事业,除非这个地球突然的受到天体的和人为的毁灭,任何力量都要顺应历史的发展,逆潮流而动只有败亡的结局。
        看到方向就要坚定信念,无所畏惧。人终究要实现人的理想,任何违背人民民主的蛊惑人心的政治、宗教语言都经不起实践和真理的检验。正如美国亚拉伯罕·林肯说的:“人们能够自始至终欺骗某些人和某一阶段里欺骗所有的人,但是人们不可能自始至终的欺骗所有的人”。
        觉醒是人民民主的支柱,而觉醒要靠知识,要靠勇气,对不合理的现象进行变革是唯一的出路。只有通过各种形式的斗争人民民主的权利才能获得。只有知识才能使我们头脑清晰、目光远阔、无所畏惧。

第五章 全球化实质是人类社会的人民民主化
        我们正处在一个急剧变革的时代,一切的变化和进步是不可避免的,人类必然走向自由、民主、幸福和睦的大同世界。人类需要一个公正、合理、****、生活富裕的社会,人类的共同点都是为了追求美好的生活,他们的不同点是受生存环境的影响,人文状况的影响,如何追求美好生活,在观念、方法、习惯上有所不同,但人性的要求和对幸福社会的追求是共同的,这个共同点是主要的、基本的。共同理想的相似性、可接近性、可融性、趋同性,始终惯穿在人类历史中。
        人类社会由低级到高级,由原始落后向现代进步的发展是不以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历史规律。各种优秀的科技、经济、文化思想和政治的融合一起在进行着。人类群体自下而上的本性就是互相学习,共同生活,人类的历史就是一部互相融合的历史。
        科学技术的发展提高了生产力,提高了人们生活水平。从伽里略时代至今,科学技术的突飞猛进,迅速地改变着人类的各个方面。随着当代科学技术和经济、文化、政治的发展,人们愈益认识到全球相互依存,加强国与国、人民与人民之间在各个领域的相互交往,互相取长补短,由封闭到开放、由敌视到友谊,是人类共同繁荣幸福的唯一出路。
        信息社会使人类相互融合的速度大大加快。随着经济、科技的发展,人类的各个方面,无论是经济、文化、政治、宗教、生活习俗以及意识形态都在融合,网络的广泛使用,航天技术的发展,地球越来越小。二十一世纪,知识经济已经到来,经济全球化已使一国经济向多国经济、全球经济发展。经济全球化必然导致了文化、科学、技术以及政治、思想的全球化。人们期待的是利益、资源更加有效地合理利用和分配,人权尊严得到保障,从而共同繁荣和幸福。
        战争践踏人权,一部分人剥削另一部分人,已被公认是不合时宜的,不可取的。闭关自守、顽固守旧、把持权利,已被证明是违背人民利益的,人们需要公正合理、****、平等和生活富裕。
        全球化是人类利益的需要,是人性发展的需要,是地球这个世界最终的演变,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必然结局。
        一、全球化发展的基点是人民民主思想
        世界各国人民,不管信奉什么,目前在什么制度下生活,他们有三个基本的共同点:一是对美好生活的概念:思想行为的****,能力的发挥,人与人,种族与种族之间的平等和生活的富裕;二是对政府所持的标准:促进经济增长,维持社会稳定,实现公平的分配和生活福利,保障民权和和平生活;三是对世界的要求:和平、人权、平等、发展进步、生态平衡和共同繁荣。
        而要达到这个共同点,没有人民民主的思想是达不到的。阶级社会的特权思想,专制独*的思想,它们需要达到的是一已利益,维护既得利益集团的权力和利益,它不可能关心或致力于全民的利益,它们也不允许或者有限的使人民具有自由、民主、平等的权利,社会的发展受到人为的限制。
        现代的经济、科技的迅速、持续的发展,已证明与人民民主思想的发展有密切关联。全球化首先表现在经济上。国际经济的接轨要求有民主的规则,国际文化的交流要求有自由的条件,国际政治的存在要求有平等的原则。国际间一切经济、政治、文化等领域的合作没有自由、民主、平等的协商就不会有真诚的合作和发展,全球化就不会使所有的国家和人民得到好处。经济全球化要求各国要有与之适应的政治、法律、人文环境,而自由、民主、平等及多元的思想是市场经济,国际贸易的必然要求,各国不得不面对现实,对政府职能,对政治意识形态进行改造,否则就达不到获得利益的好处。从现实来看,经济全球化是由于资源稀缺的需要和利益的需要,因为对资源的需求和优化的配置不是一国或一个地区无需其它国家和地区所能解决的,但解决的根本原则是民主的思想和机制。历史上无数次的掠夺战争在现代已不是促使经济发展的办法,只有自由、民主、平等的合作才能促使经济的发展,并带动政治思想,意识形态的进步。全球化,它首先是经济全球化,也包括政治文化和社会生活的全球化,它是一个漫长的各个领域互相渗透的过程。全球化、经济政治一体化不是统一化,统一化一个模式在人类社会永远不会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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