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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人民民主(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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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2-7 20:53:0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小结

人民民主,只有形式、特色的不同,没有含义的不同。这是人类绝大多数人共同的认知,它的含义具有普世原则。所以人民民主的思想体系是人类社会的主体思想体系。
人民民主的思想体系是在和封建主义思想体系斗争中,和资本主义思想体系,马克思主义的社会主义思想体系既相促进又相互斗争中形成和发展的。它和资本主义思想体系,马克思主义的社会主义思想体系有许多共同点,有着共生的关系,和封建主义思想体系不一样,不是势不两立的。
人民民主思想体系在资本主义思想体系,马克思主义的社会主义思想体系中孕育着新生,促使后两者的内部蜕变,人民民主的思想体系不会为任何其它的思想体系所取代。这就是历史的发展规律。
人民民主思想体系是治国、稳定、发展的根本源泉和动力。
人民民主制度不存在一个模式。人民民主思想体系是人类社会多元的,人性的反映,人民民主制度是多元化世界的根本制度。人类的理想是共同的,实现理想的方法、步骤,由于国情、人文条件不尽相同,但建立自由、民主、平等的幸福社会,目标是一致的。

二、人民民主面临的其它问题。
(一)、人民民主与国家
国家标志着权力。权力从属于谁,决定国家的性质。国家的起源。一是人类为了生存需要组织管理,在家长制的家庭和族长制,首领制的村社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一方面是组织生产和社会生活管理;一方面是抵御外部的侵袭。
二是随着生产和社会的发展,私有制的产生,人群组织的扩大,阶级出现后国家逐步形成。所以国家是部落组织的扩大和延续。其职能仍然是两个方面:一方面组织生产和社会生活管理,另一方面组织对外的军事活动,防御和扩张,保护自己和掠夺外部的财富和奴隶,同时对付内部的反抗。
国家一开始就得到了所有成员的认同,认为国家是属于大家的,应该代表所有成员的利益,应该是公正的。国家被富有的有权势的统治者掌握,把它强化为统治的工具,但生产、社会生活的组织作用始终是主要的方面。也正因为国家为富有的有权势的统治者所掌握,他们为了既得利益,并获得更多的利益也就不可能使国家代表所有成员的利益,社会也就无法公正。被统治者由于经济、政治的剥削和压迫,不得不进行反抗,争取应有的权利,这样国家发展的历史,既是生产、社会组织发展的历史,也是压迫者与被压迫者斗争的历史。随着人民**运动的不断发展,一直到现在,国家越来越多的服务于生产、社会生活的组织管理,对内镇压的作用,范围越来越小,也越来越转向为人民服务的职能。国家越来越成为全民的国家。
历史的发展说明国家的产生并非马克思主义者所说的是阶级不可调和的产物,因而主要是阶级斗争的工具。马克思、恩格斯、列宁认为国家是一个阶级压迫另一个阶级的有组织暴力,这在阶级社会只是国家的一个重要作用,但它并不是国家的主要作用,马克思主义者对整个国家性质的解释是偏颇的。
国家和所有人民,通过法律形成“契约”。国家是为全体人民设立的,它的首要目标是为人民服务,是一体的关系不是商品的交换关系。国家在阶级社会中统治者与被统治者的国家关系是一种变态的关系,不正当的关系。是权力的颠倒,如果是商品交换的关系,国家就不是属于全民的。那就是对立的群体,承认统治者为独立于人民利益的一方,统治者为获得统治的效益,给人民以投票和某些自由、民主、平等的权利作为交换,使得统治者获得统治效益为合法,这就不符合国家的性质,不符合人民民主的原则,也不是“契约”的关系。所谓“契约”是人民对管理者的委托,使它用人民的委托管理国家。国家的政府机构就是这样设立的。国家必须以人民为主体。美国《独立宣言》说得很好:“我们认为这些真理是不证自得的:人生而平等,被造物主赋予生命、自由、迫求幸福等不可分割的权利。为保护这些权利而设立了政府,政府的权力来自所管辖的人民,无论何时任何政府如果危害这些权利,人民有权变更或抛弃之,并在这些原则上设立上述方式获得权力的新的政府,以使人民的安全和幸福获得最大的保障”。这段话可以说是《独立宣言》的精髓,它符合人民民主对国家的认识。国家应当是人民民主的工具,全民的国家,应当是国家的正确概念。如果国家掌握在一个人或一个集团的手里,这个国家人民的自由、民主、平等也就不存在了。对不民主政权的反抗是天经地义,它最好采取和平的方式但也可以采取暴力的方式。国家主权不可侵犯是联合国宪章基础性原则,但它不意味着主权国家就有实行暴政的权力。
治理国家靠什么?德治、仁治、文治、法治、王治、人治以及阶级的专政等等,最根本的还是要靠人民民主的制度治国,因为它是符合人性的,符合国家的真实性质的。中国的毛**,强调国家政权要靠两杆子——枪杆子和笔杆子,这是错误的国家政权和治国理念。对国家的治理按德国威廉·冯·洪堡(Wilhelm·Yon ·Humboldt 1761-1835)的说法:国家本身不是目的,国家的基本任务是保障人的自由,人在国家中处于中心位置。治理国家就是要靠人民民主制度。
什么叫爱国?就是爱人民自己的国家,任何个人、政党、集团都不能代表国家,国家是终久的,而个人和政党、集团是历史阶段的。只有个人、政党、集团是为人民利益服务的,它才能和国家统一起来。
人民民主的国家必须坚持公义的原则。所谓公义就是没有偏见,约翰·罗尔斯说它是根据一致同意的契约。它不仅是自己国家内奉行的原则,也是国与国奉行的原则。因为公义的原则,对已对人都是有利的,既不做不利于自己国家人民的事,也不做不利于他国人民的事。不能对公义有双重的价值标准,只从本国利益出发的狭隘的爱国主义,大国沙文主义,霸权主义都是有害公义原则和本国及他国人民利益的。一个国家恪守公义,必须从人民民主为始终。人民民主的共同理念是国与国和平共处,相互促进的基石,也是人类走向大同世界的基石。
(二)人民民主与政党
政党代表人的群体中一部分人的利益而产生,它的政见为了获得群众支持,必须标明是代表大多数人的利益,不同政党的政见为人民群众提供了选择委托人管理国家的机会。政党一般都具有严密的组织和维护组织团结的纪律。
政党是人民民主发展史,也就是人类社会发展史上的阶段现象,它不是伴随人民民主发展的必然存在的现象。人民民主的体制愈加完善,政党存在的必要性会越来越小。所以政党不属于人民民主本质的必然反映,政党的存在可以促进人民民主的发展。
政党是代表一部分人的利益,而执政党却要代表全民的利益,这是执政党的合法性所在。所有政党都必须在人民制订的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政党,特别是执政党超越人民制订的宪法和法律的范围而居于其上,这样的党在性质上是属于反人民民主的。而党领导一切的说法绝对是专制主义的。
政党的民主化和整个国家的人民民主是一致的。意大利共产党领袖葛兰西(1891—1937)在《狱中札记》中说:“衡量任何一个党的最好标准是它活动的性质:如果党是进步的,它就会民主的(在民主集中制的意义上)执行这个职能(注:指保卫一定的法令、政治秩序的职能);如果它是退步的,它就会官僚主义的(在官僚主义的集中意义上)执行这个职能”。这是指代表统治集团的以及代表被统治集团的社会集团的政党都应当是民主的,因为政党是整个国家人民中的一部分,尽管是很少数的一部分,它是属于整个人民民主的。一个政党是不民主的,它作为执政党去领导一个国家,这个国家就不可能是民主的。
民主集中制几乎是所有共和国家和政党采取的一种决策制度,但这种民主制并非一概都是民主的,如果整个国家、政党不是人民民主的架构,最后的决定权属于一部分人,一小部分人,直至一个人,这个民主集中制也就徒有虚名,既或存在也常常遭到破坏,葛兰西认为,如果在国家中占优势的是官僚主义的集中制,那么这就表明领导集团达到饱和以后,成为狭隘的小集团,他们努力的是永久保持自己的利己主义的特权。
政党也是发展变化的事物,不仅有产生、发展、消亡的过程,而且有不断更新,适应人类人民民主发展需要的过程。一个政党在国家进行革命变革里,可能是全面的进行革命的组织和实施领导,但在革命成功后就不能把国家的一切控制在自己政党手里,应当把控制国家的权力归还给人民,而不应当使政党成为统治者,政党要代表人民的利益,而不是替代人民民主的权威,控制、替代人民民主的权威,是违背人民民主原则的。国家的意志是全民的意志,对国家管理起指导作用的政党,它的纲领、路线应当是全民意志的体现。
政党在代议制的民主过程中起着积极的作用,政党的多少,一个国家是实行政治生活的多党制,还是一党制,不代表人民民主社会的本质,多党制可以促进民主,一党制也可以促进民主,这要由人民取舍。把多党制视为国家民主化的标志并无多大意义,国家的民主化就是国家实行人民民主制度。有的国家一党制实行专制;有的国家多党制也在实行专制,问题在于国家、政党都是人民民主的,这样整个国家社会才能协调起来。
政党政治目前虽不可避免,但总的发展趋势不是强化,而是要逐渐弱化。人民民主的深入全面的发展,人民民主意识的自觉性增强,直接的民主会越来越广泛。这不是国家所有事务都由人民直接参与,而是主要通过直选,选举国家和地区的管理领导人,通过越来越健全的监督机制控制整个国家机器的正常运转,通过越来越多的民意表达和人民的公决,确定国家的大事。
政党的民主化,应当致力于人民民主本身,而不是致力于形式。口号都有,关键在于实质。政党必须服从人民利益的需要,而不是人民要服从政党的需要。
(三)人民民主与领袖
人民民主制度并不否认领袖的作用。领袖的产生是人们利益的需要。只要有人群生活就会有领袖存在。领袖的作用是很重要的,它在人类社会历史进程中,虽然不能改变总的发展趋势,但可以推进和延缓历史的发展进程,对个别的历史事件,有时起着决定性的作用。正由于其重要的作用,历史往往烙有领袖个人的色彩。
美国威廉·詹姆士(1842—1910)认为:社会进化是两种完全不同的因素相互作用的结果。一方面是个人,他从生理和社会以下的力量的作用,取得其独特的天才,他拥有一切创始的和本源的力量;另一方面是社会环境,它具有接受和拒绝个人及其天才的力量。这两种因素都是主要的。说有个人的冲动,社会就会停滞,而没有社会的感应,这种冲动也会消失。社会环境既能接受也能拒绝天才,天才能否产生巨大的影响,取决于社会环境。詹姆士的认识和马克思主义的唯物史观,对杰出人物的认识有共同点。马克思主义认为,历史上杰出的领袖都是一定时代的产物,他们要受到他们所处的历史条件的限制,也就是经济、科学文化水平和政治结构的限制。归根结底是人民群众创造了历史,而不是杰出人物创造了历史。恩格斯在《致符·博尔吉鸟斯》的信中说:“恰巧某个伟大人物在一定时间出现于某一国家,这当然纯粹是一种偶然现象。但是如果我们把这个除掉,那时就会需要有另外一个人来代替他,并且这个代替者会出现的——或好或坏,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总是会出现的。”事实正是这样,二战时,美国伟大的总统罗斯福就是杰出的领袖人物,他作出抗击轴心国对全世界发动的侵略战争,顺应了美国和世界人民的要求。如果罗斯福继续采取绥请政策,想使美国置于世态之外,这已经是不可能的,因为法西斯要统治世界,侵略的目标包括美国在内,罗斯福不做出决策,美国也会出现新的领袖做出抗击的决策。罗斯福的伟大也就在于此。美国人民对二战作出了伟大的贡献,是和伟大领袖罗斯福的名字联系在一起的。
成为领袖的重要因素,除个人素质和既成的事实外,主要是组织和权威,没有组织不会出现权威,没有权威不会组织起来。这也是领袖的作用。权威是两个方面:一是权力,二是威望。威望是群众对领袖的信任度,也包括对领袖权力的畏惧度。当然权力也包括着利益和享受,权威要求这一群体的所有人服从一个人的意志。这种权威可能是好的,也可能是坏的,而好坏的标准是领袖作出的业绩,代表的意志是否是人民的意志,是否是人民需要的,是否顺应时代的需要。希特勒就是坏的领袖,罗斯福就是好的领袖。但是完全好和完全坏的领袖也是不存在的。服从领袖的权威也必须是这个标准。只有代表人民利益的权威才是正确的权威,只有代表人民利益的领袖才是好的领袖。
夸大领袖的决定性作用是唯心主义英雄史观的表现,认为历史是领袖的英雄,天才创造的。对领袖权威的盲目迷信是个人崇拜的思想根源,它是违背事实的,也是有害于人民利益的。个人崇拜总是和强权政治,专制制度结合在一起的,统治者为了个人或集团的权利欲望,制造个人崇拜以取得合法性。封建时代的皇权是“君权神授”对神的崇拜和对皇权的崇拜是一致的。现代的个人崇拜是“君权神授”的变种,因为是“天才”“有功劳”,所以他也像神一样接受崇拜。容许个人崇拜的思想和制度绝不会是人民民主的制度,人民民主的制度中,绝不会有对领袖的个人崇拜现象。个人崇拜、个人迷信和领袖的权威是两码事。领袖的权威应当是人民的权威,只有人民民主的权威才是最稳固的权威。
对领袖的选择,在现代要完全掌握在人民手里,最有效的方法是通过一人一票的人民直选。继承制、推荐制都不属于人民民主制度的范围。领袖是多数人委托的国家管理者,他不仅要代表委托人的利益,也要代表所有人的利益。除直选外,还要建立监督和制约领袖权力的机制。
领袖是人不是神,对领袖的不足不能姑息,但也不能苛刻求全。容忍度是他的不足对国家人民利益的影响程度。詹姆斯·春格雷戈·伯恩斯在《领袖论》中,认为领袖是一种社会政治现象,权力现象,在狭隘的意义上才是人格现象。但人们常常以人格现象(如性格、品质等)掩盖社会政治现象和权力结构现象。这就是说如果领袖存在性格品质上的缺陷,权力结构是人民民主的,选择领袖的权力在于人民,领袖的缺陷也可能造成对国家、社会、人民的危害。如果权力结构不是人民民主的、领袖的缺陷,就会造成对国家、社会、人民严重的危害。
精英指的是包括领袖在内的一些人可能是一个具有优秀才能的小集团或领导层骨干,它的产生、作用和领袖的认识相同。人民民主的思想、制度承认精英的存在和作用,而目的在于确保人民的利益。精英政治不等于人民民主政治,它可以引出好的结果,也可以引出坏的结果。“精英政治”的核心是强调个人或者说很少一部分人的作用,而忽视人民的作用。它和英雄史观是一脉相承的。
对英雄的产生、作用和认识,也如同对领袖的认识相同,所不同的是英雄也会是一个平民百姓。同样也是时势造英雄,它对人类历史的发展,个别的事件往往起着重要的作用,但英雄毕竟离不开群众和环境。
评价一个历史人物,英雄人物要看他所处的历史环境,最重要的要看他的行为是不是有利于人民利益,有利于社会的发展,英雄有各种各样,无论在哪一方面对人类社会,对国家民族,对人类作出贡献的人都应当称为英雄。不管它是在战争中,国家民族危难中还是在发明创造中默默无闻的生活中都是如此。人们往往只从英勇和能力来观察,尽管它是令人佩服的,但不是真正的英雄。古代传说的〈特洛伊〉阿喀流斯并不是真正的英雄,真正的英雄应当是赫克托尔。华盛顿、林肯、列宁、孙中山、罗斯福、邓小平、埃及的纳富尔卡斯特罗、南非曼德拉是英雄,塞尔维特、布鲁诺、加里略是英雄,艾森豪威尔、阔日杜布(苏二战飞行员)、中国抗日八百壮士、卓娅、赵一曼,美国“9.11”事件在飞机上与恐怖主义分子搏斗而牺牲的是英雄,圣女贞德、南丁格尔、昂山素季是英雄,辛德勒、何凤山、华伦贝里(瑞典外交官,救出犹太人二万多人,后枉死苏联狱中),等等是英雄。历史上还有许许多多的无名英雄,这些为世界正义,为国家民族独立,为人民利益奋斗捐躯的人是真正的英雄。以罗斯福为例,在他所有的优秀的品质中和伟大的行为中,是对人民的忠诚,对人民民主的忠诚,他曾说:“人民要求的是基本而朴实的东西”,“应该给予青年人和其他人平等的就业机会,能工作的人都有工作,人尽其才。无法工作的给予社会保险,老幼均有改善,废除少数人的特权,以维护公民自由,使人民能在日趋富裕的生活中享受科学进步的福利”。他在美国历史上是最杰出的领袖和英雄,在世界历史上也是最杰出的领导人和英雄。英雄是人民拥戴的、赞许的称号,它不是自封的,像苏联的勃烈日涅夫那样,也不像有的领导人那样一身有几十个赞美的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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