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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关系学院2008年辅导员招聘启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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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3月12日 阅读次数: 14 默认字体 9pt 10pt 11pt 12pt 13pt 14pt 15pt 16pt 17pt 18pt 20pt 25pt
根据工作需要,国际关系学院面向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学生工作管理人员3名,主要从事辅导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择优聘用
二、招聘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高等教育事业,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政策水平,作风正派、爱岗敬业、乐于奉献,热爱学生,有较强的思想政治工作能力。
2、具有一定的工作协调能力和文字水平;熟悉办公软件应用。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善于与他人交流,具有团队精神,身体健康状况良好。
3、在校期间无违纪处分,担任过团学干部(院系级以上),或担任过兼职班主任或兼职辅导员,热爱学生工作,志愿从事学生工作(一般应完成一届学生工作)。担任学生工作干部期间,需完成市级以上(含市级)学生工作课题。
4、2008年应届博士毕业生,年龄应在30周岁以下(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党员。所学为国际政治、法律、公共管理等相关专业,并辅修心理学、思想政治教育或教育管理等相关专业,本科或硕士所学专业为心理学者优先考虑。
三、招聘程序
1、报名截止时间为2008年3月31日,应聘者可通过电子邮件或邮寄的方式递交个人资料,个人资料应包括:姓名、性别、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学位,简历中请注明本人政治面貌、教育背景、工作经历、科研和社会实践情况等,请注明应聘岗位。电子邮箱:zprsc@uir.cn;邮寄:北京市海淀区坡上村12号,人事处,邮编:100091。
2、通过审核者,参加组织的笔试、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通过考核者,参加学院组织的体检,须达到规定的体检标准,并与签订三方就业协议。
国际关系学院人事处
二○○八年三月十二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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