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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应城称原官员坐牢拿工资传闻失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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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0-14 15:31:4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荆楚网消息(记者杨晶)针对网上应城市发改局原副局长高永生被判刑后还在拿工资的传闻,10月12日,应城市纪委监察局给荆楚网的书面材料中予以否认,称相关处分的流程正按有关规定进行。
  近日,有网民发贴说,应城发改局原副局长高永生驾车致一死二伤逃逸,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但在服刑期间,还享受局长待遇,工资照拿。
  据了解,应城市发改局原副局长高永生,2009年2月3日驶应城市物资总公司轿车,由三合镇返回途中,与相向行驶的二轮摩托车相撞,造成摩托车驾驶员当场死亡。后经应城市交通警察大队认定,高永生应负主要责任。事故发生后,高永生弃车逃逸,后于2009年2月6日到应城市公安局投案自首。(荆楚网曾报道)

  12日晚,应城市纪委监察局回应称,2009年2月7日高永生已被免职,工资也已停发。同年2月14日,市纪委监察局研究并报市委常委会决定给予其开除党籍、行政撤职处分。2009年7月9日,应城市人民法院对高永生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于7月20日生效。
  针对湖北省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网上高永生的在编状态,他们解释,开除公职的处分程序要在法院正式判决、申诉时间结束后才能进行,加之国庆前夕相关事务繁忙,因此时间上有所延误。
  应城市纪委监察局表示,对高永生一定会秉公办理,同时欢迎网民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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