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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台办:希望大陆捐赠台灾区款项使用尊重捐者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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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0-14 15:16:5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中国经济网北京10月14日讯 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今天上午举行例行新闻发布会,国台办发言人范丽青在会上表示,对于大陆社会各界捐款的使用,也希望尊重捐赠者意愿,直接用于灾民最需要的地方。


    范丽青指出,根据不完全统计,大陆各届和部分港澳同胞、海外侨胞意向捐款总计是9.689亿元人民币。海协会已将募集的救灾捐款首批1.5亿元人民币汇到台湾。另外根据了解,大陆红十字会以及各地赴台交流团组和有关团体也已经通过了不同的渠道,直接向台湾的有关团体和地方捐款1.2亿元人民币。其余的捐款,会陆续转交。

    对于大陆赈灾捐款的使用方面,根据捐赠者的意愿,定点定向使用捐款及对援建项目予以说明,这是慈善捐款使用的惯例。汶川地震发生以后,大陆方面对于台湾同胞捐款的使用也是根据捐赠者意愿,照此办理的。对于大陆社会各界捐款的使用,也希望尊重捐赠者意愿,直接用于灾民最需要的地方,比如说灾区的学校、桥梁、公共设施等等。 (责任编辑:张少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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