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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人家庭、二人家庭、三人家庭等将有不同的具体收入标准界定
上海市经济适用住房的申请准入条件将得到进一步细化,一人家庭、二人家庭、三人家庭、四人家庭等不同规模的家庭,都将有不同的具体收入标准的界定。记者昨天获悉,目前,本市经济适用住房的各项实施细则正在抓紧制定之中,价格、准入标准、财产核对、公积金使用等方面,都将一一细化。
原标准按照三人家庭
据了解,今年6月份,《上海市经济适用住房试行管理办法》(下文简称“《试行办法》”)正式公布,初步拟订的准入条件具体标准也同时公布。其中规定,人均月可支配收入是2300元以下,人均财产7万元以下。
“我们原来公布的经济适用住房收入标准是按照三人家庭,也就是核心家庭的人均月收入来确定的。”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住房保障处处长李东昨天接受SMG记者采访时表示,要细化到一人家庭、二人家庭、三人家庭、四人家庭等具体收入标准到底如何界定。
专门制定预出售合同
此外,李东强调说,由于经济适用住房是有限产权,本市房管部门将专门制定一份经济适用住房预出售的合同。
今年,上海市保障性住房计划新开工约1200万平方米,其中经适房约400万平方米。而作为本市首批试点区,闵行和徐汇的经济适用住房房源目前都已经落实。据悉,今年第四季度,经济适用住房将在闵行、徐汇两个试点区正式接受市民申请,力争明年上半年在全市范围推开。(东方早报记者 栾晓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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