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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者偶见法学评论网集结本人近一年来的作品。令人吃惊的是所附简历却是另一位“李道刚”。更另笔者困惑、不解和愤慨的是,笔者多次去电邮询问,不见回音,而这个“李道刚简历”依旧。
为此,笔者郑重声明:本人是山东大学法学院李道刚,与法学评论网上简历中的李道刚既不认识,也毫无交往与合作,更从未将笔者自己所写的任何一篇文章的著作权让与他。
法学评论网“李道刚集”中迄今为止的11篇文章,即:1、这一个,2、安乐死你准备好了吗?3、规则、音乐与孩子,4、教育平等权之我见,5、刘心武有权表达,6、鲁达和史进哪个更冤?7、宋江与表达自由,8、义和团运动与膂力是解释问题之管见,9、远生之死五因说,10、读不懂的甘阳和刘小枫,11、左看右看:情感理性之后,是笔者大半年来,教学科研之余所独立完成。
笔者呼吁以弘扬学术为宗旨的法学评论网重视这个问题,尽快核实,并取下现在的“李道刚简历”,或这11篇文章(笔者从未授权,但同意转载)。否则,应对这一令人啼笑皆非的张冠李戴负责。
(感谢李道刚先生惠寄)
学术批评网(www.acriticism.com)首发 2006年9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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