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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明怀:免职不是学术批评的终极目的——关于沈木株老师被免去法学院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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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9-14 20:47:2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沈木株老师被免去法学院院长一职吗?

学术批评网发布《张仲春还能那样生猛吗?——从沈木株被免去法学院院长谈起》那篇文章后,猪头看世界在新语丝发表了《南京财经大学沈木珠夫妇学术不端案尘埃落定?》一文,而此前一直不遗余力为沈木株夫妇辩护的南京财经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刘正马上写了《不必以职务变动诬蔑沈木珠、张仲春教授有抄袭与经济问题》一文对这些文章作出回应。从刘正老师的标题与文章来看,刘正老师承认沈木株教授职务有所变动,但并没有说明原因。看了金缪《挥泪斩马谡 大快人心事——有感于沈木珠被免去院长职并向徐从才校长致敬》一文,或许沈木珠院长的职务“变动”并非空穴来风。

我与沈木株夫妇素未谋面,但后来得知我们都是中大毕业的学生,从这个角度来看,沈木株夫妇应该是我的学长,遗憾的是,我的这两位学长却不能正确对待学术批评,甚至闹出了很多匪夷所思的事,或许沈木株夫妇毕业这么多年,早已把中山大学的校训——“博学、审问、慎思、明辨 、笃行”抛在脑后。

沈木株老师被免去法学院院长一职,看到这样的消息,我没有丝毫的兴奋,反而觉得有点悲凉。平心而论,沈木株老师还是有一定学术能力的,要不然,南京财经大学也不会聘她为法学院院长,但是作为一个学术道德有问题的学者,即使学术水平再高,也不能说是一个真正的学者。至于张仲春老师的学术水平,那就不好说了。

在正常的学术环境下,学术批评和学术反批评都是再正常不过的。学术批评不是要把某个人的名声搞臭,也不是要把某个领导弄下台,也不是打棍子,更不是对某位学者学术生涯的最终宣判。真正严肃认真的学术批评,是为了营造一个良好的学术环境,提高学术质量,共享学术文明。


沈木株老师被免去法学院院长一职,这并不是学术批评的最终目的, 但愿沈、张两位老师能正确对待他人的学术批评,在日后的学术生涯中能严格遵守学术规范。
  
2008-4-6于广西柳州螺狮山下

(感谢郑明怀先生惠寄)


学术批评网(www.acriticism.com)首发 2008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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