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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拜读了清华大学社会科学处处长、哲学系教授蔡曙山先生的文章《论人文社会科学的科学化、规范化管理——兼析<中华读书报>的不实报道及其错误观点》,对于《中华读书报》记者赵晋华先生的文章《大学人文学科“量化”管理引发争议》,提出了相当严厉的针锋相对的反批评。[1]笔者以为,围绕学术“量化”话题展开深入讨论,是很有必要的。这种讨论应该是在公开、公正、公平的基础上进行,应该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和学术为公的精神,排除各种非学术因素的干扰,心平气和,与人为善,以理服人。
文科科研成果的“量化”问题,由于它和个人的相关待遇直接挂钩,因而与广大教师的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由于它和一个学校的学术评估、以至政府机关的科研业绩相连,因而倍受行政管理部门的关注;由于文科科研成果“量化”的后发、旁侧和前瞻影响,它对于文科科研的宏观、中观和微观导向,均会产生重要影响。因此,认真开展高校文科科研成果“量化”利弊的讨论,是深化高等教育改革和学术管理工作的需要,也与学术建设、学术批评、学术繁荣的需要密切相关。笔者认为,随着近年来“量化”风的不断升温,其弊端已逐渐显露,这就使人们愈加感到有开展人文社会科学的信息化、规范化管理问题讨论的迫切需要。所以,在加强人文社会科学的信息化、规范化管理的同时,也要刹住目前的学术过度“量化”风。就人文社会科学而言,学术“量化”应当淡化![2]
一、关于人文社会科学信息化、规范化管理的舆论监督
第一,加强人文社会科学的信息化、规范化管理,是近些年来高校的热门话题。有关学术规范、学术期刊注释规范、文科学术成果“量化”、匿名审查制度等问题的讨论,见仁见智,都和这个话题相关。[3]开展这一问题的深入讨论,关注学术界的热点问题,进行多视角的客观报道,是新闻媒体的应尽之责,也是为思想文化和教育界最广大的人民群众服务的体现。
第二,教育界广大教师对于人文社会科学的信息化、规范化管理的讨论,应当有充分知情权。在目前沟通管道不够畅通的条件下,新闻媒体的关注和报道是人们获得相关信息的重要渠道。因而,不能动辄把关注学术评论的舆论报道说成是“新闻炒作”或“哗众取宠”。比如,一年多以前,围绕现行人民教育出版社版中学历史教材存在许多差错的争议,曾经引起了新闻媒体的广泛关注,而人教社却随即组织“专家会诊”,并指责新闻媒体说:“报道是不实的,是夸大其词的”,“有商业炒作之嫌”,“与办刊的正确做法不符”,“与编者的职业道德不符”,“有曲解之处”,“容易造成混乱”,“影响很坏”,“居心叵测”,云云。[4]现在,事实已经十分清楚,这场讨论并非“商业炒作”,更非“居心叵测”,不是添乱,而是帮忙。这场讨论确实推动帮忙了打破长期以来由一个出版社独家垄断教材编写、出版的局面,同时也推动了新一轮教材编写和机制的改革。
目前有关人文社会科学的信息化、规范化管理的讨论,就总体上来说,是健康的、积极的。人们厌恶的是那些花钱买版面的“新闻炒作”,但是对于学术批评、学风建设和遏制学术腐败现象的媒体讨论,专家学者们是欢迎的。
第三,人文社会科学的信息化、规范化管理的主体是广大高校教师,他们理所当然地有权对管理自己的工作的公正性和科学性进行监督,包括舆论监督。时下关于人文社会科学的信息化、规范化管理的公开讨论,不是多了,而是少了,还很不够。因而,教育主管部门要积极支持开展有关人文社会科学的信息化、规范化管理的学术讨论,切实保障广大教师对于学术评论、教育管理评论监督的权益。
第四,新闻媒体有独立的舆论监督权。在中国目前的学术环境下,严肃认真的新闻媒体关注、参与健康的学术批评,不是坏事,而是好事。学术的发展繁荣和教育改革的深入,需要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要积极采取切实措施欢迎和鼓励,严禁对于参与评论的教师、杂志社和报刊以任何形式加以压制和打击。报刊、电视台、电台、网络等新闻媒体要加大对包括人文社会科学信息化、规范化管理评论在内的有关学术讨论的关心力度。
按照中国宪法和法律,新闻是独立的,也是自由的。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无疑应当受到法律保护,要切实防止不正当的行政干预,避免各种名目的地方保护主义和部门保护主义现象。蔡先生说《中华读书报》涉及清华大学的报道“须按常规将稿子交清华大学有关方面审阅一下”,恐怕是不正常的。如果是这样的话,新闻媒体有何独立的舆论监督权、新闻自由可言?不然的话,蔡先生发表在《学术界》上点名道姓批评《中华读书报》的文章,难道也该在稿子发表之前要交给《中华读书报》“有关方面审阅一下”吗?
二、关于“量化”和人文社会科学的科学化、规范化
依笔者之见,对人文社会科学科学化、规范化管理的重要性的认识,确有加强的必要。我们要讲学术自由,还要讲学术要规范,或者说要守规矩。但目前争议的焦点不在蔡文所称的“人文社会科学需不需要科学化、规范化的管理这样一个带根本性的问题”。
目前大多数教师都认同“量化”,但这和人文社会科学的科学化、规范化并非一回事。人文社会科学的科学化、规范化,并非“量化”所能概括的。既然如此,人们对于“量化”标准体系存在不同意见和对于某些学校“量化”标准体系科学性提出质疑,对于过度“量化”弊端加以批评,并不能得出“不需要科学化、规范化的管理”的结论。不然的话,把两个不同范围的问题相混同,显然不利于问题的讨论和解决。
何况,蔡先生自己也说过:“当一个学者自愿到一个学术机构或学校去从事学术研究或教学工作时,他就必须遵循这个地方的学术规范,服从这个地方的学术管理。”我想,蔡文所说的“学术规范”和“学术管理”是“这个地方的学术规范”和“这个地方的学术管理”。既然如此,它只是“地方的”。即使有人对于这个“地方的”“学术规范”和“学术管理”持有异议,也只是对于这个“地方”的“科学化、规范化的管理”的不同看法,似乎难以和“人文社会科学需不需要科学化、规范化的管理这样一个带根本性的问题”捆绑在一起。
事实上,在有关人文社会科学的信息化、规范化的问题中,最为引人关注的是对于学术业绩的“量化”管理,这种“量化”具有很强的可视性和可比性,它很自然成为人们议论的焦点,这并不奇怪。而人文社会科学的科学化、规范化管理的重要切入口,也正是“量化”管理。不管人文社会科学管理如何进行理论创新和体制创新,人们眼下首先是要从包括“量化”在内的具体管理措施中来进行评估,这完全是在情理之中。蔡文担心赵文“以‘量化’一词简单概括清华大学和其他一些大学的文科科研管理措施”,并抱怨“这样的新闻路线和方法本身就很成问题”。其实,关注广大教师的切身利益,教师们有理由弄清楚“量化”管理对他们、对他们中的一些人、对学术意味着什么。
蔡文也说;“2000年,清华大学、北京师范大学等国内著名大学也开始着手进行人事体制和科研体制的改革的准备工作,基本的做法也是对教师的教学、科研业绩进行考核,并将业绩与待遇挂钩。在这项工作中,最有争议、最敏感的部份就是如何对教师的教学、科研业绩进行考核。”又说:“理论创新是体制创新的前提和基础,在这方面,显得理论准备不够,因此引起一些人的误解,甚至遭到种种的非难,这也算情有可原罢。”既然如此,对于“最有争议、最敏感的部份就是如何对教师的教学、科研业绩进行考核。”或者人们通常所说的学术“量化”存在不同意见,并就这个问题开展公开、公正、公平的讨论,完全应当以一种平常心来对待,不必发些无名火,以免让讨论充满火药味。
三、关于引发争议的清华《文科科研量计算办法》和新的《文科科研业绩考核指标体系》
蔡文说:2001年“3月上旬,形成《清华大学文科编制分配总体设想》,其中包括《清华大学文科科研量计算办法》(第一次讨论稿)。《争议》一文所用,即是此稿。”[5]笔者不解的是,既然如此,“《争议》所用材料失实”之说,由何而来?赵文用的“清华大学文科科研量计算办法(讨论稿)”即是蔡文所说的“《清华大学文科科研量计算办法》(第一次讨论稿)”用的是同一文稿,怎么成了“所用材料失实”呢?
看了蔡文的解释,笔者才恍然大悟,原来“最近一次是7月5日召开的第三次讨论会,将原来的《清华大学文科科研量计算办法》更名为《清华大学文科科研业绩考核指标体系》”,“这份材料考核指标结构已经被重新修订,完全的定量方法也已经被弃置不用。《争议》一文使用一份过时的、已经被我们自己否定了的材料”。
同样令人不解的是,既然是“一份过时的、已经被我们自己否定了的材料”,为什么他人就不能评点是非呢?何况这种评点还不一定就是“否定”,而是引起人们的思考和深入讨论。为了使《计算办法》或《业绩考核指标体系》更趋科学、合理,更加符合实情,更加有利于调动广大教师积极性,更加有利于学术事业的发展,有更多人横挑鼻子竖挑眼,有何不好?再说,既然是“讨论稿”或“第一次讨论稿”,顾名思义就是可以讨论的稿子,可是人家一讨论,自己就作出那么强烈的反弹,至于吗?现在我们姑且不来评论这个“过时的”、已经被“否定了的” “第一次讨论稿”,以免像《中华读书报》那样“确有哗众取宠、别有用心之嫌”。
蔡文说:“如果提供7月5日的新材料,恐怕也就没有什么好批评的了”。笔者从蔡文中看到了这份“新材料”即“第三次讨论稿”。那么,它是否真的“没有什么好批评的”呢?作为局外人(笔者并非清华教师、也非清华管理人员),这里就蔡文公布的《清华大学文科科研业绩考核指标体系》(第三次讨论稿)发表一些讨论性意见。需要说明的,笔者不知道现在有无第四次讨论稿,也不清楚《体系》的全文,包括怎样计分等细节,只就蔡文提供的信息发表管见。
第一,“学术声誉”和“科研业绩”考核挂钩是否合适?
在清华的《考核指标体系》中,“现任学术职务”、“现任学术管理职务”、“学术兼职”等是“学术声誉”的标准。可是,我认为,这只是说明一个人的学术身份,而这种客观身份和主管“科研业绩”并不能等同。如果谁有这种学术身份就等于有相应的“科研业绩”,那还需要实事求是的考核评议吗?“身份”等于“业绩”不就行了?如果这种做法对于工资管理不失为一种方法的话,但用在每年有变化的“科研业绩”考核上就很容易出现问题。事实上,现在那种“科研业绩”和学术身份不相称的人,为数并不少,还有一些“华威先生”,学术荣誉头衔不可谓不少,经常在各类媒体上抛头露面,但是实际的“科研业绩”又如何呢?能用他的身份、曝光度来取代“科研业绩”吗?
我们不妨换一路思路来考虑。对于那些“科研业绩”和学术声誉不相称的“职务”、“兼职”的人,又该怎么办?能否订个“不合格成绩”线来,发出黄牌或者红牌警告,哪怕缓行以观后效也好。本来一些有相当学术声誉的在岗人员,一般说来,都有不薄的物质待遇,他们理应作出更大的“科研业绩”,但如果“科研业绩”不佳,难道还该依据他的表面上的“学术声誉”给予业绩加分吗?
《考核指标体系》选择“代表性学术著作”和“代表性学术论文”来评价科研业绩的做法,为不少高校所认同,但是确定著作1部和论文5篇的做法各校并不相同,看法也不同。有的是著作2部,论文2-3篇,有的又不同。我们很难认定哪个更为科学。就是说,可以八仙过海,各显神通。而问题的关键不在数量,而在于如何界定著作和论文的质量。“科研业绩”固然要注意数量,更重要的要重视质量。附带提到这里所说的“代表性学术著作”和“代表性学术论文”,是专指个人的还是包括合著的?或者挂名的?要知道时下实干的主编和挂名主编是大不一样的。如果挂个名就可以,“学术声誉”越高,给钱越多,这和“权钱交易”有多大区别呢?
《考核指标体系》将“国内外同行评价”单列,笔者不清楚的是离开了“代表性学术著作”和“代表性学术论文”的同行评价,还是指对他的“科研项目评价”、其他“科研成果评价”,或者“成果的奖励和应用”评价?
第二,“科研项目”的分类和科研业绩考核挂钩是否合适?
鉴于“科研项目”立项来源和资金管理的多元化,将“科研项目”分类管理是无可非议的。问题在于这种分类不应视为“科研业绩”的等级,也不应和“科研业绩考核”挂钩。能够搞来科研项目和科研经费,这说明你的科研理财和经营项目的业绩,当然是好事,但和学术成果还不是一回事。
笔者以为,丰厚的科研经费和源源不断的科研项目并一定带来相对应学术和科研成果。 “科研业绩”的考核要将 “项目”和“经费”具体落实到学术成果上,“立项”本身只说明你承诺从事这项研究课题的开始,但并不说明你的实际学术成果。把准备完成的项目和经费用来说明已经完成的“科研业绩”是不合适的。时下,有些高校展开争夺“立项”大战和在其中出现的某些学术腐败现象,恐怕与有些单位这种挂钩思路造成的负面影响是分不开的。
许多学者在文章中已经指出,“国家项目”、“国际合作项目”、“省部级项目”、“校(院)级项目”和“个人研究项目”的分类并不能说明“科研业绩”的大小,承担“校(院)级项目”的不一定就比承担“国家项目”和“国际合作项目”的“科研业绩”差。
这里笔者还要为“个人研究项目”说些话,如果某位研究人员没有获得任何资助和“立项”,纯粹是“个人项目”,并为学术界公认“科研业绩”突出,对于不花政府和单位一份钱而于学术事业做出突出贡献的,难道其“科研业绩”不应格外获得推崇吗?
至于搞到“横向经费”,说明有了良好的从事科研的经济保障,但是经费本身还不能化为实际的“科研业绩”。如果把能否搞到相当数量的“横向经费”,作为是否评定晋升教授和博士生导师的条件,这花钱买教授和博士生导师,又有多大差别呢?
第三,如何界定科研成果?
《考核指标体系》在著作类并没有区分学术性著作、普及性著作,这比只计算学术性著作成果、忽视普及性著作成果,要好一些。问题主要是在“论文类”的界定和评估上。《考核指标体系》在论文类列出了6类:“1.国际核心期刊(SSCI,A&HCI)论文;2.国内权威期刊(30种)论文;3.国内重点核心期刊(60种)论文;4.国内核心期刊(500种)论文;5.国内外一般期刊(正式出版物、论文集)论文;6.同人期刊或民间刊物论文、作品。”
作为信息化管理的需要和方便,对于不同的信息源进行分类是必要的的,无可非议。但如果把它等同于“科研业绩”的等级,则大有讨论的必要,这方面已有不少质疑文章提及。
事实上,有些有相当学术水平的文章(含评论等)并非一般所说的“论文”。有些论文和文章发表在报纸上而不非蔡文列出的6类期刊上。为什么那些发表在报纸上有相当学术水平和影响的论文和文章不能计入“科研业绩”呢?
作为一个参照系,现代史上的文化巨匠鲁迅先生有不少名篇就是发表在报纸上(如《申报·自由谈》)的。难道可以忽视和低估其学术价值吗?今天我们研究20世纪上半叶的学术成果,同样可以发现有些很有学术水平的文章是刊登在报纸上的,当时并无期刊和报纸是否计算在“科研业绩”之内的争议。以《红楼梦》研究为例,一些发表在报纸上的文章迄今仍有其相当影响和学术价值,如闻天的《读〈红楼梦〉后的一点感想》发表在1921年6月22日上海《时事新报》 “学灯”上;习之的《红学之派别》发表在1948年6月14日北平《新民报日刊》;吴俊生的《我读〈红楼梦〉的见解》发表在1922年3月18日上海《时事新报》等。[7]
再以2000年冬围绕中学历史教材争议的论文和文章而论,有些有相当影响的文章发表的园地是报纸和非“核心期刊”(如青年学者郭兴文发表在陕西省政协主办的《各界导报》的三篇文章和著名杂文家刘友德发表在《南方周末》上的文章[8]),其“科研业绩”又如何界定呢?
随着信息化、网络化的发展,自90年代尤其是新旧世纪之交以来,一些有学术影响的论文或文章首先在网上发表,其中不少并未发表在清华《体系》所列的论文类目中。举个例子,《学术权力与民主》一书中的文章全部选自中华读书网,出了书的算“科研业绩”。可是,从网上文字到书面文字,内容相同,为何后者计算“科研业绩”而前者就不算呢?
在美国,自90年代后期起,著名的《美国历史杂志》(The Journal of American History)已经把学术性光盘(CD—ROM)成果正式列入学术成果目录中,这是一种学术研究领域的新形式,也是目前清华《体系》所没有涉及的。在信息时代,需要规范,更要尊重多样,求同存异,竞争共处,总比学术垄断、非此即彼要好。
第四,如何界定奖励成果?
我们只有在确认各类获奖成果是在公开、公平、公正的情况下进行的,这种“科研业绩”考核才有公正的意义。否则,如果学术评奖存在许多非学术因素那就,另当别论了。时下,我们还是淡化评奖、获奖意识为好。
笔者以为作为一份科研考核的清单或“量化”指标,对于一个学校来说似乎仅仅关注“业绩”还不够,还需要注意非主流的、个别现象的“劣迹”,既实事求是地考核“业绩”,又如实地了反映“劣迹”,才是一个人、一个单位、一个学校的真实情况。学界存在的一些学术腐败现象,并非子虚乌有。如果只凭“业绩”不关注“劣迹”不能说是科学的考核方法。例如,媒体已经大量揭露的王同亿主编的错误百出的伪劣大词典,是计算在“业绩”里还是“劣迹”里呢。
四、关于人文学科的特性
的确,当代学术思想领域出现了整体化、综合化的强化趋势。如边缘学科、交叉学科的兴起、 纬线学科的迅速发展;整体化、综合化学科的发展,还有以统一的方式把相关的科学事业组织起来, 加以科学管理的大科学的兴起, 这一趋势体现了科学与技术的统一、自然科学与社会人文科学的统一及其科技与社会的统一。但是,另一个突出的发展趋势是思想和学术文化的更加多元化或者说是多样化的趋势。对于人文学科来说,这种特殊性和多元化是无论如何不能忽视的。我们不能用一把同一的尺子来评估我们习惯称之为理工科、文科、其他应用学科以及艺术等领域的“科研业绩”。
蔡文说:“我们当然承认人文社会科学的特殊性,但这种特殊性是在科学系统规律性和同一性基础之上的特殊性,它与自然科学的区别是两大科学系统之间的区别,而不是非科学系统和科学系统之间的区别。因此,科学的管理和科学和评价指标体系对整个科学系统都是必要的,对人文社会科学当然也是如此。”笔者同意“承认人文社会科学的特殊性”的见解,同意“它与自然科学的区别是两大科学系统之间的区别”的见解,也同意“科学的管理和科学和评价指标体系对整个科学系统都是必要的,对人文社会科学当然也是如此”的见解。但是,在科学化、规范化管理人文社会科学时,我们更加需要重视按照人文社会科学及各个学科的内在特殊性、多样性。如果我们的管理忽略了这种特殊性、多样性,那对于人文社会科学的学术发展有可能带来的不是学术繁荣,而却有可能在科学化、规范化的口号下,妨碍了学术繁荣。
蔡文列举语言学、文学、哲学、历史学的一些例子得出结论说:“上述这些例子说明,现代科学的发展使社会科学与自然科学互相渗透、互相交融,传统的人文学科从自然科学中吸取营养,获得生机,得到了新的发展。所以,片面强调人文社会科学的特殊性,甚至把人文社会科学与自然科学完全对立起来,这样做在理论上是没有根据的,在实践上是十分有害的。”问题在于蔡文只说了一个方面,那不是当代我国“语言学、文学、哲学、历史学”学术发展的全部,甚至说不上是主流。“把人文社会科学与自然科学完全对立起来”固然不对,但是也不同完全等同起来,不能要求各种人文社会科学都和自然科学挂钩。
蔡文说:“以红学为例,当今的《红楼梦》研究,不仅要讲考据和文献的功夫,也有人使用计算机系统对《红楼梦》进行分析,并取得了重要的研究成果。”问题在于,今天的《红楼梦》研究不是“讲考据和文献的功夫”和“使用计算机系统对《红楼梦》进行分析”所能概括的。对于《红楼梦》艺术成就的分析研究,既不属于“考据和文献”,也没有“使用计算机系统”,难道不是“科研业绩”吗?有的研究虽然“使用计算机系统对《红楼梦》进行分析”,但得出的“科学结论”却是红楼梦的作者不是曹雪芹,这也是符合历史实际的“科研业绩”吗?
笔者不否定用于计算机等现代科学手段进行研究,但手段毕竟只是手段,不能取代一切,迄今人的研究是任何手段难以取代的,当然有了现代网络等科学手段会有助于人的创新研究,而对于考核“科研业绩”来说,每一个活生生的人和各个领域的具体情况是不同的,难以完全用一把尺度来衡量。
蔡文说:“历史学的发展:仅以“九五”期间科技部组织的我国最大的联合攻关项目《夏商周断代工程》为例,它不仅在项目组织方式上,而且在研究方法上采用或借鉴自然科学的研究形式。项目专家说,该项目改变了历史学‘皓首穷经’的研究方式,开创了文科科研和人才培养的新模式。”这个估量无疑是令人鼓舞的,但它同样不能以偏概全。我是长期从事历史研究的,可以有把握地说,怎么可能要求所有的历史学科研究都采用“在项目组织方式上,而且在研究方法上采用或借鉴自然科学的研究形式”呢?我们需要创新,但同时也不能忽视传统。事实上,用计量方法引入历史学研究最早在美国,它本身也还很不成熟,还在处于初始阶段,还不能将它的“科学化”加以夸大。
关于蔡文谈及“核心期刊”的评估[9]和与“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相关的评估[10],已有不少文章提出了相似或不同的见解。这是需要深入讨论两个重要问题,限于篇幅,这里不再赘述。
顺便提一句,蔡文末尾提到“清华大学向来以‘敢为天下先’的创新精神和科学精神做好每一项工作”。“向来”两字,合适吗?如此圆满的评价,倘若不是出自主管学校文科科研的蔡先生之口、而是由非清华的学者提出,岂不是更有说服力吗?
注释:
[1]蔡曙山先生的文章,载《学术界》2001年第6期,以下简称蔡文;赵晋华先生的文章,载《中华读书报》2001年7月18日,以下简称赵文。
[2] 黄安年:《学术的量化和量化后的学术》,学术批评网2001年5月16日首发,2001年11月15日再发。黄安年:《按文章发表的刊物等级奖励学术成果的质疑》,学术批评网2001年3月24日首发。黄安年:《学术过度量化的背后》,《北京日报》2001年9月10日第15版。黄安年:《应当刹住学术 “量化”风——再论学术的量化和量化后的学术》,学术批评网2001年11月10日首发。
[3]请详见学术批评网上陆续发表和转载的有关争议评论和文章。
[4]请见2000年10月底人民教育出版社广为散发的《首都部分专家学者教师座谈中学历史教材》。并见黄安年:《人民教育出版社“1026会诊”质疑——再论如何开展实事求是的学术批评》(上、下),《中学历史教学参考》2001年第1期,2001年第6期。《学术批评与非学术因素-质疑人民教育出版社“1026会诊”》(上、下),《社会科学论坛》,2001年第3期、4期。
[5] 《争议》一文即赵文。
[6] 参见中华读书网编:《学术权力与民主》,鹭江出版社,200年8月,并见其中黄安年文:《学术评奖中的非学术因素》,载该书第353-373页,鹭江出版社;中华读书网,2000年8月10日8日。
[7]吕启祥、林东海主编:《红楼梦研究稀见资料汇编》(上、下),中国艺术研究院红楼梦研究所、人民文学出版社编,人民文学出版社2001年8月版。
[8]郭兴文:《中学历史课本差错率大大超出国家规定——兼向张传玺先生请教》,陕西省政协主办《各界导报》,2000年11月13日,第24版。郭兴文:《张传玺会诊诊出什么》,《各界导报》,2000年11月16日,第13版。郭兴文:《向37位权威专家质询 会诊还是误诊》,《各界导报》,2000年11月24日,第6版。刘友德:《羞恶之心》,《南方周末》,2000年11月9日,第13版。
[9]近来的评论,请参见《史学月刊》编辑部主任周祥森的《“核心期刊”论对学术期刊编辑工作的严重危害》;复旦大学副教授张伟然的《福乎?祸乎?——也谈“核心期刊”及其相关问题》;张伟然的《学术期刊应有别于大众传媒——再论所谓核心期刊的有关问题》等。《学术界》2001年第4期、学术批评网均有上述首发或转发文章。
[10] 近来的评论请参见中国科技大学图书馆文献检索室馆员王晓莉、中国科技大学人文学院教授徐飞和中国科技大学研究生叶良均、姚政权合著的《SCI作为科研成果评价标准的局限性研究》。南京大学任东来教授的《我们需要什么样的学术注释规范?--对〈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检索与评价数据规范〉的批评》;南京大学中文系教授王彬彬的《学术规范与学术标准》;西北师范大学学报编辑部王明丽的《规范化与模糊性——对〈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检索与数据评价规范〉的意见分析 》;山西财经大学学报编辑部王明华、秦兴俊的《对学术期刊规范化编排的思考》;广东广播电视大学李光先的《论网络时代学术期刊的规范化》;川北医学院学报编辑部邓传祥的《略论学术期刊规范化》;教育部社政司科研处处长张保生的《论程序正义与学术评审制度的建构》;史庆华、赵宏伟编辑的:《社会学术期刊标准化问题研究》;黄平、张肖克、黄永光、曹健君的《学术期刊规范化的作用》;中国政法大学博士生姜朋的《注释体例大一统、学术规范及学术水准的提高——对〈中国高等学校社会科学学报编排规范(修订版)〉有关注释体例规定的思考》;北京师范大学哲学系副教授严春友的《社科基金评审管理制度——反思与建议》;黄力民的《中国高等学校的评估与排序:现状及对策》等。以上文章,详见学术批评网(www.acriticism.com)“学术规范”、“学界观察”等专栏。
学术批评网(www.acriticism.com)首发 2001年12月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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