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努力营造一个健康文明的学术批评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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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9-14 19:51:3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2002年年初,我曾在《中国出版》编辑部的支持下,对贵州人民出版社出版的一部图书进行了批评。[1]见到批评后,出版社立即采取措施,自查自纠,并且写信给批评者表示改正的决心与态度。[2]非常难能可贵的是,在当前这种“‘炒’、‘捧’之风盛行,廉价的褒扬之辞不绝于耳”的大环境中,贵州人民出版社虽说是受到读者公开批评,被媒体曝了光,但并没有像有些学人那样,认为是露自己的“丑”,是对自己进行“人身攻击”,反将批评看成“是对我社真心的爱护”,不仅“虚心接受”,而且还向批评者“表示诚挚的感谢!”他们的态度令我肃然起敬!

由于拙文后面所标明的作者单位很不具体,当时没有及时接到他们的来函,以及其他一些原因,就没有回信。时至今日,已经过去半年多了,心里一直惦念着这件事,对于被批评者勇于承担责任的积极态度,是应当充分肯定和坚决支持的。于是日前致函,向贵州人民出版社表达了应有的敬意。信发出后,又觉得很有必要将《中国出版》编辑部的“编后记”、“评语”与有关信件,请大力提倡健康批评的学术批评网发布,希望学界同仁能够向贵州人民出版社学习,共同努力,“营造一个健康的批评环境”。

(一)《中国出版》关于《一部失于严谨的新版儒经》的编后记(载《中国出版》2002年第3期,第36页)

图书质量问题早已不是什么新话题,出版界曾对此进行过多次讨论,新闻出版总署也曾在多个文件中三令五申,然而像《春秋穀梁传全译》这样错讹百出的书却还依然存在。希望本文能够对出版社提高图书的编校质量起到一定的警示和鞭策作用。

(二)贵州人民出版社致《中国出版》编辑部函(载《中国出版》2002年第5期,第43页)

《中国出版》编辑部:

对于贵刊2002年第3期上刊载的邢东田先生撰写的《一部失于严谨的新版儒经》一文,我社领导予以高度重视,在社里发出通报,并附上该文,要求各编辑室认真组织学习,找出编校质量管理上的漏洞,避免此类现象发生。4月9日,我社又召开了编辑室主任会议,专门就此事进行讨论,责令有关责任人写出书面检查,按我社有关质量管理规定对直接责任人进行经济处罚,并作出将库存的《春秋穀梁传全译》销毁的决定。

贵刊发文对我社《春秋穀梁传全译》一书存在的质量问题提出尖锐的批评,是对我社真心的爱护,为此,我们虚心接受并表示诚挚的感谢!需要说明的是,《春秋穀梁传全译》是1998年出版的,那个时候,我社在质量管理上是存在着个别疏漏的地方,才发生了这样不应该发生的事故。我社十分重视三审三校制度,今后将加大出版质量管理力度,出版好每一本图书。同时,我社已向邢东田先生致函,表示诚挚的谢意。

致礼

贵州人民出版社
2002年4月10日

(三)《中国出版》编辑部对贵州人民出版社来函的评语:《营造一个健康的批评环境》(载《中国出版》2002年第5期,第43页)

在当下的学术与文化包括出版在内的大环境中,“炒”、“捧”之风盛行,廉价的褒扬之辞不绝于耳,严肃的、为事业发展与大众利益计的批评与诤言是很少见了。正因如此,我刊在刊发邢东田先生《一部失于严谨的新版儒经》一文时无疑是非常慎重且认真的。为此编辑与作者本人均对《春秋穀梁传全译》一书反复进行了原文的核对,在确定该书确实存在较严重的质量问题后才决定刊发此文。我们期望此文能引起包括贵州人民出版社在内的出版界对图书质量问题的高度重视,以彻底改变“无错不成书”的业界形象。令我们感到欣慰与高兴的是,该文刊发不久我们即收到了贵州人民出版社的致函,对我们的做法表示充分的理解与诚挚的感谢,并提出了切实的改进措施。编辑与读者能达到共鸣与契合是一个编辑的幸福,虚心接受批评、不推诿责任,更体现了一家省级出版社的风度与雅量。对此我们不仅对尝试营造一个正常的、有助于事业前进的批评环境取得成功感到高兴,还希望更多的业界人士参与到这一可贵的批评环境的营造上来,正如贵州人民出版社致函中所说,这同样是一种“真心的爱护”、是为了我们共同的目的,把事业心、责任心放在第一位,从而不辱使命,使我们的出版工作能更好地为社会服务,为广大读者服务。

本刊编辑部

(四)贵州人民出版社致批评者函

邢东田先生:

您好!

《中国出版》2002年第3期上刊载了您撰写的《一部失于严谨的新版儒经》一文。我社4月8日看到后,社领导予以高度重视,在社里发出通报,并附上您的文章,要求各编辑室认真组织学习,找出编校质量管理上的漏洞,避免此类现象发生。4月9日,我社又召开了编辑室主任会议,专门就此事进行讨论,责令有关责任人写出书面检查,按我社有关质量管理规定对直接责任人进行经济处罚,并将库存的《春秋穀梁传全译》作出销毁的决定。

您对我社《春秋穀梁传全译》一书存在的质量问题提出尖锐的批评,是对我社真心的爱护,为此,我们虚心接受,并表示诚挚的感谢!我社将加大出版质量管理力度,出版好每一本图书。

致礼

贵州人民出版社总编办公室
2002年4月10日

(五)批评者给贵州人民出版社的回信

贵州人民出版社总编办公室:

时隔这么久才回信,非常抱歉!

由于《中国出版》按照常规,在刊发拙文《一部失于严谨的新版儒经》时(2002年第3期),没有写明作者单位的具体名称,所以未能及时收到贵社来信。经《中国出版》编辑部提示,才在院收发室查到来函。对于贵社敢于承认错误并承担责任的气度,我非常感动!正所谓“人非圣贤,孰能无过,过而能改,善莫大焉”!在这一点上,我一定要向贵社学习,努力把自己的工作做好。

说起来,一是接到贵社来信时间上有点晚,二是公开批评了贵社,也的确有点不好意思回信。时间就这么拖了下来。但应当回信的事,我一直记在心上。

另外,也想借此说明一下,原稿中还有对译注者与丛书编委的批评(详见信后附录)。《中国出版》编辑部认为(版本问题)是学术观点之争,未予刊登。我的看法,出版是一项综合性很强的工作,虽然责任编辑要负主要责任,但其他环节也不能出问题。所以建议贵社在组稿方面也要严格把关,对作者也要严格要求。

不当之处,敬请原谅!

邢东田
2002/12/8

附录:《一部失于严谨的新版儒经》未刊内容

其次,译注者也难辞其咎。由于《春秋穀梁传》在整理和翻译上具有相当的难度,而且译注者是在对该书“所知甚少”的情况下,仅“半年”时间就“仓促交卷”的(见“后记”),不能要求没有差错。但是,“郑之卑者”误作“郑之卑者也”(庄公十七年),“叔鞅卒”误作“叔孙鞅卒”(昭公二十三年)等多字现象;“宁喜由君弑君”误作“由君弑君”(襄公二十七年),“井田者九百亩”误作“田者九百亩”(宣公十五年)等漏字现象;“南,氏姓也”误作“南,姓氏也”(隐公九年),“不正其乘败人而深为利”误作“不其正乘败人而深为利”(隐公十年)等倒字现象,难道译注者就毫无察觉?

译注者对于原文的勘误也缺乏统一的标准:


比如,同是缺字,有的补,有的不补:定公十三年“春,齐侯、卫侯次于垂葭”,注释称“按原文无‘卫侯’二字,《左传》、《公羊传》皆有,兹据补正”,则原文中的“卫侯”是译注者补正的;而宣公九年“冬十月,癸酉,卫郑卒”,注释称“‘卫’下遗‘侯’字,各本均有‘侯’字,当据补”,译注者却未做校补。

又比如,同样形误,有的改,有的不改:桓公十二年“丙戍,公会郑伯盟于武父”,注释称“‘戍’原文误为‘戊’,地支中无‘戊’,兹据他本改”,则原文中的“戍”(“戍”当为“戌”)是译注者改正的;而昭公二十五年“九月,乙亥,公孙于齐”,注释称“乙亥:《左传》、《公羊传》皆作‘己亥’,是,‘乙’乃‘己’之形误”,译注者却未做改正。

还有些“改正”,更是莫名其妙。比如,定公十四年的“卫赵阳出奔宋”,注释称“卫,原文误作‘晋’,兹据清毛奇龄《春秋简书刊误》说改正”,但译文仍作“晋国的赵阳出逃到宋国”,前后矛盾,造成混乱。

译注者所据底本也不无遗憾之处。查询了若干家图书馆之后,笔者才在国家图书馆分馆普通古籍阅览室找到该书,是标为点石斋清光绪戊戌(1898)年印制的《阮本十三经注疏附校勘记》中的第28册,清阮元校刻本的重刻本。从外观看,该书质量并不高。首先是笔者所阅的这本有错页[3],说明其制作上有问题;而作为便携式的石印小开本(约10.2 cm×16.8 cm),不仅字号小,有些地方印刷模糊,且在核对时还不时发现讹舛之处[4],说明其内文校勘也有问题。该书制作校勘不精,因此不是理想的底本。整理古籍,应以善本为底本,在无善本的情况下,才用他本。译注者不用几乎各大图书馆都必备、质量有保证的中华书局影印之“世称善本”的阮元校刻本,而用重刻的便携本,令人难以理解。更有甚者,该书重刻时出现的一些明显差错,如桓公七年“谷伯缓来朝”的“缓”(当为“绥”)、文公四年“晋侯伐郑”的“郑”(当为“秦”)、成公十年“曹侯伐郑”的“侯”(当为“伯”)等,都被译注者在没有任何注释说明的情况下,原封不动地搬进了全译本。而在译注者所选的三种校本中,这几处都没有错。

当然,源自底本的差错毕竟是少数,而且可以在校勘时纠正(译注者也确纠正了底本中的一些差错),关键是要进行认真的核校。

从《春秋穀梁传全译》注释旁征博引的情况看,译注者确实费了心血。然而,由于忽略了古籍整理的基本原则,好事没有做好。根基不能牢固,大厦如何立得住。

第三,丛书出了问题,丛书编委也有一定责任。编委的初衷当然是希望出版精品图书,不然就不会担任编委。编委是图书质量的“保证人”,应设法保证其质量。编委的任务不仅仅在于确定好的选题,而且要对整个出版过程进行必要的监督。


注释:
[1] 《一部失于严谨的新版儒经》,载《中国出版》2002年第3期,第34—36页。文章发表时有所删节,即请学术批评网刊布原稿,篇名为《一部有失严谨的新版儒经——评〈春秋穀梁传全译〉》(因技术原因,“勘误表”从略),学术批评网/学术批评,2002年3月27日,http://www.acriticism.com/article.asp?Newsid=1657&type=1001。
笔者又以该文为契机,撰写了《谁来对读者负责?——评当前图书出版中的差错问题》,学术批评网/学术批评,2002年4月2日,http://www.acriticism.com/article.asp?Newsid=1709&type=1001。
[2] 贵州人民出版社致《中国出版》编辑部的信和《中国出版》编辑部评语《营造一个健康的批评环境》,载《中国出版》2002年第5期,第43页。
[3] 该书卷一的二、三页共四面缺,在其位置上却多出两页“穀梁传疏序”(页码为“二”、“三”),显然是误装。
[4] 就已发现的情况看,除“己”“已”不分、“戌”“戍”“戊”混用等现象外,还有隐公“十年”误作“九年”、“谷伯绥”误作“谷伯缓”、“晋侯伐秦”误作“晋侯伐郑”、“壬寅”误作“壬申”、“曹伯伐郑”误作“曹侯伐郑”、“卫侯郑卒”误漏“侯”字等不少显而易见的差错。


学术批评网(www.acriticism.com)首发  2002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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