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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 斌: 武汉大学的教授抄袭案——评周长城著《经济社会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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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9-14 19:33:0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武汉大学教授周长城著《经济社会学》(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一书是他近年来发表的一系列东西中唯一算得上是本专著的,说是他的学术代表作应该不冤枉他,他自己似乎对这本书也还感觉不错,这从贴在武汉大学法学院主页上的周长城教授简历中可以看出来。在他众多成果之中,唯有《经济社会学》一书标明的是“独著”,并冠以“21世纪社会学重点教材”的头衔。但是笔者把这本书来回翻了好几遍,除了封面上印有“21世纪社会学系列教材”字样外,没有找到任何地方说明该书是在什么时候、被什么机构评为什么级别的重点教材。那么,这“重点教材”的头衔从何而来呢?笔者猜测多半是自封的。

将非重点教材说成是重点教材当然有点浮夸的嫌疑。但是,从该书内容来看,浮夸恐怕是最小的一个问题。该书内容简介(见封底)称:“本书对经济社会学的发展历史、基本概念及理论体系进行了系统的梳理,并应用社会学的研究方法对相关主题进行了深刻细致的分析……”遍览全书,深刻细致的分析很难找到,问题倒是一大堆。下面就其中比较严重的问题举几个具体的例子。

一、有吸收 无创新

《经济社会学》一书对经济社会学的发展历史、基本概念及理论体系确实进行了一番介绍,但实在谈不上进行了“系统的梳理”和“深刻细致的分析”。所有上过大学的人大概都会有这个感受,那就是表格多是几乎所有教材的一大特点。一个好的表格确实可以用最少的文字概括庞杂的理论流派、概念体系、研究发现等等,让读者一目了然。一个好的表格能体现一个学者提纲挈领的能力,是学者理论功底深厚,能够做到厚积薄发的表现。周长城的这本书中,表格倒是也有不少(共21个),但遗憾的是没有一个是他本人的,个个表格都有出处。那么他所标榜的“系统的梳理”就有点名不副实了,因为梳理都是别人做的,他只是系统的“拿来”而已。


举例来说,他仅从〔美〕乔纳森?特纳著、邱泽奇译《社会学理论的结构》(上)(华夏出版社2001年版)第277-319页中,就“拿来”了3个表格:1、第69-70页“表3-1理性选择理论的假设”出自特纳(2001)第319页“表24-1 理性选择理论的假设”。2、第186页“表7-1齐美尔的交换原则”出自特纳(2001)第271页“表19-1 齐美尔的交换原则”。3、第187页“表7-2霍曼斯的交换命题”出自特纳(2001)第277页“表20-1 霍曼斯的交换命题”。

二、行文逻辑混乱 抄袭嫌疑很大

作为一本专著,应该在理论、体例或内容方面有所创新才对,至于逻辑清晰、语句通顺,让人读得懂就更是最起码的要求了,否则不光是对不起花钱买你的书读的学生和读者,恐怕连为了出你这本书而被砍掉的那些树都对不起吧。这本所谓的“21世纪社会学重点教材”一直就有人反映读不懂,主要是很多地方行文逻辑混乱、语句不通。下举两段为例:

例1,书中第14页第4段:
    在1893年出版的著作,《社会分工论》中,迪尔凯姆作出了第一种尝试,为社会秩序给出了一个既对自由经济主义提出挑战、也对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提出挑战的答案。在超越“契约的非契约性基础“上对这一论点深化分析时,迪尔凯姆将注意力放在作为有机团结基础的劳动分工上。他接受了当代马克思主义者的观点,即经济生活比政治生活更能控制人口。政府的政治事务过于远离日常生活,不能成为社会秩序的基础,因此他将注意力转向日常经济生活。19世纪晚期的法国与其他地方一样,劳资冲突在经济生活中蔓延开来,相对于一个概括性强、涵盖面广的社会秩序框架来说,日常经济生活并非一个有前途的研究领域。然而,迪尔凯姆认为这种***将逐渐被劳动分工的整合作用抵消。这种整合作用首先是与生产者之间的相互依赖有关——每个人都要靠他人来满足个人需求。依迪尔凯姆所言,如果这种相互依赖感被制度化,而不是仅作为个人表达,那么它就足够能将社会维系起来。由于促进职业发展的特殊职业的生产者组织的存在,他把这个制度化过程看作是对整个社会凝聚力的贡献。这些与日常生活十分接近的组织同促进个体间合作有关,但同时又是远超越于个体之上、形成某种社会契约的组织。换句话说,它们是位于个人与社会之间的中介机构,更像中世纪的行会。在社会秩序的分析中,迪尔凯姆依据机会的均等性,又在最初的尝试中加入了第三种元素。如果个人在能力和需求方面的多样性能够充分表现出来,就会形成职业多元化的局面。例如,根据出身或财富继承来决定能否享受高级教育,当天才被这一特权所束缚的时候,就违反了这种开放性。

在这段话中,有两个句子(见上文划线部分)存在着明显的逻辑混乱,并有抄袭之嫌。首先,迪尔凯姆早在1893年就出版了《社会分工论》,而周书出版于2003年。这个“当代的马克思主义者”到底是指21世纪的“当代”、还是杜尔凯姆所在的19世纪90年代?如果是19世纪的“当代”,则应称“当时的”或“同时代的”,或者干脆不要时间限定,直接称“马克思主义者”;如果是21世纪的“当代”,则杜尔凯姆真是死而复生了!

第二,文中最后一句讲到“违反了这种开放性”。“这种开放性”指的是哪一种“开放性”,前文中哪个地方对开放性进行过介绍或说明?这个开放性来得可真是突兀!

从上述这段话的行文风格来看,带有明显的外文的表达特征,恐怕是原封不动地翻译的哪个外文文献,却忘了将“当代”(也许原文用的是“contemporary”)稍作处理吧?

例2,书中第21页第3段11-14行:
    因此,现代西方社会可以说是创造了一套新的价值观念,如形成效率、科学推理和知识化等,这些给予经理、技术专家、科学家和专业人员等社会角色以身份和地位,也就是说,重视正式的教育证明而不是依靠财产所有权的职业身份和地位。

笔者怎么看也看不明白,怎么想也想不明白,这里的“也就是说”到底也就是说的什么。估计也是没翻译好吧?翻译本身也确实是个技术活,各人水平有高低并不奇怪。但是如果你真是翻的别人的,至少应该标明出处,读者若有疑问可以去查原文,也不至于像笔者这样绞尽脑汁而不得其解吧。

三、大量内容直接抄袭  

如果说上述段落只是读起来感觉像是生吞活剥别人的,那么下面这些段落是明目张胆的抄袭应该没有什么好说的了。我们来看几个例子:

例1,其第一章“经济社会学思想渊源及其发展”中第二节“社会学家的经济社会学思想”的第二部分介绍韦伯的思想时有这样两段:
    韦伯认为,人类的经济倾向可以是传统式的或是目的理性的。传统的行为倾向曾经普遍地存在于各个社会和文化中。在政治、经济、宗教、法律等领域里,根深蒂固的保守性压抑着人们的创新潜能。这种传统倾向在经济领域具体体现为束缚于本能反应的觅食活动,以及局限于固有技术和社会关系的传统习性。对具体处境的理性决策几乎与此类传统经济行动无缘,即使有,也只是一些依稀可辨的萌芽而已。
    韦伯认为理性行动具有以下特征:(1)经济行动者有计划地分配他一切可以运用的现有与未来资源;(2)他能把资源按其重要性分配到不同的可能用途;(3)当经济行动者本身拥有对必要生产工具的支配权时,他能以有计划的生产方式获得利润;(4)当事人可以有计划地通过结社的手段,取得对有限资源的共同支配权。(周长城 2003,第18页)

对文献稍微熟悉一点的读者就知道,这显然出自谢立中主编《西方社会学名著提要》一书(江西人民出版社1998年版),几乎一字不漏。谢书原文是这样的:
    韦伯认为,人类的经济倾向可以是传统式的或是目的理性的。传统的行为倾向曾经普遍地存在于各个社会和文化中。在政治、经济、宗教、法律等领域里,根深蒂固的保守性压抑着人们的创新潜能。这种传统倾向在经济领域具体体现为束缚于本能反应的觅食活动,以及局限于固有技术和社会关系的传统习性。对每一处境的理性决策几乎与此类传统经济行动无缘;即使有,也只是一些依稀可辨的萌芽而已。(谢立中1998,第31页)
韦伯以为理性行动具有以下特征:(1)经济行动者有计划地分配他一切可以运用的现有与未来的资源;(2)他能把资源按其重要性分配到不同的可能用途;(3)当经济行动者本身拥有对必要生产工具的支配权时,他能以有计划的生产方式获得利润;(4)当事人可以有计划地通过结社的手段取得对有限资源的共同支配权。(谢立中1998,第33页)

对照两本书中的文字可以看出,周长城除了将谢立中书中的“每一处境”改为“具体处境”,“未来的资源”改为“未来资源”,并在最后一句话的“手段”与“取得”之间增加了一个逗号外,几乎是原封不动地剽窃了谢立中书中的原文,既不用双引号,也不变字体和段落格式,还不加任何注解以表明出处,这不是成心剽窃还能是什么呢?

是不是周长城不懂得直接引用要加双引号,并且要明确标明出处呢?显然不是。就在上面这两段之前,第17页的最后一段他写到:
    ……韦伯认为,“经济行为”应该叫做一种和平行使以经济为主要取向的支配权力,而“合理的经济行为”应该叫做目的合乎理性地(即有计划地)行使以经济为取向的支配权力②,这种权力通常就是指“经济权力”。

第17页的脚注②是这样写的:“参见[德]马克斯?韦伯:《经济与社会》,上卷,85页,北京,商务印书馆,1998”

从行文上看,这一段应该属于间接引用,转述韦伯的观点,只有专有名词打双引号,但是出处标得中规中矩,像模像样,俨然是行家。那么何以翻过页来另起一段,立马就“翻脸不认人”了呢?韦伯的著作权应该尊重,中国同行的著作权就不应该被尊重吗?如此区别对待,究竟是为什么呢?是因为“外国的月亮比中国的圆”,引用韦伯证明他读过洋人的东西,引用中国人自己写的东西就丢人呢?再抑或是知道中国人自己写的东西抄多少都没事,所以有恃无恐呢?

经初步统计,周长城这本书中一共抄袭了谢立中先生书中1410字的内容,限于篇幅,笔者只列举上面两段。有兴趣的读者可以对照《经济社会学》一书第18-19页与谢立中主编《西方社会学名著提要》(江西人民出版社1998年版)第31-34页的内容。

例2,书中第243页第4段至第244页第3段:
    为什么不同的行业发生罢工的可能性不一样?克尔和西格尔解释为各行业工人之间以及工人与社会之间的整合程度不同,因此罢工的倾向性就有差异。罢工次数最多的行业一般具有以下特点:
(1)工人来自在同质性较强的群体;
(2)这些群体与社会其他群体不相往来;
(3)其内聚力较强。
罢工次数较少的行业是因为:
(1)工人与社会的整合程度较高;
(2)他们是那些受市场或政府限制、不允许罢工的工会成员;  
(3)工人之间接触不多,无法联合举行罢工。
   对不同行业罢工次数不同这一现象也可解释为,那些与外界不相往来的行业,由于不吸引人,缺乏技术,往往雇用较强悍、好斗的工人,所以罢工的次数就多。当然,罢工还受到具体特殊的历史因素影响。
   至于工人们为什么会对现实不满而举行的罢工的原因较为复杂。对其解释有各种观点,较为常见的“学派”是:
(1)“经济利益”学派。持这一观点的学者认为工会的主要功能是“经济性”的,就是为会员争取提高工资。
(2)“工作安全”学派。其观点是从“经济利益”学派演变而来的,认为工人想要争取的是良好的工作条件,而不是暂时的增加工资。
(3)“阶级利益”学派。“阶级利益”学派也称为“马克思”学派,他们认为资产阶级欺压工人阶级,由此引起工人们的不满。
(4)“政治”学派。他们强调,在承认工会及其集体争议方式、管辖权、内部领导权以及共产主义对工会的影响等方面,工会和资方都存在政治冲突。
(5)“人际关系”学派。持这一观点的学者认为工人无法组成初级群体,而资方和工人又不能相互沟通意见,互不理解,因此工人产生不满情绪。

上述内容和〔美〕斯梅尔塞著,方明、折晓叶译《经济社会学》(华夏出版社1989年版)第76-78页的相关内容几乎完全一样。请看斯梅尔塞书中的原文:
    他们对这种现象的第一个解释是:各行业工人之间以及工人与社会之间的整合程度不同,因此罢工的倾向性就有差异。他们的解释如下:
1.罢工次数最多的行业,是因为(1)工人来自在同质性较强的群体;(2)这些群体与社会其他群体不相往来;(3)其内聚力较强。2.罢工次数较少的行业,是因为:(1)其工人与社会的整合程度较高;(2)他们是那些受市场或政府限制、不允许罢工的工会成员;(3)或是工人之间接触不多,无法联合举行罢工。
他们所做的第二个解释是,那些与外界不相往来的行业,由于不吸引人,缺乏技术,往往雇用较强悍、好斗的工人,所以罢工的次数就多。这两种因素说明了行业间的差异,但是仍应考虑到文化的和政治的因素。(斯梅尔塞1989,第76-77页)
   引起工人不满的原因比较复杂,许多学者对此各持己见,形成如下列举的各种“学派”:  
1.“经济利益”学派。持这一观点的学者认为工会的主要功能是“经济性”的,就是为会员争取提高工资。
2.“工作安全”学派。其观点是从“经济利益”学派演变而来的,认为工人想要争取的是良好的工作条件,而不是暂时的增加工资。
3.“阶级利益”学派。“阶级利益”学派也称为“马克思”学派,他们认为资产阶级欺压工人阶级,由此引起工人们的不满。
4.“政治”学派。他们强调,在承认工会及其集体争议方式、管辖权、内部领导权以及共产主义对工会的影响等方面,工会和资方都存在政治冲突。
5.“人际关系”学派。持这一观点的学者认为工人无法组成初级群体,而资方和工人又不能相互沟通意见,互不理解,因此工人产生不满情绪。(斯梅尔塞1989,第78页第2段至79页)

通过对比两段文字,我们不难看出,周长城在其《经济社会学》一书中,除了将个别句子的结构稍作调整、将数字的序号由“1.”改成“(1)”外,几乎一字不漏地剽窃了斯梅尔瑟的作品。初步统计,周长城《经济社会学》第243-244页有约580字抄自斯梅尔塞著,方明、折晓叶译的《经济社会学》的第76-79页,而且同样是没有标明出处。

韦伯是德国人,斯梅尔塞是美国人。间接引用韦伯注,直接引用斯梅尔塞不注,这又是为什么?应该不是德国人和美国人也区别对待吧?更可能的原因看来是“引”就注,“抄”则不注,因为心虚,怕注明了别人一看就是抄的。

四、篡改原著 混淆视听

周书第243页第3段这样写道:
   “斯密尔塞对11个国家罢工情况的研究表明,罢工与工业行业有较大关系,也就是说,某些行业的工人比其他行业的工人更容易发生罢工事件。一般来说,煤矿工人和码头工人罢工的倾向性最强烈;其次是木材行业和纺织行业;再次是化学、印刷、制革、一般制造、建筑和食品业;然后就是制衣业、公共事业、服务业等;最不太可能发生罢工的是铁路、农业和商业。②同页脚注②:“参见〔美〕斯梅尔塞:《经济社会学》,北京,华夏出版社,1989。”但是斯梅尔塞的《经济社会学》书中却明确说“对11个国家的罢工情况研究”是克尔和西格尔做的,不是斯梅尔塞做的。原书是这样写的:
   克尔和西格尔对11个国家罢工情况的研究,试图探讨某些工业行业是否比其他行业更容易发生罢工事件。他们发现煤矿工人和码头工罢工的倾向性最强烈;其次是木材行业和纺织行业;再其次是化学、印刷、制革、一般制造、建筑和食品业;再就是成衣、公共事业、服务业等;最弱的是铁路、农业和商业。(斯梅尔瑟1989,第76页。)

本来是克尔和西格尔的研究,周长城的书中,却变成了斯梅尔塞的研究。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呢?一般来说,像这种情况一种可能就是作者本人没有读过斯梅尔塞的《经济社会学》原书,而是转引他人的二手资料。但是如上所述,他前面已经原封不动地抄了好几段斯梅尔塞的《经济社会学》,显然这本书他是有的。那么另外一种可能性就是故意篡改原文,张冠李戴,混淆视听,这就更恶劣了。

结 语

综上所述,将这样一本没有创新、东拼西凑的教材称之为个人“独著”,实在是有些名不副实。冠之以“重点教材”的头衔就更过分了,好在这个头衔是自封的,如果真是哪个机构评出来的,岂不是让别人颜面扫地。

从道理上讲,这样一本书充其量只能叫“编译”,但是从其抄袭的篇幅来看,连编译都不够格。整段整段的照搬照抄别人书中的东西一字不改,既不加双引号,又不改变段落格式,还不注明出处,就是赤裸裸的剽窃,叫“周长城 抄”是最合适的。

据笔者所知,周长城这本《经济社会学》是部分高校本科生专用教材,而且是武汉大学社会学专业研究生入学考试主要参考书之一。这岂不是误人子弟吗?学界同仁如果有兴趣可以系统的清理一下周长城这本书,看他到底抄了多少。无论是从维护学术规范还是从对学生负责的角度,我们都有义务这样做。

(感谢张斌先生惠寄)


学术批评网(www.acriticism.com)首发 2005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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