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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玉圣:让我们共同面对抄袭问题——给一位读书报告存在严重抄袭问题的学友的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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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9-14 19:18:4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题记:
      本学期的“美国宪政史”(参加期末考试者124人)、“美国历史与文化”(参加期末考试者133人),正在阅卷阶段。除了期末考试的卷子外,还有平时提交的读书报告。该读书报告,从第一堂课开始,我即数次在口头和书面提示选课的同学注意读书报告的交稿时间、不得抄袭、交电子文稿等事项。但是,截至7月7日上午10时,已有13位同学因其提交的读书报告存在严重的抄袭问题而被取消此项平时成绩(30分),并通过电邮及时告知了有关同学。
      今天早晨,一位因读书报告抄袭而被按零分计算该项成绩的同学,给我写了一封信,既认错、道歉,也提出了一些相关的问题。我觉得自己作为任课教师,应该对该同学的回应作出必要的回应。于是,写下这封信,并发布于沧海“军都山下”,期望引起大家的关注、置疑与讨论。如是,无论是否达成共识,可能都有其特殊的意义。
       杨玉圣  
       2007年7月7日11:50


XX学友:谢谢你的回复与回应。

我很高兴你认识到抄袭的错误,并为此而道歉:“我知道我抄袭别人的文章是错误的,这既是对您教育我的一大耻辱,也是自己的耻辱,在此我向您表示道歉。对不起老师。”我接受你的道歉,但我认为你其实更应向自己道歉,因为是你自己对不起你自己。

我还想说明以下几点:

第一,你在来信中说:“……我也不想抄袭,但是我是在考试那天才得知您给我们布置了作业,我是第3周正选课阶段才选择了您的美国宪政史,对于您布置得作业我并不知道,而且询问其他同学他们也都不记得了,由于时间比较紧,没有办法,只好在网上下载了一篇文章文章。”其实,无论是第三周选课还是考试那天才得知有作业,均非构成抄袭的正当理由。

事实上,和你一样,第三周选上此课的同学不在少数(估计在40%左右)。为什么其他在第三周选修此课的同学很少出现这种将他人文章照搬过来作为作业提交的情况呢?

至于你考试当天才得知作业的消息,我不知道你平时是否来听课(若来听课的话,应该会知道本课程从一开始就布置作业了,即所有选课的同学,均应在选读某一本与美国宪政史有关的书的基础上,写一份三千字以上的读书报告;在我自费印制、发送给每位选修此课的同学的“美国宪政史”大纲上,也对读书报告的交稿时间、不得抄袭等有明确要求)。即使不来听课,哪怕考试当天才第一次得知要交读书报告,那么从7月1日(考试当天)到7月5日午夜(截至时间),难道就不能抓紧读一本书、写下一篇属于自己的读书报告吗?

第二,你在信中说:“在您刚回来的那堂课上,你说无论有没有读书报告,相应的分数都会得到,那时候我也不知道您所说的读书报告是什么,因为您那句话我也没有太在意那个读书报告了,老师,我不是怪您,至少您应该承认,你在这一点上是有欺骗我们的意思。”此处所涉问题,无论是事实还是结论,都值得重视和讨论。

首先,在我6月11日(参加完教育部高考命题会议出来后的第一次)的“美国宪政史”课上,我不记得我说过“有没有相应的读书报告,相应的分数都会得到”,而且我也不可能做此表示。但是,有可能我在提醒未交作业的同学及时交作业时会说过类似的只要交了读书报告(无论水平高低)均可获取平时分数的话,但这既不能理解为“无论有没有读书报告,相应的分数都会得到”,也不能理解为哪怕抄袭一份交上来也可以照样得分。因为,从第一堂课开始,我总是反复强调大家要读书,至少要选读一种有价值的专业书,并为此写一有自己心得的读书报告。

其次,无论是就本人的主观愿望而言还是客观后果来说,我坚决不认可你所说的“在这一点上是有欺骗我们的意思”的意思。你想想看:我有什么理由或者说为什么要“欺骗”你或者你们?

最后,可能你不是很清楚,我本人无论是在师大(1988-2003)还是在法大(2003年至今),从教近二十年来,除了一年在美国、半年在南大、有一个学期在师大没课、来法大第一个学年未上课(因为想开设的课尚未上学校的课表)外,我每个学期都在上课,无论是教专业必修课(世界近代史)还是选修课(美国近代史、美国历史与文化、现代化研究、史学评论、美国早期史,以上是在师大开的课;美国历史与文化、美国宪政史、外国法制史,这是在法大开的课),我在课堂上都是从来要求学生在认真读书的基础上,认真写作一篇读书报告;因为是习作,无论水平高低,均一律给予相应的平时成绩满分(20分或30分),这样也是为了免除同学因自觉水平不够而(有意或无意)作弊的后顾之忧。


想想看:只要真正读了书,凭同学们的才学(能考入师大或法大的,均非等闲之辈,乃是可造之材),怎么不能写出一篇有心得的读书报告呢?

事实上,我当初在师大任教时,不少同学在我的课上的习作经过修改后发表在《美国研究》《史学月刊》《博览群书》等刊物;来法大后,也有不少同学的读书报告被发布在学术批评网,还有若干篇在进一步修改后,可望发表在《社会科学论坛》《云梦学刊》等刊物。

第三,你在来信中说:“当初选您这门课的时候,我是抱着学习历史知识的态度来选择的,我不是法学专业的学生,对于法学也不感兴趣,但是最后您这门课却让我有点失望,您去参加出高考试题了,我在您的课堂上面只有看电影,而且不喜欢那样的氛围。”对此,我也想略作说明:

(1)“最后您这门课却让我有点失望,您去参加出高考试题了,我在您的课堂上面只有看电影,而且不喜欢那样的氛围。”如你所知,课程一般是上个学期期末前排定的,而参加教育部考试中心的高考命题会议是在这之后确定的。我因为本学期有两门课(美国宪政史、美国历史与文化)以及其他杂事(如学术批评网的维护、首届美国政治与法律学术节的筹划与组织等),对于是否参加5月8日-6月9日的命题会议也一直犹犹豫豫(因为要全封闭工作和居住),并曾向考试中心请假告辞。但后来一则确实是工作需要,二来是根据法学院教务办老师的建议,将每周2课时(2x18)调整为3课时(3x12)上课,因此尽管被关了一个月,但总的课时量并未减少(36学时)。同时,也考虑到因我被关而影响到同学学习的连贯性,于是除了5月9日-30日举办的“首届美国政治与法律学术节”的四场大型系列讲座外,我还请同学协助在有关时段放了有关的经典电影(自愿参加)。因此,若对我的课“有点失望”,我非常不安,并非常愿意接受你的坦率批评,但若因为放了电影之故,我得在此如实说明有关情况,以免误会。

你对历史感兴趣,并选修本人的课程,对于我这样一个学习历史超过四分之一世纪的“蹲史坑”的人来说,是很受鼓舞的。但是,学习历史,一定要认真读历史,尤其是史家名著和经典作品。只有认真读书,多读书,读好书,才有可能真正学好历史。这算是一点小小的建议罢。

你在来信中表示:“我虽然在乎学分,但是如果这门课挂了,我不会有任何埋怨您的地方。”作为学生,你能如此大度地看待问题,我作为教师颇感欣慰的。俗话说“知耻近乎勇”,我相信你这应该是最后一次拿别人的东西当自己的“租子”交给任课老师了。

至于这门课,是否“挂了”(60分以下),也不一定,因为卷面成绩不是还有70分吗?我也是从学生过来的,故从不拿分数对学生进行“关、卡、压”。因为在我看来,拿分数难为学生的老师实在不是一个(至少是我心目中的)好老师。我在师大工作的十五年间,从未有学生在我的课上不及格过(也从未有学生在我讲授的课上用抄袭来的作业忽悠过我)。来法大工作后,有个别同学被挂过(主要是留学生),但就整体而言,被“挂”的比率相当之低。

我所感到惊讶的是:三年前我刚开始在法大讲课时,居然有那么多同学在我的课上拿抄袭来的东西搪塞我(因为按常识而论,法大的学生即使没有学过知识产权法,起码也应知道要尊重知识产权),后来逐渐减少(从开始时的35%左右到今年的5%左右,上个学期的“外国法制史”读书报告没有发现存在严重抄袭问题的)。看到学生在我的课上被“挂”,无论是由于什么原因,我都是很难过的,至少我从不为此而幸灾乐祸。因为我知道,这些留有被“挂”的成绩纪录的挡案将跟随学生一辈子,而且在今后不短的一个时间内在奖学金评定、求学深造等方面还会直接产生不利的影响、乃至严重的后果。

不过,我不能拿底线伦理做交易,因此凡是抄袭来的作业,只能按零分算。

你表示“不会有任何埋怨”我的地方,这反倒使我惭愧乃至羞愧。因为学生成长中的任何挫折,都在或多或少的程度上有教师的一份责任。俗谚有谓“子不教,父(母)之过”,乃至理箴言。而就大学里的师生的权利-义务关系而言,也可以说“生之错,师之过”。我虽然一再在课堂上提醒同学们要养成良好的学术伦理与学术规范意识,但仍然有5%左右的同学在提交的读书报告中出现了相当严重的抄袭问题。这一方面固然说明抄袭问题的严重性与普遍性,另一方面也说明,哪怕是对于我这样一个一直不遗余力地致力于学术规范、学术批评的教师而言,如何把教授过的学生培养成学术诚信的优秀人才,仍然大有文章可做。但是,这又是一个系统工程。单靠我一个人的努力,终归是杯水车薪。为此,需要学校的支持(比如我一直想开一门“学术规范与论文写作”的选修课,但一直因未能列入学校的课表而不能开设;好在在朱勇校长的关心与支持下,现已初步商定,下学期我将在学院路校区为研究生开设“学术规范与论文写作”通选课),需要广大同学的配合,等等。

临近期末考试了,我期望你不要因为这门课而影响到你的其他课程的复习与考试。保持心情好,也许是应备考试最主要的前提之一。用其他课程的优异成绩证明自己的优秀,也许是最有说服力的罢。

一言以蔽之,非常感谢你开诚布公的回应,并由此而引发我对有关问题的进一步思考。我相信,你的问题和迷惑,在相当一部分同学中也是存在的,因此我也将把这封给你的回信,在隐去阁下的大名后,公布于沧海“军都山下”,以期引起大家的关注、讨论。

玉圣

写于2007年7月7日
芦沟桥抗战纪念日七十周年之际


学术批评网(www.acriticism.com)转发 2007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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