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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 嫣:我们为什么不和方舟子玩——田松五评方舟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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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9-14 18:57:5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方舟子打假是自导自演。

方舟子的“打假”为他赢得了很多荣誉,我最初也表示过赞赏,但是后来觉得问题很多。刘兵有一篇文章《学术打假与法治观念》,说得比较清楚全面。比如王海打假,被打的是不是假,是由独立的国家权威机构进行鉴定的。而方舟子打假,一个人充当警察、检查官和法官多种角色。打错了怎么办?
按照方舟子自己的说法,你可以向我申诉呀。但是,第一,我为什么一定要看新语丝?如果我不看,岂不是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对我的名誉造成了损害?第二,就算我看到了,我为什么要向他申辩?那无异于承认他有审判我的资格。事实上,的确有人向方舟子申辩过,但是方舟子经常要加上批注,把对方继续丑化一番。比如他对汪丁丁就是这样。

方舟子也知道他不具备合法的权威,所以他说,网友之所以向他举报,是因为相信他的人格。相信人格!这可是法制时代,你能够相信靠一个人的人格打假吗?王海靠的可不是人格,而是法律。

方舟子的私德与公德

方舟子的人格究竟怎么样呢?你可以自己判断。文如其人嘛!方舟子喜欢说人弱智、白痴,他曾说科技日报的一位记者是“妓者”,把活跃着很多青年科学家的虹桥科教论坛称为骗子论坛。方舟子常用的辩解是:说一位良家妇女是婊子那是骂人,说一个婊子是婊子那就不是骂人。所以如果在方舟子和他的Fans看来,如果方舟子骂你是弱智,你就是弱智;骂你白痴,你就是白痴;骂你是妓者,你就是妓者。而方舟子本人当然是永不弱智、决不白痴的。

我们就假设新语丝是一个媒体吧。按照媒体惯例,如果作者不愿意披露真名,编辑部有义务为之保密。比如《探索与争鸣》杂志就一直拒绝吐露野鹤的真实身份,表现了很好的职业道德。但是方舟子在刘华杰与他关系破裂之后,公布了刘华杰所有的笔名。理由吗,是因为刘华杰骂了新语丝。

在“美梦恶梦”事件中,刘兵的学生柯志阳与方舟子和赵南元等展开了辩论。柯志阳就曾要求方舟子分清几重身份,因为他既是新语丝的老板,又是编辑,又是辩论对手。批评柯志阳的文章,方舟子正常发表,而柯志阳的反驳文章,方舟子后来就只发表赵南元的点评版,柯志阳要求平等对待,也要求发表对赵南元文章的点评,方舟子则予以拒绝。柯志阳要求方舟子撤下赵南元的点评版,方舟子竟然说:那不是柯志阳的文章,而是赵南元的文章!

在“美梦恶梦”事件之前,我对于方舟子在生物学上的判断还是相信的。柯志阳作了一个不错的科学史工作,方舟子批评别人冒充专家,自居主流,而他自己则代表主流,柯志阳给一些方舟子视为主流的生物学家们发了电子邮件,询问他们对某些问题的看法,柯志阳发现,方舟子常常歪曲或者修改人家的本意。所以在此之后,方舟子的科普文章我也不敢相信了,他会根据自己的喜好,对他所普及的东西进行选择,甚至删改。

新语丝的信誉

网上早有人把“新语丝网站”称为“信誉死亡站”,把他的“新到资料”称为“新盗资料”了。在新语丝主页下面标着一行声明:“新语丝社保留一切版权”,在他新“到”的资料里面,每一篇都在页眉页脚打上新语丝的标识,让你觉得,这是直接给新语丝的。可是很多人对我说过,他们的文章都是新语丝从别的地方搬来的,但是你在新语丝上几乎看不到出处,除了在报纸上在发表的一些。我在新语丝上看过朱鲁子的一篇文章,我特意问朱鲁子,是否是直接写给方舟子的。朱说从来没有和方打过交道,那是贴在天涯社区的关天茶舍上的。而“天涯”上面有明确的版权说明,要求转载标明出处。

方舟子自己的文章里也出现过整句从Science那里拿来的东西,刘华杰最近写了一篇长文,你可以找来看看。至于是不是剽窃,是不是抄袭,你可以找知识产权方面的专家问问。你自己作为一个编辑也可以掂量掂量,这样的稿件你是否愿意接受?

方舟子的双重标准和辩论策略

刘华杰曾说过,方舟子可以同时拥有A和非A。他批评别人采用的是一套标准,自己做事采用的是另一套标准。比如他指责《新京报》有倾向性,反过来,你如果要求新语丝对你公正,他就会说,新语丝是他的,没有义务为你做宣传。比如他告《探索与争鸣》,说野鹤损害他的名誉。可是方舟子以及新语丝上的文章,无论文风还是用词,你都能找到比野鹤更加恶劣的。方的逻辑是,你骂了我,我就告你,至于我骂了你,你也可以告我嘛,谁让你不告了?再如方舟子曾说中科院研究生院出尔反尔,说人家打算请他讲一门生物学伦理的课,又取消了。其实按照方舟子资格论,我觉得应该这样表述:中科院研究生院及时制止了一次学术腐败,因为方虽然是生物学的博士,但不是伦理学博士,根本就不具备讲这门课的资格。

方舟子的辩论,常常偷换概念、虚设靶子、歪曲原意,尤其喜欢是脱离具体问题,调查对手的资格,臆测对手的动机。如果你批评他的打假缺少程序正义,他就会说你拥护学术腐败。在网上也可以经常看到方的Fans发布这样的论调,凡是反对方舟子的人,都是被方舟子打疼了的,都是被方舟子批评体无完肤的。而可笑的是,被方舟子打了官司的野鹤,竟然是位和方舟子从来没有任何冲突的一位老先生。


常有朋友好心地劝我们,不要和方舟子辩来辩去的。仿佛我们和方舟子真的有过什么理论交锋似的,那完全是新语丝这个大喇叭造成的幻觉。因为只有新语丝对我们单方面的攻击,所谓的辩论并不存在。我们从来不是方舟子学术上的对手,我们也从来没有把方舟子当作学术上的对手。

新语丝的批评也有凭空捏造的,比如有一个人批评刘兵的翻译水平,拿出来的句子竟然编造的。事情败露之后,方舟子拒不道歉,反过来找理由,接着批。这种先定罪名,再找理由的方式,让我觉得方舟子一直生活在他出生的那个年代。新语丝也有文章批评过刘兵剽窃,完全是无中生有。方舟子声称吴国盛《科学的历程》硬伤累累,也曾被人转贴到北大科学传播中心的论坛上,结果有人找出吴国盛的原文,只核对了第一个“硬伤”,就发现方舟子要么是没有看懂原文,要么是恶意构陷。

对他只能奉行“三不”政策

我们进行学术讨论,是为了了解对方,反省自己。方舟子不是一位可以进行交流的“对手”,你要是和他辩论,会感到特别累。你要再三解释,当时不是那回事,我不是那个意思。而方舟子会一口咬定,你就是那个意思。方舟子有一句名言:“争论是给旁观者看的。”他只是想赢得旁观者的掌声,并不想听你到底说了什么。你和他辩论,不过是给他增添了一些掌声而已,因为你没有新语丝那个大喇叭,你注定是要失败的。何况方舟子的文章也没有什么学术价值。他对科学的理解,不过是民间哲学爱好者的水平。比如他写过《什么是科学的怀疑精神》,连科学哲学的入门都算不上。

不久前,司马南还说要做和事佬,把两方面拉到一起,沟通一下。我曾认真地给司马南写了一封很长的信,告诉他为什么我不能和方舟子先生坐在一起。下棋要有合适的对手,水平是一回事,下棋的态度是另一回事儿。如果一个人自己总是悔棋,敢拿着你的棋子乱放,输了就掀桌子,动不动就往你身上吐口水,你会和他玩吗?所以在“美梦恶梦”事件之后,我们都接受了江晓原教授的“三不”政策:“不理睬、不接触、不反驳”——后来重新表述为“不骂人,不吵架,不停步”。还是那句话,人生有限,要做一些有益有趣的事情。


发表于《外滩画报》123期(2005年3月24日),《外滩画报》记者电话采访,我对记者的整理稿作了校对。原采访很长,只摘发了一部分。摘发的这一部分也删去了一些文字,调整了次序,使得某些地方缺少因果。这里是我的校正版。标题为编者所加。——田松,2005年3月24日


学术批评网(www.acriticism.com)转发 2005年10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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