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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学术规范化的若干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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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9-14 17:44:0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关于学术的规范化问题,已经在中国学术界讨论多时。这一讨论的发生学 语境是不言而喻的,即在中国向世界开放,全球的知识系统日趋一体化背景下 ,中国的学术研究如何与世界接轨?作为这场发生在中国土地上的理论探讨, 尽管已经涉及到一定的方面,但仍有一些基本的问题尚未提出和解决,比如, 所谓的学术规范究竟何指?有没有一种通用于各学科、各学派的元规范?如果 有,它究竟以什么样的方式存在?如果没有,各学科、学派之间如何沟通?我们试尝讨论一下这些问题。

我们现在所说的学术规范究竟何指?在元话语层面是否存在着一个学术规 范?在本质主义受到当代哲学全面清算的今天,也许这是一个无法作出本质性 回答的问题。尽管如此,我们仍然可以对这一问题加以必要的理解和阐释。

后期的维特根斯坦在论述语言规则时,认为我们根本无法为语言活动下定 义,因为语言作为一种游戏没有其固定不变的性质,各种语言游戏之间只有“ 家族类似”的特点,不同的游戏就有不同的规则。规则是无法言说的,只有通 过参与游戏活动本身,我们才能体验到什么是游戏的规则,规则正是在游戏过 程中才得以自我呈现。

从语言学的角度说,学术活动可以说也是一种高级的、人工的语言游戏, 按照维特根斯坦的说法,它不可能有一种共同的本质,我们只能以一种“家族 类似”的方式来理解它。与此相联系,学术规范也是无法脱离具体的学术过程 抽象地加以理解或概括,规范总是具体的,总是与一定的学科或范式相联系。 各种学科或范式的规范在性质上也是一种“家族类似”,我们无法在实质的意 义上确定一个普遍的、必然的、绝对的学术元规范。这情形正如球类竞赛规则 一样,各种球类游戏都有自己不同的竞赛规则,而且这些规则都呈现出一种“ 家族类似”的性质,但是并不存在一种普遍适用的球类竞赛元规则。

不过,关于这一问题,在当代西方学界,无论是英美哲学还是欧陆哲学仍 然是一个分歧很大的问题。在英美科学哲学领域,在有没有科学进步的元标准 问题上,一直形成两种意见。波普、拉卡托斯尽管反对传统的证实主义原则, 持一种批判理性主义的证伪立场,但他们仍然认为元标准是存在的,波普将它 定位于理论的可否证度,而拉卡托斯则认为可以根据与科学史或标准的科学实 践活动的符合程度加以判定。而库恩、费耶尔本德这些科学历史主义学派的代 表人物,则坚持元规范的虚妄性。他们认为各种相互竞争的范式之间是不可通 约的,什么是好的、什么是不好的纯粹取决于人们非理性的选择,费耶尔本德 甚至提出“怎么都行”的相对主义口号。在欧陆哲学内部,德国的哈贝马斯与 法国的利奥塔就有没有哲学的元话语和元叙事问题也展开了激烈的争论。哈贝 马斯为了捍卫现代民主制度的合法性基础,坚持将交往理性作为一切语言活动 的元准则,而利奥塔则以为,科学知识与叙事知识发展到当代在范式上是不可 通约的,那种整体主义的元话语、元叙事将不复存在,取而代之的只能是不同 范式的局域性话语。

这些一流思想家究竟孰是孰非,是一个也许永远不可能确切有答案的形而 上的问题,自然不是我们这里能简单解决的。从我们所讨论的特定问题来说, 只能这样说,在后现代哲学文化语境之下,不可能有一个跨越不同学科或不同 范式的、适用于所有时间和领域的实质意义上的元规范。在元规范的问题上, 我们只能同意维特根斯坦的说法,以一种“家族类似”的特征来描述它,除此 之外,没有别的。这一点,将成为我们接下去讨论问题的基本理论预设。

既然那种实质性的、整体性的元规范不复存在,那么,我们所指称的学术 规范究竟以一种什么样的方式存在呢?正如前述,规范总是具体的、局域性的 ,它不是一种独立的、自恰的存在;规范总是与一定的学科或范式相联系。拉 卡托斯的“科学研究纲领”学说表明,“科学研究纲领”作为一种学术研究的 范式,分为硬核和保护带两部分,其中硬核部分,除了最基本的理论假设之外 ,就是该范式特有的方法、规范、范例等等。另一位美国科学哲学家拉雷·劳 丹(LarryLaudan)也有类似的观点。他认为一定的研究规范是与 一定的“研究传统”相联系的。所谓“研究传统”不是个别的理论,而是一种 理论的系列,或者说理论的谱系,它是在长期的学术研究过程中历史形成的, 每个“研究传统”都有其区别于其他“研究传统”的形而上学的信念、禁忌、 规则和方法。拉卡托斯和劳丹都是以各自的理论话语丰富了库恩的范式理论, 我们可以从中看到,一定的学术规范总是从属于一定的学术范式,它同该范式 特定的形而上理论假设、禁忌系统一起,形成了信奉该范式的共同体成员所必 须遵守的公共规则。

维特根斯坦说过,遵守规则不是私人性的行为,规则总是具有公共的、约 定的,“当我遵守规则时,我不选择,我盲目地遵守规则。”这就意味着,对 学术规范的遵守,是拥有某个共同范式的学术共同体的公共行为,对于共同体 全体成员来说,不是一个选择性的行为,而是不得不服从的行为。因此,今天 我们说中国学术界缺乏学术规范,或者说要重建学术规范,首要的问题还不是 学术规范本身,而是如何自觉地形成学术研究的各种范式和学术共同体。正是 因为我们在学术研究之中在范式上缺乏自觉,缺乏学术传统的自明性归属,所 以才无规范可言;即使自认为有规范,也匮乏一定的范式和共同体归属。

我想,只有中国的学术界在不同的学科和跨学科研究中组成不同的学术共 同体,并且形成多种范式的竞争,我们才能对自己的研究范式有一种理论上的 自觉,才能真正谈得上遵守学术规范的问题。   尽管不同的研究范式、不同的学术规范之间是不可通约的,但这并不意味 着它们之间就不存在着交流、对话、沟通和竞争的必要和可能性。如果一种范 式所希望的不是仅仅被共同体内部的少数成员所接受,而是为更多的其他共同 体成员所分享,那么,知识的存在方式不应该是封建割据式的独白,而应该是 相互之间充分有效的对话。

罗蒂在哈贝马斯与利奥塔关于有无元话语之争中坚决站在利奥塔一边,但 是他依然认为不同范式和话语之间的对话和沟通是绝对必要的。因为只有在对 话之中不同的范式之间才能相互沟通,只有在与其他范式共同体沟通的过程之 中我们才能不断地发现自己的问题,从而超越自我,实现加达默尔所希望的“ 视界融合”。  

在英美科学哲学内部,拉卡托斯和费耶尔本德也从各自的角度强调了不同 的范式之间对话和竞争的意义。拉卡托斯既不像波普那样将科学史视作是试错 史,也不同意库恩的观点将常态的科学史看作是只有一种范式占据着话语的霸 权。相反地,他心目的科学史正是相竞争的科学纲领史。竞争在科学史中并非 是科学革命时期的特殊现象,而是一种常态,不同的科学纲领相互之间通过对 话、讨论、辩驳,以推动科学的进步和增长。科学哲学中的“无政府主义者” 费耶尔本德则以一种多元真理论的知识立场强调,不同的范式都有自己认识上 的真理和理论上的盲点。所谓真理并非是通过经验的分析,而是通过理论的比 较才发现的。因此,不同范式之间的充分竞争是永远必要的。知识的发展不是 一个趋向理想观点的过程,而是各种理论同步增长的过程。通过对话和竞争, 每一种知识范式都迫使别的范式阐明得更清晰、完美一些。在科学史中,所有 的理论都对发展我们的心智能力作出了贡献。  

不过,接下来的问题是,在学术研究的元规范不复存在的背景下,那些彼 此之间不可通约的知识范式将如何沟通?有效沟通的可能性条件究竟是什么? 关于这一点,哈贝马斯假设了一个实现“无障碍沟通”的理想语言环境,即“ 三真(正)”原则:一是真实性,陈述的内容必须是真实的;二是真诚的,说 话者不是想有意欺骗听众;三是正当的,话语应符合相应的社会规范。尽管利 奥塔和罗蒂都认为哈贝马斯仍在建构另一种元叙事、元话语,但我们应该看到 ,哈贝马斯的这一语言沟通规则与过去我们所常见的实质性的元规范不一样, 它仅仅是在一种非经验、非实质的形式化意义上体现出它的有效性。就像康德 为道德立法一样,哈贝马斯为对话所立的法也是形式化、普遍化的,是一切有 效性对话得以进行的可能性条件。正如哈贝马斯所指出的,沟通行动中这一理 性主义的规则不是选择的问题,而是遵守的问题,只要我们进行讨论和对话, 就不得不承认对话过程中所蕴涵着的合理交往的理性规则。即使是一个非理性 主义者在反驳理性主义的时候,他也预设了他所反对的理性主义(程序理性主 义)立场。理性主义的深厚基础就在于,如果有人想通过辩论来反对理性主义 ,就会陷入“践履性的矛盾”,即他反驳的东西正是他反驳活动本身所假定的 东西。

哈贝马斯所假定的其实是不同的话语结构彼此之间交往所必须遵守的形式 化的合理性有效规则。不同意哈贝马斯的罗蒂则在道德的意义上提出了另一个 合理性的规则,他指出:合理性在另外的意义上说“指的是某种‘清醒的’、 ‘合情理的’东西而不是‘有条理的’东西。它指的是一系列的道德德性:容 忍、尊敬别人的观点、乐于倾听、依赖于说服而不是压服……在‘合理性’的 这样一种意义上,这个词与其说是指‘有条理’不如说是指‘有教养’。”显 然,罗蒂这里所强调的正是不同范式之间对话的道德性规范。

于是,我们可以发现,严格意义上的学术规范仅仅与具体的研究范式相关 联,在不同的范式之间并不存在实质性的、普遍性的元规则,但这并不意味着 范式之间的对话、沟通和竞争过程之中就不存在着形式化的合理性程序。哈贝 马斯所设定的“无障碍沟通”的三项有效性要求,正是在程序层面规定了范式 之间交往的合理化规则,而罗蒂所强调的是在这过程之中交往主体的道德规范 。


总而言之,如果我们认识了学术规范化的意义及其它的合理性限度,我们 就可以在收敛性思维与发散性思维之中保持一种优美的张力,从而在建构不同 层面和话语之学术规范的时候,使这些规范所赖以存在的研究范式具有开放的 、动态的和多元的性质,并为不同范式之间的对话和竞争提供必要的形式化可 能性条件。这,大概就是我们开展学术规范讨论的部分目标所在。  

(《文汇报》1997年3月4日)


学术批评网(www.acriticism.com)转发  2001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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