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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都中青年学者倡议恪守学术规范
杨玉圣 学术批评网主持人、中国政法大学教授
曹南燕 清华大学科技与社会所教授
郭世佑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
邢东田 中国社会科学院调研处副研究员
孟彦弘 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所副研究员
井建斌 天津市委党校讲师
2004年10月17日,来自北京等地的20余位中青年学者在高等教育出版社、河南大学出版社和《社会科学论坛》杂志社举办的“首都中青年学者学术规范论坛”会上,通过、签署了《关于恪守学术规范的十点倡议》(以下简称《倡议》),呼吁学界恪守学术规范、遵守学术道德、尊重知识产权、加强学风建设、推进学术创新。学者们认为,在教育部新近颁行《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学术规范(试行)》之际,学界应加强学术规范的建设,以扭转目前学术浮躁的现象,保障我国学术的发展与进步。本刊编辑部邀请部分中青年学者就如何恪守学术规范、遵守学术道德问题谈谈他们看法:
杨玉圣:学术规范重在践行
随着教育部8月正式发布《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学术规范(试行)》,学界内外有识之士多年来为之奔走呼号的学术规范终于开花结果。这确实是一个了不起的创获,甚至可以说是上个世纪九十年代以降学术规范大讨论的集大成者。知易行难。有了这部“学术宪章”,今后的迫切问题是如何把学术规范落到实处。除了敦请有关部门进一步制订《〈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学术规范〉实施细则(试行)》、尽早出台《关于惩处学术不端行为的若干意见》外,作为学界中人,我们不妨身体力行,从以下方面入手:
第一.把学术规范作为学术立身之本
任何一个学者,在从事学术研究时,都应牢固确立知识产权观念,讲求学术道德,切忌抄袭剽窃;否则,一旦出现抄袭剽窃等学术不端行为,即学术信誉扫地。“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学术规范既是为了亡羊补牢、有效防范学术流弊,也是为了学术积累与学术建设。高等教育界和学术界不应是乱世江湖,学者也不是乌合之众。因此,要保障健全的知识生产和学术传播体系,维护健康可持续发展的学术生态环境,就离不开学术规范。既然是学者,既然以学术为业,就理应尊重和遵守学术规范,尊重学术伦理,并通过学术征引、学术注释、学术批评等环节,在健康有序的学术环境中,力求推动学术进步和学术创新。
第二.把维护学术规范与道德自律联系起来
目前高校的学术环境固然还有种种不能尽如人意之处,但作为学者,不能够也不应该因此而得过且过、甚至同流合污,不能够也不应该因为这些客观因素就把自己所应负的责任推得一干二净。学术规范是学者的自律精神与他律原则的体现,有助于理顺学者个体与学术共同体之间的正常关系。学术规范是出于对学术公益的追求,所彰显的是学术界的公共意志。规范他人,同时也自我规范。在学术规范面前,每一个学者的学术权利、学术责任和学术义务都是统一的,因此,不应有例外者,不应有旁观者,也不应作被动者。
第三.把学术规范与为人师表结合起来
在中国现行体制下,高等学校特别是名牌大学是国家知识传承、学术研究与文化创新体系的主要载体之一,是国家高级人才培养和教育的主要基地,因此,“传道、授业、解惑”是为人师表者义不容辞的学术责任和义务,而三者之中“传道”放在第一位。所谓的“道”,既包括为学之道,也包括为人之道。可惜我们相当多的高校教师在这一方面乏善可陈、甚至严重失职。现在很多学生之所以在学术上犯规、栽跟头,就是因为缺乏学术规范教育和严格的学术训练,不少指导教师没有尽到为人师表的责任和义务。因此,学术规范应成为学术素质教育的基本环节之一,大学教育特别是研究生与学位教育应抓紧补上学术规范教育这一入门课,以培养其学术伦理、学术纪律、学术素养和学术能力。如果学生特别是博士生和硕士生存在抄袭剽窃等学术不端行为,那么作为教师和导师,理应承担失察、失职的责任,并引咎受责。
第四.把学术规范和学术责任统一起来
学者不仅应是学有专长的某一学术领域的专家,而且还应该是负责任的学术公民。作为学者,不仅应强化学术责任意识,而且还要以身作则,对社会承担义务,对学术承担责任。除了坚决DIZHI和反对各种学术不端行为外,还应正确对待学术荣誉,理性地看待学术研究中的挫折。
第五.把握好学术规范与学术创新的辨证关系
学术规范不仅是知识有效积累、交流和增长的保障机制,而且也为学术创新提供了前提和条件。学术规范有助于维护学术的正常状态,但并不仅仅有利于常规学术。同样,强调学术规范,并非是因循守旧,更不是妨碍创新。“制订学术规范的最根本的目的是鼓励学术创新,促使有学术才华的人脱颖而出。”(俞吾金教授语)创新是一切学术活动尤其是学术研究的灵魂,但学术创新绝不是如一般人所想像得那样轻而易举。中国学术要想做出原创性的贡献,尚需假以时日,在有效的学术积累、学术交流和学术合作中,“积极推动学术观点创新、学科体系创新和科研方法创新”。
曹南燕:自律 他律
长期以来,我国的学术新手进入学术研究圈子后,对于“该怎么做、不该怎么做”主要是通过年长的学者的言传身教、潜移默化,以及各种传媒的影响,了解一些不成文的、非强制性的习惯、传统、约定。学术界对于学术研究缺乏专门的职业教育和明确的规章制度。这种师徒相传的职业教育方式在研究规模小,人员少的情况下是可行的,一些著名学者的个人人格魅力可以深深影响他们周围的年青学者,甚至范围更大的几代人。
随着研究的规模、性质及其影响的巨大变化,原有的约定俗成的学术规范已经不足以约束人们的行为。学术研究也已经不是少数社会精英的智力活动,而是许多人的谋生手段。我们看到,处于社会转型期的中国学术界,非正式的学术道德教育显然不能满足学术研究迅速发展的需要,仅仅依靠个人德性也不足以保证学术研究的健康运行,作为一种职业的学术研究需要有专门的职业道德教育。社会上出现的各种各样的学术失范问题、学术不端行为和学术腐败现象使人们越来越认识到用明确定规范约束研究者的学术行为的重要性。
几个月前,教育部发布并开始实施了由众多学者参与研究制订的《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学术规范》。该规范对学术引文规范、学术评价规范以及学术批评规范都作了具体的规定。尽管这一版本的学术规范可能而且应该继续修订完善。但是制订和实施较为具体的学术规范对中国学术繁荣与发展、高等教育和人才培养及文化建设无疑是非常重要的。把学术界进行学术活动的共同“游戏规则”以确定形式表述出来,这是第一步。然后,要让所有参与学术研究的个人和机构了解并遵守这些规则。
《倡议》不仅仅强调学界同仁的自律,每个学者要遵守学术道德、承担学术责任、维护学术尊严和学术自由;而且强调学术机构的自律,高等学校、科研院所以及相关的出版机构要把学术精品战略作为科研管理的核心内容、健全学术评价体系和完善学术评估机制、为学术创新提供良好的制度环境。现在许多学术机构、单位、团体本身也是研究行为的主体,它们承担着许多研究项目,分享着大量的社会资源,受到公众的信任和关注。学术机构的自律不仅可以制约那些假公济私的人,而且可以教育机构内外的研究者。
《倡议》还特别强调学术研究的“他律”,要发扬民主、加强学术批评、建立健全学术惩处机制、加强对学术界的舆论监督。
我们相信通过学术界全体成员的不懈努力,我国的学术研究事业一定能健康地发展。
郭世佑:博士生教育亟待综合治理
作为举世通行的最高学历教育,博士生教育不仅荣誉高,成本也高,它的质量不仅关涉一个国家人才培养的整体水准,而且影响及于国家的科学创新能力与民族文化之传承,以及国家的学术声誉与整体形象,非同小可。在西方,博士生的质量属于高等教育的金字招牌,层层把关,在我国却越来越随便,每况愈下。从整体来看,主要表现在:
1.论文选题缺乏创新价值,没有什么撰写的必要,就像炒剩饭,无的放矢,或者无病呻吟,浪费学术资源。2.所用资料或数据不是“采铜于山”,没有什么资料挖掘的贡献,大段小段地抄录、粘贴他人论著的资料、数据乃至论证过程与论点时,也不作任何说明,小偷有,大偷也有,旁若无人;部分为官、为商的“镀金”生还花钱找“抢手”,戏弄学术殿堂。3.论证过程缺乏问题意识,有的不敢要对学术史认真清理,有的则不知道要这样清理,往往三言两语打发了事,难见货真价实的学术对话;有的通篇都在老生常谈,搞“自恋”式的自言自语,自表自决。有的虽然没有什么剽窃之嫌,却了无新意,过于平庸,一如文字垃圾。4.理科学生不愿啃基础理论的硬骨头,尽量往应用性方面靠,避难就易;文科学生却不适当区分学术与政治,把本来难以与政治挂钩的论题硬是朝政治那边挤;有的还没认真交代事实,就大谈其价值评判,滔滔不绝;有的则过于看重论点,轻视论据;5.即便是人文学科的博士生,国文基础应该属于强项,却也是先天不足,常见文句不通,通篇错字、造字也不少,很不干净,其文字基础还不如一个合格的高中毕业生。如果这样下去,民族文化的传承将何以堪?有的连论文结构也成问题,既缺“导言”或“绪论”之类的总体交代,也无“结论”式的总结篇什;6.大搞论文发表的数量竞赛,有的还搞刊物“级别”过关,学生就一边拼命炮制,一边不惜代价到处求人发表;有的不仅一稿两发,还一稿三发甚至更多,闹得乌烟瘴气。
可以说,凡是在我国学术界存在的违规现象,无论是低级错误,还是“高级”错误,在我国的博士生教育中都存在,而且师生“互动”。学风之浮躁固然自古皆有,而今日浮躁之广度与深度,堪称中华历史之最,实在应该好好管管了。
出现上述现象的原因是复杂的。有的基于生源的缺陷(如人文学科)与拼命扩招之后的雪上加霜,有的源自不懂学术规矩;有的来自导师的德、能不足;有的与管理的不良与体制压力的“逼良"密切相关。
一个好的导师可以带出一个或几个好的学生,一个好的体制却能造就一批或若干批好的学生。我建议,不妨通过模仿美国Turnitin网站的办法,从技术上加大打击剽窃的力度,更重要的是,必须通过综合治理,清除各种歪风邪气,培育对学术的敬畏之心,实行本、标兼治。既要倡导学术规范,也要尊重学术自由;既要限制招生规模,坚持录取标准,又要优化导师队伍,确定导师授徒的最高限额,杜绝批发式与放羊式;既要把好开题报告关、匿名评审关与答辩关,又要改善管理,明确责权,取消对博士生发表论文的苛刻要求。
邢东田:走出“评比学术”的怪圈
“十点倡议”以及前不久颁布的“高校学术规范”,只是一个良好开端,如何落实,还有很长的路要走。今后的重点应放在改善学术环境方面,当务之要是走出“评比学术”的怪圈。
目前学术环境很差,一个重要表现就是“评比学术”泛滥成灾。“评比学术”以“排座次”“蒙外行”为手段,以“得大名”“捞实惠”为目标,完全颠倒了评比与学术的关系。在“评比学术”的浮夸与狂躁中,名目繁多的“学科”“点”“基地”“中心”“工程”“项目”“课题”“津贴”“精品”等,以及数不胜数的各种奖项的评比,愈演愈烈,使人眼花缭乱,无所适从。不断加码的各式评比已经成为学术的鸦片,缺乏科学依据的评比方式则为学术腐败大开方便之门。
在同一单位内进行的“同行评议”,是现行最主要的学术评比方式。但同一单位学者不可能都研究同一领域,他们并不是严格意义上的同行,而是同事。“同行评议”实际上是“同事评议”,甚至是“外行评议”。为了摆脱人际关系干扰,不少单位实行匿名评审,并且邀请少量外单位同行参加。但是,同单位学人根本不可能真正匿名;而外单位评委,由于研究圈子就这么小,即便不直接认识,也多能间接联系上。而且,按照学界的潜规则,外单位评委多为邀请者的“相好”,好唱反调者决不在邀请之列。还有,由于匿名使评委只享有权力而逃避了责任,匿名评审反倒成为不公正的遮羞布。于是,评委们在没有约束与监督的情况下,投我以桃,报之以李,这次你投我的票,下次我捧你的场,名为“同行”实为“同事”的评议最后就堕落为“同伙评议”。只苦了那些没有拉上关系的圈外人,不但肉总吃不上,往往连汤都没得喝。
同行评议难保公正,管理部门近年又开始推行“量化评比”,认为只有量化才能排除各种干扰,达到客观公正。然而,科研与企业生产不一样,就在于它的独创性,就在于它自己就是自己的标准与价值尺度。除了外在形式比如课题级别、经费额度、主持人职称、字数多少、是否在核心期刊发表等,各个科研项目内在水平的高低很难或根本就无法比较,尤其不能用数量来证明。即使研究同一个问题,也会因研究者与研究角度等的不同而不同,决不会像批量生产的企业产品那样,可以制定出非常精确的通用标准。科研的独创性,决定了评比无法量化,非要评出个你高我低,其结果必然是学术腐败大行其道。从比数量,比泡沫,到比关系,比权力;从看谁的数字多,看谁的泡沫大,到看谁的关系硬,看谁的级别高,等等。就是不能比学术水平,因为最说不清楚的就是学术水平。
于是,我们的学术评比就陷入一个怪圈,“定性”(同行评议)有问题,就搞“定量”,再不就增加评比项目,在“改革”的旗号下不断改变评比规则,层层加码。泡沫越来越多,公正越来越少。
之所以陷入怪圈,关键的关键,就是忽略了最根本的评价方法,即我们大家所熟知却远未能有效开展起来的“学术批评”。批评与评比的不同就在于,虽然它很难制定出严密而又精确的标准,但它又是最有效的。因为它是学者间的平等对话,它能够有针对性地非常具体地说明问题所在,能够真正起到监督作用。因此,只有在深入进行学术批评的基础上,才有可能对科研成果作出比较客观公正的评价。
批评是学术的生命,评比则是学术的鸦片,我们对此应当有清醒的认识。学界目前在“批评”严重缺位情况下大搞“评比”,十分不正常。有一个对比很能说明问题,具有精确客观标准可循、能够量化的各种企业产品的“国优”“部优”评比都停止了,而标准模糊不清、无法量化的科研成果反而要大评特评,岂非咄咄怪事!科研管理部门应当为开展学术批评多想些办法,为建设一个宽松的学术环境多做点实事,而不是把精力放在推出新的评比项目、制定更多更细的评比规则上面,更不应积极参与甚至操纵学术评比。否则,只能是南辕北辙,离学术繁荣的目标越来越远。
孟彦弘:减少学术泡沫 界定道德底线
近年来,学术规范的问题引起了大家的重视。对学术规范的讨论,也从最早的对撰写论著的技术方面的规范要求(如行文、注释等),逐渐深入到了对学术道德和论著质量等方面的要求。但是,学界的整体情况似乎并未有根本改观。因此,我们有必要一而再、再而三地呼吁学术规范问题,以期于大家能提高认识,进而改变目前的状况。但是,仅仅倡议大家遵守规则、倡议大家洁身自律,绝不可能达到纠正学风的目的。这就如同我们不可能通过劝告小偷提高道德水平、增强自律以期于断绝偷窃行为一样。
我想,除倡议之外,还应该提出一些建设性的意见。比如,我们应当呼吁改变目前的科研、教学管理制度,呼吁建立学术道德审查机制,呼吁建立可以充分发挥各类行业学会作用的组织、运作机制,呼吁对违犯学术道德底线的行为(如“抄袭”等)进行界定,等等。目前学界最为严重的问题,一是学术泡沫,二是违犯学术道德底线;至于学术技术方面的规范是比较好解决的。因此,我主要围绕这两个方面,提点建议,请大家批评指正。
首先,要从根本上减少“学术泡沫”,就必须改变目前在科研、教学管理上对学术成果的量化管理。许多行政管理人员认为虽然过分量化欠妥,但不能没有量化。对此,我不敢苟同。首先,学术研究的最终目的是要推动学术的进步。十本平庸的著作并不能折算为一篇有贡献的论文,这就如同重复一万次高度为一米的跳高并不能被认为是打破了奥运纪录一样。我们追求的是那一次有质量的一跳,而不是低水平的重复次数。从这个意义上说,所谓量化对学术发展和学术进步是没有意义的。其次,任何制度都有消极的一面。我们对任何一种制度的选择,实质上都是在做“两害相权取其轻”的工作。学术的量化管理也应作如是观。量化可以奖勤罚懒,但是,我们学术管理的目标是要促使十个懒汉都各写出十篇平庸的文章呢?还是要为一个大师的出现创造良好的学术环境和学术氛围呢?我们放弃量化,可能出现不了大师,却白白养了懒汉,但至少有出现大师这种可能;而目前的量化管理,扼杀的比率的却要远远高于培养大师的比率!当然,我们的前提是,在学术研究中,懒汉不会因为量化管理而成为大师。在1949年以前的学术界,没有实行严格的量化管理,不但没有妨碍学术研究的进步,没有养大批的懒汉,相反却出现了一批大师。难道现在有大师潜质的人变得更不道德、更不敬业、更不追求学术成就了!?
目前的学术管理为何要选择量化管理呢?我想最主要的原因有两个:(一)是为了评比、为了经费。国家这几年财政状况好转了,但是对科研、教学的投资似乎并没有采取增加日常投资的方式,而是采取了课题制、津贴制、建设中心制等等这样的办法。要得到课题、拿到津贴、成为中心,就要进行由有关部门组织的各种评比,评比就得有指标,于是量化管理日盛一日。如果能将经费日常化,定岗、定编、定经费之后,校务、系务即由教授会来负责管理,我想量化就不会如此之盛了;(二)目前的人事制度导致了量化管理的盛行。现在国立的科研院所和高校,人事方面是只能进不能出。校方或系方即使明知某人为懒汉,也无可奈何,于是只得将津贴分档,通过量化来“奖勤罚懒”。如果是私立单位,或者是人事进行了根本改革,解聘懒人即可,不必非要量化。各类业务职称,国家人事部也不必再统一组织计算机、外语考试了。
第二.许多严重的学术失范事例发生后,得不到处理,这无异于在鼓励失范。我们应当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对失范进行审理的程序。鉴于现在绝大多数的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均属国立这一现实,我建议职能部门(如科委、教育部等)组建一个由学者组成的“学术审查委员会”,专门受理这样的投诉。接到这类投诉后,必须交由相关行业学会组织专家进行鉴定。鉴定作出后,交由“学术审查委员会”公示,并督促国立研究院所和高校予以处理。
第三.在经费的使用上,除少数基金外,国家政府部门应将项目、津贴、各种工程等经费变成为日常的科研、教育经费进行投入。即使像编纂清史这样的项目,也应该纳入国家的社科基金中来运作。国家应当增加社科基金的投入,而不应采取由政府部门单独立项的办法。
通过制度的变更,才有可能从根本上扭转目前的学风。否则,所有良好的愿望都只能停留在倡议阶段。
井建斌:理性地看待国家权力的作用
20世纪90年代以来,为了确立学术内在的发展机理和自主的规则,为了消除学术失范和腐败行为对于学术发展的负面影响,以规范化与本土化、学术规范与学风建设这两个前后相继的话题为主线,学术界的一批中青年学者率先积极提出和发起了一场影响日渐深远的学术规范化运动。十多年过去了,这场“学在民间”的运动极大地开阔了建树学术规范路径选择的思路。今天,建树学术规范的路径选择,应当做到学者个人、学术共同体、国家权力三个方面行为规范化建设的全面推进。
学术规范属于公共领域范畴,它既涉及学者个人的研究行为,也涉及学术共同体的自治行为,还涉及国家权力的介入行为。因此,建树学术规范的路径选择,除了应当继续大力推进以学者自律为根本特征的学者个人研究行为的规范化建设,以及以学术共同体自主为根本特征的学术共同体自治行为的规范化建设之外,还应当在国家权力介入行为的规范化建设上取得实质性的新进展。
对于国家各项权力的规范和制约,对于公民和自治团体各项权利的保障和维护,是宪政民主的精髓之所在,也是改革开放以来党和政府政治文明建设矢志不移的目标追求。十六大以来,以胡Jintao总书记为核心的新一代中央领导集体,在现代化模式选择上所体现出来的执政党主导、政府服务、社会推动的新特点,不但适应了世界上一般市场经济体制条件下“小政府、大社会”的现代化模式选择的要求,而且还从我国的具体国情出发创造性地加入了“强执政党”的现代化模式选择的新要求,从而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强执政党、小政府、大社会”的现代化模式选择。十六届四中全会,不但提出了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全新理念和不断完善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的目标要求,而且还明确指出:执政党“要坚持依法治国,领导立法,带头守法,保证执法,不断推进国家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活的法制化、规范化。”(《**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人民出版社2004年9月第1版,第7页)有了这样的宪政民主全面推进的根本保证,随着法律法规的建立健全、政府阳光工程的全面实施以及执政党驾驭学术发展能力的进一步提升,以清晰化、透明化和法治化、民主化为根本特征的国家权力,不但能够保证其自身介入行为的规范化,而且还能够保障和推动学者个人各项权益的全面实现以及学术共同体各项自治权利的真正确立。
正是基于上述的基本判断,笔者以为,在恪守学术规范、保障学术自由、加强学风建设、推进学术创新中,学术界同仁必须理性地看待国家权力的作用,抛弃理想主义取向的“国家权力禁入论”和悲观主义取向的“学者个人自为论”,积极培育和充分发挥以清晰化、透明化和法治化、民主化为根本特征的国家权力的重要作用。在“《倡议》”中,建立健全符合人文社会科学发展规律与学科特点的学术评价体系、优化和完善学术评估机制、完善学术成果发表机制、正确运用学术权力、建立健全学术惩处机制等相关内容的表述,就充分地体现出了我们对于以清晰化、透明化和法治化、民主化为根本特征的国家权力在学术规范建树中重要作用的积极培育和充分发挥。
笔者坚信,只要学术界同仁努力养成现实主义和合作主义精神,积极寻求学术规范化进程、政府法治化进程、执政党现代化进程三者之间内在联系的契合点,并以此为基础,大力推进这三大进程同时而又全面的发展,那么,在以清晰化、透明化和法治化、民主化为根本特征的国家权力的全面保障和深入推动之中,学术规范一定能够全面而又稳固地根植于学术界自身。
附录:关于恪守学术规范的十点倡议
金秋十月,北京,吾等来自人文社会科学不同学科的学人,秉持职业良知与学术公益之心,汇聚于“首都中青年学者学术规范论坛”,以文会友,各抒己见,自由讨论,就恪守学术规范、保障学术自由、加强学风建设、推进学术创新达成共识。
鉴于学术规范对中国学术繁荣与发展、高等教育和人才培养及文化建设的重要性,深感当前存在的学术失范问题、学术不端行为和学术腐败现象的严重性,坚信经过不懈的集体努力以促进中国学术规范化的可能性,兹谨向学界同人发出如下倡议:
——恪守职业道德,扎实治学,老实做人。摒弃急功近利、沽名钓誉的浮躁心态。反对抄袭剽窃、侵吞他人成果、伪注、篡改等一切学术失范现象和学术不端行为。
——遵守学术道德,尊重知识产权。正确对待学术荣誉,勇于承担学术责任和学术义务,维护学术尊严和学术自由。
——重视学术规范教育,把好人才培养关,规范研究生与学位教育,把学术规范贯穿于为人师表、教书育人过程中,一以贯之,锲而不舍。
——强化学术精品意识,反对粗制滥造、低水平重复和片面追求数量。呼吁有影响的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应率先垂范,把学术精品战略作为科研管理的核心内容,为学术创新提供良好的制度环境。
——建立健全符合人文社会科学发展规律与学科特点的学术评价体系,优化和完善学术评估机制。建议以学术代表作制作为学术职称评定的基本依据,以学位论文作为授予学位的基本依据,取消以刊物级别、篇幅大小等为依据的“量化”标准,降低对研究生的论文发表要求。
——完善学术成果发表机制。呼吁有影响的出版社和学术刊物,严格推行同行专家匿名评审制;建议实行国际学术界通行的文章内引和脚注逐句引用方式,彻底取消文后以列举“参考文献”代替注释的空泛引文陋习。
——正确运用学术权力,发扬学术民主,珍惜学术资源。DIZHI权学交易、钱学交易等学术腐败现象,维护学术殿堂的圣洁。
——加强实事求是的学术批评、反批评与自我批评,大力开展和发展学科评论,尊重不同的学术观点,求同存异,推进学术文明建设。
——建立健全学术惩处机制,加大对学术失范问题、学术不端行为和学术腐败现象的综合治理与惩处力度。
——期待报刊、网络、广播、电视等传媒,秉持理性立场,加强对学术界的舆论监督,改进对学术规范的宣传和引导,提高遵守学术规范的自觉意识,共同营造健康进取的学术氛围。
本倡议书由以下学人自愿签署(排名不分先后):
杨玉圣(学术批评网主持人、中国政法大学教授、《中国政法大学人文论坛》执行主编)
刘庆柱(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所长、研究员、《考古学报》主编)
王逸舟(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经济与政治研究所副所长、研究员、《世界经济与政治》主编)
贺卫方(北京大学司法研究中心主任、教授、《中外法学》主编)
牛大勇(北京大学历史学系主任、教授)
许章润(清华大学教授、《清华法学》主编)
赵 梅(《美国研究》编审)
徐思彦(《历史研究》主编、编审)
叶 坦(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员)
李醒民(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研究员、《自然辩证法通讯》主编)
张保生(教育部社政司科研处处长)
郭世佑(中国政法大学历史研究所所长、教授)
马小泉(河南大学出版社总编辑、教授)
徐 挥(高等教育出版社文科分社社长)
赵 虹(《社会科学论坛》杂志社社长兼主编)
仲伟民(《中国社会科学文摘》常务副主编)
刘新成(首都师范大学副校长、教授)
余三定(湖南理工学院党委副书记、教授、《云梦学刊》主编)
曹南燕(清华大学教授)
金灿荣(中国人民大学国际关系学院副院长、教授)
庞中英(南开大学教授)
谢 泳(《黄河》副主编)
孙国栋(《律师文摘》主编)
郭小凌(北京师范大学史学研究所所长、教授)
邢东田(中国社会科学院副研究员)
侯旭东(中国社会科学院副研究员)
孟彦弘(中国社会科学院副研究员)
任士英(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教授)
林治波(《人民日报》评论部副主任)
王晓宁(《人民政协报》记者)
井建斌(天津市委党校讲师)
唐远清(中国人民大学博士研究生)
2004年10月17日 于北京
(原载《科学中国人》2004年第11期)
学术批评网(www.acriticism.com)转发 2004年11月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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