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目前尚不具备有效的外部制度环境的大学教改的一个重要目的,显然是影响,从而最终改变人们对学术市场未来发展走向的预期。大学教改所关注的制度设计会明确地提醒每一个当事人,什么样的行为是鼓励的(如进行规范的研究和学术交流),什么样的行为是必须的(如在匿名评审的一流学术期刊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或专著),更重要的是,它会明白无误地告诉你,不那样做会得到什么惩罚(如Up or out等)。制度设计的结果无疑会反过来大大促进包括学术市场规范在内等外部制度环境的改善。我想,通过教改调整每一位教师的努力方向,以此来扎实推进中国学术市场的规范,这才是北大教改的真实意图。它的目的决不是在今天就把一批可能没有得到公正的学术评价,同时缺乏很好退路的教师赶出学校。
李猛对北大教改的一项主要批评是,缺乏创新和显现“中国经验”。“即便谈到美国自身,如果在美国高等教育发展成型的时候,那些著名大学的校长一心只想模仿欧洲大学,恐怕就根本不会有今天的美国高等教育体制。毕竟,美国早期高等教育在仿效当时的先进欧洲国家时,并没有一味学习德国,或是美国人心目中的文化强国——法国,而是通过综合洪堡式的研究型大学理念和英国式的公民教育学院(liberal art s college)两种体制,逐渐发展形成了美国式的高等教育模式,能够结合自主的科学研究,健全的公民教育和教学相长的‘高深学习’(higher learning)。今天美国高等教育体制能够成为北大改革草案一心仿效的对象,就是因为当年美国没有象个没有主见的尾随者,把德国或别的欧洲国家看作自己体制的唯一标准。从发展史来看,美国的教育之所以是‘世界一流的’,就是因为美国从来不想亦步亦趋地跟在‘世界’后面,而是始终努力寻找适于自己教育理想和国家情况的教育体制。中国究竟应该如何学习美国的高等教育体制,难道不值得深思一下吗?中国改革已经不只20年了,作为曾经参与其中的学者竟仍然认为改革只需要拿过来别人的制度,甚至连制度都不用拿过来,只需要嫁接在别人的制度上,就可能成功。这岂不成了对经济学家和社会学家津津乐道的所谓‘中国经验’的改革道路的最大嘲讽吗?”(见李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