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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学术讨论吗——简析于志钧三篇对拙稿的评论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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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9-14 17:22:1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传统武术,你将何去何从》,是本人发表在《武林》杂志2000年第2、3期上一篇有关传统武术日后走向的理论思考。文章发表后,引起了一些社会反响,陆续收到各地的不少来信。大约去年6月间,有友人电话相告,说北京有位于志钧在《武当》第6期上对拙稿提出了批评。我闻讯后感到很高兴,因为不同观点的学术讨论是任何一门学科理论得以健康发展的必要机制,这对目前武术理论研究而言,尤为重要。

然而,当我读到于志钧冠以《讨伐传统武术的檄文》之名的《一评传统武术,你何去何从?》(以下简称《一评》)一文后好生奇怪,该文无论是其题目还是所谈内容,是在进行学术讨论或争鸣吗?由于当时本人正忙于论文答辩及工作分配等事,因此也没时间来理会于文。另外我坚信,凡是只要不带偏见认真看了拙文的人,大概都不会得出附和于志钧的观点的。去年11月,我在武汉参加第六届全国体育科学大会之际,又有位同好相告,《武当》上继续连篇登有于志钧激烈批评拙稿的文章。由于当时正忙于教学、科研,还有一部书稿在撰写中,故也没精力去领教于文所谈。今年元旦过后稍有空闲,便去图书馆找来了于志钧去年在《武当》上继《一评》后另外发表的两篇文章,即第7期上名曰《不能用西洋体育理论评价中国传统武术》的《二评传统武术,你何去何从?》(以下简称《二评》)和第8期上名曰《帽子棍子棒杀不了真理》的《三评传统武术,你何去何从?》(以下简称《三评》),连同前面的《一评》,反复阅读之后深感,于文所谈有时不过是旧时“国粹派”的老调的重弹,有时不过是断章取义的恶意中伤,有时的引经据典又正好反映了于某人在学识素养上的欠缺。因此,这种文章本身基本上并无学术意义可言,本人也并不愿意把精力、时间花费在与这类作者进行什么学术讨论。但《三评》的末尾说,“我们愿意看到周文作者摆事实讲道理的答复”。考虑到如不予以“答复”,于志钧可能还真以为他所自诩的那套东西是什么他所捍卫的“真理”。

学术讨论应当遵循必要的学术规范。对于讨论者而言,主要体现为实事求是的学风和相应的学识素养。而在这两个方面,于志钧的三篇文章恰恰表现出了严重不足,决非他文中自我标榜的“摆事实讲道理”。对于这类奇谈与失范的分析,似无必要浪费过多精力。下面,只撮其大要以见一斑。

        一、是摆事实还是撒泼中伤

在一般正常的学术争鸣中,基于某种角度、观点,言辞激烈有时难免,但这是一种“学理”意义上的激烈,而决不应该是故意的断章取义及曲解,更不应该是撒泼中伤。遗憾的是这类情况在于志钧的文章中随处可见。

比如,本文在论述“建立传统武术竞赛体制”中认为,“技击”应是传统武术的“主体价值”,为了能使这一价值得以保存、发展,有必要建立起符合传统武术“体用兼备”文化特征的竞赛机制,即这种竞赛既不同于竞技武术的套路评分,也有异于目前开展的散手运动,而是充分发挥参赛者多种打练能力、以徒手、长短兵械为内容的技艺较量。当然,这是据于笔者认识而提出的一种理论假设。作为假设就会存在两种可能,即传统武术有它极强的技击价值,也有可能这只是前人的无稽之谈(因为否定传统武术技击价值的观点眼下并不少见),这一切都可以在实践中加以检验并予以回答。对此,《一评》没有展开任何理论分析,而是完全断离了本文的前后语义,扣上一个“欲擒故纵的策略”帽子,从而得出一个“表明作者对传统武术的反感心态”结论。以上就是《一评》“摆事实”的表现之一。于此背后,还不难发现该文的一大“奇特”,即对于传统武术的技击价值,只能是热情的正面颂扬,哪怕是中性的理论假设,都属于“欲擒故纵的策略”下的“对传统武术的反感心态”。实不知于文心目中的传统武术技击,是实践中的存在呢,还只是一件“皇帝的新衣”?

“传统武术的现代化转型”是本文据于传统武术整个文化结构而提出的又一个观点,其中当然包括技术层面的东西。因为在传统武术的历史长河中,在主体价值的规定下,就从来没有一成不变的技术,传统武术的技术发展,本身就是它生生不已的文化表现之一。而这一观点在《一评》看来同样是荒谬的。如果对于本文的“荒谬”作者能予以深入的理论分析,无疑是件大好事。但所谓的“荒谬”,只是文中一句“以技击能力为主体价值的社会环境早已不复存在”的简单结论,接着作者就驴唇不对马嘴地设问道:“我们倒要问一下,什么是武术的现代科学技术,请你按现代科学技术方法把武术给练出来,看看是什么玩艺儿!”请注意,本人提出的是“传统武术的现代化转型”,所谓“武术的现代科学技术”是《一评》作者杜撰的一个不伦不类的辞。另外,本人提出的“技术层面”的现代化转型,大致包括如训练手段的发展、训练强度的监控,以及对一些传统功法的再认识等等。于文如不同意,完全可以提出新的见解来。然而,于文的学风、素养决定了他只能写出诸如以上那种寓有辱骂性的话。按照这一逻辑,复杂的理论研究倒是简单了——谁的“玩艺儿”强,谁就占理。但是,技术评价与学术评价是一码事吗?针对于文几乎是指着鼻子的叫嚣,本人顺便想说,咱自小也玩过几天,没什么玩艺儿,但甚想找个机会观瞻一下这位据说是某大师“入室弟子”的什么“玩艺儿”。

于文的常用伎俩就是这样先曲解人意,再撒泼中伤。比如,本文中的西方“对古希腊文明的发掘而重燃了奥林匹克运动的圣火,使之成为当代人类文化现象中蔚为壮观的一幕,这是否预示着中国武术的振兴也寄希望于传统武术呢”这句话,语义明确。但在于文先看成是“周文站在西洋体育理论立场上,贬低中国传统文化”,继而更歪曲是要用“古希腊文明”、西方圣火来“代替中华传统文化”。又如,本文中说的“发展传统武术的诺亚方舟”本指科学研究对传统武术的理论推动,也被漫画成要使“中国武术乘上西洋的诺亚方舟”等等,等第。

类似这样的撒泼辱骂还表现在对他人的恣意攻击上。

鉴于现代社会中的传统武术应当是个兼容开放并充满活力的文化结构,因而本人提出了要善于吸取世界上不同技击之术的文化营养,以发展传统武术技术。为了强调此点,本文列举了历史上明代武术家们学习日本刀法和20世纪中叶李小龙融中西武技为一体开创截拳道两事,并认为截拳道是“中国武术走向世界的成功典范”。对于前者,《一评》认为是“本末倒置”。关于这点,容下文讨论。现在来看看《一评》是如何来对待李小龙其人其事的。关于这点,作者一共用了三个判断语:1、把李小龙所创截拳道作为是中国武术走向世界是“至今所能见到的炒作李小龙的文字,没有比这更离谱的”。“离谱”在什么地方,毫无文字交代;2、“李小龙不是中国人,是一位渗透殖民地文化的美籍华人”,故“人们用电影中的故事代替他的形象,非常错误”。有关李小龙的调查研究,目前已取得了不少成果,难道这些人都是胸无点墨殖民地文化追随者,在“用电影中的故事代替他的形象”。那么真实生活中的李小龙形象又是如何呢,对不起,同样无可奉告,只有“非常错误”的简单判词;3、“把李小龙的武技说成是中国武术,完全错误”。错在何处,依然莫须有。末了,于文似乎意犹未尽,还加上一句“用李小龙并不了解的中国传统文化美化他的‘形象’,是中国人的耻辱”。怎么样,这顶以“国耻”为名粘糊的帽子够意思吧!不过此帽毕竟不是什么政治紧箍咒。看了这种结论的人大概都会有这样的疑问:1、在于志钧眼里,李小龙究竟做了有辱中国人的“丑事”以致人们对他的肯定乃是“耻辱”?2、凭什么说当今研究、肯定李小龙就是“耻辱”?3、是哪方神仙让你于志钧忘了姓甚名谁竟充当起“中国人”的代表?如无佐证,文中的“非常错误”、“完全错误”及“是中国人耻辱”云云,不是撒泼骂街又是什么?以这种学术讨论中罕见的横蛮,居然还屡屡指责别人扣帽子、打棍子而标榜自己是“摆事实、讲道理”,实在也算是于文的一大特色。

于文还把撒泼的笔触伸向了另一位在近代武术理论研究上作出了卓越贡献的唐豪先生。早在民国期间,唐豪先生就是位杰出的社会活动家,同时也是位近代武术史学的奠基者。他以巨大的热情、坚毅的信心从事武术史的整理、研究工作,并以他深厚的学术功底和敏锐的理论见解为后人留下了一批学术成果。对于这样一位在抗日战争时期恪守民族气节、在学问上又勤奋踏实的学者,《三评》中将其研究称为是30年代“开了围剿传统武术的先河”。何谓“围剿”,当指围攻剿灭之义。然而,民国时期唐先生对传统武术进行了什么样的“围剿”呢?口口声声摆道理的于文照例三缄其口。据本人看来,无非是唐先生致力梳理当时纷纭的什么内家、外家的“神秘谬说”,揭穿了如张学斌之流的弥天大谎,也就是时人主张的“合理的使它存在,不合理的要无怜惜地剔除出来,”从而“才不至于盲目的努力,从实践中可以更接近地证明了所谓武艺的价值在哪里。”当然,唐先生所论未必皆是,这可以展开学术讨论。但是,不去进行理论争鸣而反诬人家是什么“围剿”,这不是撒泼骂街又是什么?至此,于文的骂劲似乎尚未泄尽,进而把“周文”和唐豪等人视同一辙,称作“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其用意无非是扣帽子,不讲道理,以压制不同意见。”众所周知,“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及“围剿”等的词语在中国人的社会生活中是指什么。到底是谁在扣帽子,并还将他人比作古代政治上的居心叵测之辈?另外,本人乃一介书生,有什么能力去“压制不同意见”,就是连于志钧这样的文章也不是在连篇累牍地登吗?所谓“压制不同意见”又从何谈起?望于文能予以事实说明,不要象社会上的痞子那样,骂完了就抬腿走路。

从以上不难看出于志钧在学术讨论中的种种失德表现,而他这种失德表现又与他讨论问题缺乏必要的学识素养有着密切关系。

二、于文视野中的东西方文化观

学风道德上的低下,往往与学术素养的捉襟见肘结伴而行。尽管于文洋洋洒洒的点评中似乎一直在显示自己是个博今通古的“大学者”,但真是这位“学者”笔下的奇文中,令人啼笑皆非的常识性错误俯拾皆是。本文无心将其谬误一一指出加以评论(因花费这种精力实属无聊),只想就于文动辄东西方文化比较的某些内容,稍加分析。

“涉及传统武术的根本问题,即东西方文化差异没有搞清楚”,这是《一评》中的一个逻辑起点。对象谁,文句没提,但通观其意不难明白,即象本人这类所谓“学院派”的从事体育(武术)理论教研工作者。首先感谢于文的警策,本人今后一定倍加刻苦读书学习,以丰富自己。接着来看看于文是如何看待这问题的。《一评》中开宗明义就以前任国家体育总局负责人之言作为判别东西方文化的“当头棒喝”和“清醒剂”:“西方体育,更多地是建筑在西医解剖学基础之上”。 而武术讲究天人合一,“其对象是研究有机的活人”。对这问题,《二评》一文进一步推衍道“传统武术研究的对象是活人”而“西方体育理论,就是建立在人体(死人)解剖学的基础上的”,在《三评》中更将此观点作了进一步发挥:“西医是以死人为对象”,“它将人体分成肌肉、骨骼、神经、血管等互不相关的孤立部分”,是低层次东西;而“中医则以活人为对象”,它除了骨和肉外还讲究精气神。因此与中医学具有文化关系的武术,也自然在层次上“高于西方体育”。中西医学的层次高下,自有医学家来评论。但把近代以来的西方体育理论说成是以解剖学为基础,不是无知便是曲解。稍微了解一点体育科学史的人都知道,近代西方体育除了各种项目外,还有一个包括人体生物学科和人文社会学科在内的理论学科群,就其中的人体生物学科而言,就有运动形态学、运动生理学、运动生物化学、运动生物力学、运动医学等等,而如运动解剖学、运动人体测量学等,是运动形态学的一个分支学科。把近代以来的西方体育理论说成是仅以解剖学为基础,实不知有何体育史依据,至于把解剖学的研究对象看成是“死人”,更是无知。事实上,人体标本只是解剖学用来研究的一种手段而非对象,解剖学研究内容也并非只是看死人的肌肉、细胞或神经。写到此,建议《二评》的作者应该花点时间去了解一点有关体育科学方面的ABC知识,不要以拉虎皮扯大旗为能事,并且就这张皮也吓唬不了谁。

此外,文中还列有一张“中国传统武术与西洋技击术的对比”表。限于篇幅,稍引几点以供赏析:在作者眼里,传统武术的理论研究,其基础是有生命,而西洋技击无生命;其对象传统武术是活人,而西洋技击是死人,“活人被打,感到疼,死人则不知疼”;其方法传统武术是感知,而西洋技击是解剖。另外在体能上,传统武术是补充型(息力生气),西洋技击是消耗型;在健康上,传统武术长寿,西洋技击十年运动生命等等。以上几点“警世”之论,《二评》作者应该交代如何得来。类似奇谈似曾相识。民国年间就有人说过,“今欧西体育不讲神气,只究肉体,是以外强中干……所谓解剖学某某为肌肉,某某为神经,不知已系死物”,而武术“乃有精气神之运用”,“此等活的生理学,亦为我国术所独有”。不着边际的盲目颂扬并非是对传统武术的正确认识,当时就被讥为“鬼道精神”而受到批判,正是在这种批判中,传统武术取得了它的近代化发展。前后相比,足见于文所言不是什么新鲜货,而是一种半个多世纪前“国粹派”论调的沉渣泛起。

尤其需要指出的是,千万不要以为此类奇谈是于志钧出自对传统武术的偏爱。对此,《一评》中早有表白:传统武术“今天谁也不能否认它已衰败”,其原因是“因为今天不存在它发展的土壤。”而本人的观点恰恰相反:传统武术从历史的深处走来,但并不属于过去式,它有着强盛的文化生命力。虽说传统武术的社会土壤发生了变化,但完全可以通过某种文化方式对它进行扬弃后的衍传,某种意义上这也是现代对传统的融合。传统武术目前的不景气,很大程度上是由于一段时期内某些政策失误所致,但现在武术运动管理中心已把发展传统武术放到了一个相当重要的战略位置,这一切,正好是要求我们用积极的态度去加以认真研究大量问题,去提出理论指向。传统武术尚未“无可奈何花落去”,并在现代社会有它自身的文化价值,这种价值不需要用附我就范心理来进行标榜,以此作为“中国武术高于西方体育”的增高器。

连体育理论基本常识的边都没怎么沾上边的于文作者,有时竟还“知无不言”地大谈起体育理论来。这不,他在《一评》中引《辞海》体育条云,体育的定义是”社会文化教育的组成部分。”然而,稍稍了解一点体育理论常识的人都清楚,,这并非是体育定义的基本内容。是《辞海》解释不完整?非也,乃《一评》作者又一次施行了粗暴的肢解。《辞海》中把体育分成广狭两义,而不管哪类体育,“它们均须以身体活动为基本手段”,可以说,这才是体育文化的基本特征。《一评》对体育作了以上的肢解后提出,“武术,只有把它纳入体育比赛和全民健身运动,才能称‘体育运动’。除此之外,都不属于体育的范畴。”为什么呢?说是因为“传统武术,或技击,或抒怀,或言志,或陶冶,或修炼,都无法用体育、尤其是西方体育涵盖”。实际上,文中所谓的“体育比赛”和“全民健身”,是指现代体育运动的存在方式和活动载体,而所谓的技击、抒怀等,是指体育的功能与效用,两者并不在一个逻辑层面上。真不知这样的语无伦次是一时疏忽,抑或学识如斯。对于长期来以民间土壤为依托的传统武术而言,其技击、健身及养性,本身就是它有机的基本价值存在。80多年前毛**的《体育之研究》一文对体育价值的概括是颇具意义的:“夫体育之主旨,武勇也”,其效用在于强筋骨、增知识、调感情和强意志。历史上,“体育”一词是近代以来才有,但具有这种文化特征的人体活动方式,在我国古代就非常丰富,武术就是其中一个传衍至今的传统项目。按《一评》的逻辑,把技击、养性等都从体育中分离出去,中国传统体育还剩下些什么?中国武术的文化归属到底又是什么?因此,是谁在用某种教条式的“理论”在“规范传统武术”,已不是很清楚吗?

除了涉足并不熟悉的体育理论外,于文还把笔触伸向了看来更为生疏的历史学和文化学领域。这一伸,又在麒麟皮下露出了马脚。对此,仅举有关明代中日刀法交流及民俗文化信仰问题两例。
在拙文中,本人以历史上中国武术家曾努力学习日本刀法,从而丰富了中国古代刀法内容为例,提出在当今社会条件下,传统武术也应该善于吸收各民族有益的技击文化营养。《一评》认为,本人这一观点是“本末倒置”,因为据他“考证”是日本刀法“源自中国唐代”,为了证明这一点,文中还煞有介事地附了三张插图。看了“考证”只感到作者基本上没读过有关这方面的材料。历史上,先秦时期中国刀剑已由民间渠道对日本发生影响,而正式的官方交往,则在曹魏之际,当时魏明帝赠送日方的礼品中就有“五尺刀二口”,这种刀型,就是当时已流行的狭身厚脊环首长刀。在这个过程中,中国刀剑之技也传往日本,日语中的“剑道”一词,可以说明这一点。“剑道”一词见于《汉书.艺文志》,而并不见于唐代。因此,凭着对几张画的揣摩来寻找唐代“日本人为什么把刀术称为‘剑道’的历史依据”,于氏可谓深得“感悟”功夫之精粹。

传出的刀法武技可不是失落在海外的古文物,一旦回归,擦去尘土,还是风采依旧,因为武术是种动态文化。原先传到日本的中国刀法,经过日本人民的长期总结、实践,终于创出了“左右跳跃,奇诈诡秘”致于实用的日本刀法,并在明中期对中国东南沿海产生了很大威胁。关于这一点,茅元仪讲得很清楚:“长刀,倭奴之制,甚利于步,古所未备。”明代主要有两类人物学习日本刀法:一类是军事家们出自战阵需要,如戚继光在获得了日本刀法的“倭夷原本”后“又从而演之”,乃成“辛酉刀法”。另一类是当时民间武术家,如程宗猷,从浙江刘云峰处习得日本刀法后,就依照中国武术方式编成套路,并撰有《单刀法选》一书。到了清代,江南文武学者吴殳同样认为“倭国单刀,中华间有得其法者,而终不及倭人之精”,他也对日本刀法作了一番整理研究,著有《单刀图说》。从程宗猷到吴殳,反映出明清时期的中国武术家学习日本刀法进入了一个力图揉合创新的阶段。这样一个历史事实难道是笔者的“本末倒置”?奉劝这位啥都想说者,还是定下心来看点起码的书。顺便还想指出《二评》中的一条谬误。文说《俞公剑》有“刚在他力前,柔乘他力后,彼忙我静待,知拍任君斗”一语,其中的“知拍”,是对什么“感应”的经典阐释。殊不知此言根本不是出自什么“《俞公剑》”,而出自明代军事家俞大猷的《剑经》,其中“拍”指“拍位”,“知”乃“把握”之意。当然,把俞大猷《剑经》说成《俞公剑》及歪解“知拍”这种小疵,在于文中已是微不足道了。


在《三评》中,于文针对本人提出的要用科学理性来剔除传统武术中的那些人为的“神秘性”,还其本来面目的观点说成是“混淆了道家的学说和修炼方法在武术中的运用与宗教中的神秘成分”,并说提出要用科学理性来剔除神秘性,是“重复过去政治运动中的错误,把学术讨论政治化”。前者文句有语病(此类情况比比皆是),后句明白无误。

本文鲜明地提出上述观点是据于两个理由:一是长期在农耕乡土社会滋养下的传统武术有些地方表现出强烈的神秘色彩,如不着人体的凌空击人,能蹬萍渡水的轻身功夫,按子午流柱的点打穴位等等;二是因为前几年有不少人故意利用这种神秘性大肆渲染荒诞怪谲邪说,给武术的发展造成了极坏影响。同时还认为,有人提出要利用道教的神秘性来“炒热武当武术”,是对传统武术发展动力的选择有误。这样的分析是扣帽子吗?不妨看看《三评》是如何来“摆事实讲道理”的。

首先,作者把本人所批判的传统武术文化中的神秘性之“神”转换成诸如玉皇大帝、八仙过海这类民俗文化事象中的“神仙”之“神”,继而再把“神仙”之“神”转换成诸如“神州”之“神”,以此来证明“神仙”在中国的必然性,最终以此来证明“神秘性”在传统武术中的必然性。撇开于氏在文义上层层转换的“看家本领”不谈,让我们着重了解一下石破天惊的“于氏神仙理论”。文中这位“大师”认定,神仙已“融入中国文化”如把玉皇大帝、王母娘娘、太上老君等从中国大地抹掉,“中华民族会是什么样子”,他预计,“中华民族将因此失去灵魂,顿然失光”。因而,多亏有了“神仙”,“中华民族的历史是活泼的,充满活力的,有生活气息的。”至此于文还不嫌够,他进一步开发“神仙文化”功能,语出惊人说:“我们中华儿女一代代能传诵着丰富的美好的神话传说,凝聚中华民族的一统山河”,这也是“中华大地为什么称作‘神州’的道理”。如此“高论”实属发聋振聩。神话传说居然有关“国魂”,能“凝聚中华民族一统山河”——这种立国宏论限于区区《武当》岂不可惜,建议于某人当要将这一重大“研究成果”上报中央,定为“基本国策”,以不负生平所“学”。

这种不啻梦呓的天方夜谭,在这位自称是“现代科技教育工作者”笔下还不时闪现。什么八卦理论是今天电脑的理论基础,什么今天原子核裂变是太极原理的延续等等,这里不再一一分析,因为稍具一点科学史常识的人对此是不难判别的。不要以为于文仅是漫无目的地兜售他的“神仙理论”,他有他的归着。落实到传统武术上,这套“神仙理论”就折射成“达磨和张三丰已经成为传统武术习练者崇拜的的始祖,成为偶像,否定他们,少林、武当武术就不存在,中华武术将黯然失光。”对于文化的信奉,在一定范围内当属个人自由,但是难道要在理论上向社会肯定:传统武术文化历史是由缁衣黄冠者流的灵光来使其熠熠生辉的吗?

三、于文中的“门派”情结
     
通观三篇于文,还感受到作者有着强烈的“门派”情结。在《一评》文中,一开始就认为一些没有搞清楚东西方文化差异的“大专院校的专家教授”,“对传统武术提出许多错误的看法和主张。”言下之意,他可不是这类人物,而是对此进行“慢慢分析”的“学者”。这种思想在《三评》中得到了进一步的展开,即作者把自己标名为什么“民间学派”,而将与其观点相左者名曰“学院学派”。何谓“民间学派”呢?按照于文的描述是,其武术理论建立在中国传统文化基础上,其研究的对象是活人,研究的方法是感知、悟等,讲功夫上身;而“学院学派”则是将其理论研究建立在西洋体育科学理论的基础上,主要是解剖学,认为传统武术不科学,研究方法是动作设计,如旋转(子)360°、大劈叉落地等,它是练给人看的(研究对象如何,没交代,依上文之意当为死人)。着墨不多,“层次”分明。象于氏当然是属于深得传统武术“精义”的“高层次”人,而在大学里从事这方面教学、科研的吾辈,显然是“低层次”的井底之蛙。,这种论调与前两年猖獗的伪气功理论又何似相仿。从作者自身的表露中清楚反映出,他并不了解传统武术的基本文化特征及近代以来武术发展的基本脉络,尤其对目前体育学院里武术专业课程的设置和整个理论研究动态更是茫然无知。就连其中提到的几个概念也是啼笑皆非的,比如文中对所谓科研方法的理解等,亏他还好意思自吹“这一勾画比较正确”。看来又是于氏鼓足干劲“没有条件创造条件也要上”的一大“杰作”。

学派,固然要体现为不同的学术观点,但任何学派的学术活动都必须遵循基本的规范。比如对别人的观点不能断章歪曲,自己提出观点要有确凿证据等。如此说不谬,我们再看看三篇于文符合这些条件吗?打肿了脸充胖子,把自己吹捧为什么“学派”,真不知人间还有羞耻之事!作者也当然自有他用意,实际不过是采用人们日常生活中“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方式,作为胡搅蛮缠的理由。
在等待竞技武术与传统武术关系上,本人一贯主张应该互补互存,协调发展。而于文作者一会儿在《一评》中说中国武术本来就没有“传统”、“现代”之分,一会儿又通篇运用这两个概念,并将两者截然对立。另外,《二评》中,作者还“郑重”地告诉大家,“中国传统拳法是‘武术散打’的克星”(文中还说在后面提供战例,遗憾的是此诺言没兑现)。这里,本人不否认传统武术的技击价值,但在实际较量中并不存在哪一种拳必定会胜过哪一种拳的道理,就好比武术中并不存在绝对意义上的“绝招”一样,一切取决于具体人的训练水平和临场发挥。就这一点看,可以肯定于某人没参加过“两人相杀如仇怨矣”的技击体验,否则就不会有这番吐沫横飞的阔论了。因为他所谈的技击理论,如同“神仙斗宝”故事。

最集中反映于文“宗派”情结的是表现在作者对少林、武当文化地位的评判上。《三评》一文中云,“中国传统武术是由少林、武当两大名宗组成的”,由此也就很自然得出“否定了少林、武当,中华武术还剩下了什么”这一结论。于是,作者再次以占卜师的口吻预计,否定了达磨的少林,否定了张三丰的武当,“中华武术将黯然失光”。本人无意否认少林、武当在传统武术文化地位上的影响,但问题是除此以外难道别人就毫无地位可言吗?难道中国传统武术就象《红楼梦》里描写的是一僧一道手中的那块通灵宝玉吗?也实不知非少林、武当的习武者看到于文该作何想?

到此为止,于文的话才说了一半,“精彩”的还在后头。原来作者对于少林与武当之间的文化地位又有二次筛选。《三评》中说,性命双修、天人合一是中国人的智慧,“只有深入到这个层次,才能说‘武术高于一般体育’”。作为一种文化心理认从,也不必与此较真。但这仅仅是他“要点”出场的前奏,紧接着的“点睛”之笔才是关键道白:原来“只有中国的内家拳才真正深入到天人合一、形神相守、性命双修的层次”而包括少林在内的其它拳种统统不过是“低层次”的野狐禅。很明显,说一千道一万中国武术内容在少林、武当,而进入高层次者,只有传统武术命脉相系的内家拳。看看,这不是赤裸裸的搞门派之争又是什么?
     
谨依《三评》末尾诘问,笔者明确答复于文作者:
     
1、传统武术必须在发展中实现“扬弃”,才能完成它的社会转型,这也是它获得新的文化动力的关键所在。

2、当今社会条件下的传统武术发展,必须首先加强科学理论研究,这种研究决非是用西方理论来否定传统文化,它首先体现为一种理性精神。

3、传统武术应该善于学习有利它发展的其它武技文化,生生不已,异质同构,这本来就是中国传统文化的活力所在,决不是“人家乱了我们”。

关于传统武术研究,是一个涉及诸多理论领域的课题。就三篇于文的评论而言,也尚有许多问题没有展开分析,如传统武术的概念认识、传统武术的价值体系、传统武术的文化特征、传统武术的历史脉络及某些方法学问题等等,限于篇幅,就此打住。同时也感到把精力、笔墨浪费在这儿,实在太不值得,也没劲。还是看书要紧。古人云:“三日不读书,面目可憎”,信哉!

2001年元月10日于西安寓所


学术批评网(www.acriticism.com)发布 2004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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