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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乙肝病毒携带者可办食品行业健康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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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9-3 10:05:5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报讯(记者杨益)我省乙肝病毒携带者也可获得食品行业健康证了!9月2日,有媒体刊登消息,杭州乙肝病毒携带者拿到了从事食品行业的健康证。
  “以前,遇有乙肝病毒携带者,我们都不给办理健康证。”长春市朝阳区疾控中心相关人员昨日说,从科学的角度讲,乙肝病毒携带者在日常接触中不会传染,但按以往规定,乙肝病毒携带者不能获得健康证,不能从事与食品有关的行业。现在新《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发布并实施,条例未禁止乙肝病毒携带者从事食品行业。但该人士称,“如果真有乙肝病毒携带者要求办理健康证,我们还得请示上级,因为到现在为止,疾控部门还没接到任何乙肝可以办理健康证的通知。”

  “乙肝病毒携带者可以办理食品行业健康证!”省卫生厅副厅长张义说,无需任何通知,一切都该按《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执行。
  “《条例》未禁止乙肝病毒携带者从事食品行业,也就是说明《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中对乙肝‘解禁’了,我省要依据《条例》执行。”张义说,乙肝只有血液传播、性传播、母婴传播3种途径,其病毒携带者是可以从事食品工作的。
  “本次的《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其实已为乙肝‘正名’,我们也要从科学的角度,正确对待乙肝病毒携带者。”张义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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