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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衡阳拟规定新提拔干部需报告家庭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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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9-3 09:36:3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湖南衡阳近日下发通知征求民意,规定新提拔的干部须报告自己本人、家庭成员年收入及家庭财产等相关个人资料。
  有分析称,本月即将召开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将在社会的最期待处作出新的制度性安排,比如官员财产申报制度等。
  全国人大代表王全杰作过一项调查,称接受调查的官员97%对“官员财产申报”持反对意见。
  近日,湖南衡阳市委组织部出台《关于拟提拔干部考察对象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通知》拟规定,拟提拔的干部必须报告自己个人及家庭成员的个人信息。须报告的对象是:衡阳市委拟提拔担任副处级以上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的干部考察对象;衡阳市直单位(党组)拟提拔担任正副科级领导职务的干部考察对象;县市区党委拟提拔担任副科级以上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的干部考察对象。
  湖南衡阳拟提拔干部须报告
  家有房产几处 汽车几辆
  《通知》还明确了拟提拔干部须报告的事项:家庭成员(配偶、子女)及重要社会关系(父母、兄弟姐妹;配偶父母、兄弟姐妹)情况;本人、家庭成员年收入及家庭财产(现金、存款,有价证券、私有房产、汽车)情况;本人婚姻变化情况;本人持有效因私出国(境)证件和近5年因私出国(境)情况;配偶、子女出国(境)学习、工作、定居情况;子女与外国人、港澳台居民通婚情况;家庭成员及重要社会关系在本人工作所在地或工作的行业领域经商办企业情况,在国(境)外经商办企业情况;本人在社会团体、中介组织、企业和事业单位兼职、领取报酬及持股情况等。
  据悉,根据衡阳市委组织部的要求,干部被确定为考察对象后要如实填报相关情况,否则视为放弃考察对象资格。考察期间,市委组织部干部考察部门将对考察对象报告的相关情况进行了解,视情节对瞒报、伪报的责令重报,或撤销考察对象资格。
  分析称十七届四中全会
  可能明确官员财产申报制
  **中央政治局7月23日召开会议,决定今年9月召开十七届四中全会,主要议程除**中央政治局向中央委员会报告工作外,最引人注目的是“研究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问题”。
  作为世界第一大执政党,中国***历来重视对干部队伍的建设,历来从严要求干部的作风问题、廉洁问题、能力问题等。党中央已清楚地看到,干部队伍中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重大问题,比如腐败问题,这已严重影响到党的执政形象、干部队伍的形象,是人民群众最不满意的现象。
  中国***始终追求的是一个干干净净的政党,是一个以人民福祉、国家强盛为唯一利益取向的政党,因此党与腐败水火不相容。这也是全社会对党的一个共识。当然,社会十分期待,党在反腐败上有更有效的办法出台,在保持对腐败“零容忍”的前提下,着力研究让干部“不能腐败、不敢腐败”的预防制度体系建设。社会也期待,党能够充分运用一切有利于铲除腐败的成果,比如官员财产申报制度等。有理由相信,四中全会会在社会的最期待处作出新的制度性安排。
  深度调查
  受调查的官员:97%反对“财产申报”
  多名受访人士称,官员对财产申报有心理抵触可以理解,但从根本上要辨明的是官员的权利与义务。今年第四次提交官员财产申报建议的全国人大代表韩德云指出,相当一部分官员还未从心里认识到公开财产是其义务。

  多次为官员财产申报求法的十届全国人大代表王全杰曾作过一项调查,称接受调查的官员97%对“官员财产申报”持反对意见。
  “肯定有的官员愿意,有的不愿意。有的还想最好是不要监督。”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纪委原副书记刘锡荣说。
  “很难想象有人愿给自己套紧箍咒”
  大部分受访人士表示,腐败的官员肯定反对公开自己的财产,即使申报也一定瞒报。这一点不辨自明。而大部分官员都是清清白白做事的,不过,出于种种考虑,也会在心理上有一些抵触。对这一“革自己命”的制度,“很难想象有多少人愿意给自己套上紧箍咒。”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姜明安说,在沿海地区,存在大量没有非法财产但拥有大量合法财产的官员,这些人很可能持不露富心态。财产不多者可能也不会很愿意公开,“至少填表就有点麻烦”。
  担心曝光“灰色收入” 怕亲戚借钱
  有分析人士表示,不露富是中国传统观念,除含蓄、内敛的性格外,还有一种现实的因素,即与传统的人情、面子关系相伴,“比如说,某个在大城市工作的司长、处长财产公开出来有几十上百万,在他贫穷的家乡亲戚看来,这可是个大数目,盖房子、娶媳妇的就要跑来借钱了。”再者,随着物权法的实施,私人财产权、隐私权得到越来越大的重视。有官员亦以此为由难以接受财产公开。
  还有对“灰色收入”曝光的担心,比如,一些司局长们到地方、单位讲课“走穴”,一条不成文的潜规则是动辄上万、数万元的“讲课费”或“咨询费”。“这里面很难讲清是靠官位、内部信息挣来的,还是凭自己的真才实学得来的。”再如,一些与职务无关或没有直接关系的人情往来,是否合理,是否该申报,这也是一个界定难题。
  财产公开是因为掌握公共权力。姜明安称,“阳光法案”的出台和运作须以公职人员具有相应的法治文化观念为前提条件。如果政府官员过于以管理者或“天然代表人民利益者”自居,“阳光法案”肯定是难以出台和运作的。但另一方面,“阳光法案”的出台和运作反过来也可以促进公职人员的观念转变。
  新闻链接
  重庆江北区规定 选拔正科以上官员需报个人财产
  近日,重庆市江北区出台的《江北区干部选拔任用廉政申报试行办法》规定,今后选拔正科以上干部,需先申报个人财产,如申报不实将被撤职。这是我国继新疆阿勒泰地区、浙江慈溪、四川高县“试水”官员财产申报后,第4个“试点”地方。官员财产申报“试点”频频,但没有实质的进步。专家认为,需要在国家层面上进行“自上而下”的推动。(综合《瞭望》新闻周刊 湖南省人民政府网站 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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