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学与国际关系论坛

 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扫一扫,访问微社区

查看: 41|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中国崛起策刘涛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09-7-28 22:30:5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将自然而然国势大增。张仪还看中了当时六大战国中的楚国贪图享受、害怕战争,因而心猿意马,于是他采取了各个击破的战略。总之,张仪与苏秦反其道而行之,采取横向联系部分战国的方式,晓之以厉害,动之以利益,目的在于打动部分战国的心,拆散合纵联盟,为秦国国家利益服务,他的整套战略被称为连横。
应该说中国古代的文化,特别是春秋战国时代的文化是一个宝库,不同的研究者和民众可以从中汲取自己所需要的东西。合纵连横、远交近攻和大量丰富的外 交、战略思想直到今天依然给我们无穷的启发和启迪。苏秦和张仪用今天的术语来形容可以说是超级战略家和外交家,直到今天我们依然很热衷用他们的合纵连横和远交近攻等理论来分析当前的国际局势。不过,我们也必须注意到当前的世界局势并不完全等同于2500年前的战国局势,尽管有一些平行的相似性,但我们必需随着时代的变化而变化,把古代优秀的战略思想和今天的世界局势结合起来。正如围棋的棋局一样:千古无同局。我们正应当分析一下今天的世界局势究竟是如何。
I 丛林规则、文明规则和超国家规则
分析当前世界局势时我必须引入自己思考和构建的一些新概念,因为没有这些新的概念就很难谈清楚当前世界总体的战略格局。
从一般的现象学角度来观察当前国际局势的运行机制会立即陷于许多困惑之中:一方面国际机构和国际法构筑的普遍规则的确在世界争端中发挥着重要的、 不可替代的作用,但另一方面,国际规则和国际惯例在某些时候被肆意践踏和损害,而侵犯国际法者也依然可以我行我素,比如以色列对南黎巴嫩的进攻。究竟是什么规则和机制在国际社会中发挥着作用呢?根据观察到的不同现象也有相应的不同的解释模式:新现实主义和新保守主义倾向于从国家利益的角度来解释世界政治格局,因此认为国际形势不过就是国家利益的延伸和国家利益的总和,强国依旧是世界的主宰;新组织主义则从完全不同的角度来看待这个问题,新组织主义者强调由国际政府机构如联合国、世界银行、国际劳工组织等一系列国际组织构建了一套世界文化,这套世界文化包含意识形态理念、制度和具体政策,比如人权观念、法制国家和民主制度等,它们影响着世界上各个国家,世界不再是强国的竞技场,每个国家都受到制度化的国际规范的影响和约束。
我在这里吸收了上述两种论述模式,并增加了一种模式。具体说来,笔者认为当前的世界有三种不同的机制和规则同时并存,同时在发挥着作用。它们分别是丛林规则、文明规则和超国家规则,又可以分别被称为前现代规则、现代规则和后现代规则。丛林规则,也就是前现代规则,指的是人类社会在进入现代文明之前人类各个历史时期通用的规则,具体说来就是一种“强者生存,弱者淘汰”和“大国决定小国命运”的社会达尔文主义机制,谁的拳头硬,谁就能更好地生存。大国不断征伐和兼并中等国家和小国,或者是以宗主国和保护国的形式出现,不会受到任何国际规则和国际法的制裁和约束。第二类规则是文明规则,也可以被称为现代规则,它主要指通过国际机构制定的国际法、国际公约、条约和协定,这些国际文明规则和国际惯例协调着国际关系和国与国的关系。这一过程始于一次世界大战以后国际联盟和国际劳工组织(ILO)的成立。真正在全球以世界政府形式出现的国际体系则是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逐步形成的,标志性事件是联合国的成立和联合国下属机构如国际法庭和人权组织的建立。国际机构、国际条约、国际法和多边国际协商调节机制让世界各国的行为在一定程度上受到约束,人类社会从总体上来说是向更加文明的方向发展。第三类规则我称之为超国家规则,也可以被称为后现代规则,主要是指在某些超越国家的联盟中,比如说欧洲联盟,国与国的关系越来越受到超国家体的影响。欧洲国家让度出一部分主权给欧盟,同时许多国家摆脱了传统的国家观念、强国观念和边界观念。今天FaGuo和德国的关系就基本脱离了传统的国家与国家的关系,双方过去是世仇,历史上两国都极力削弱和打击对方,两国都有大国的雄心想统一欧洲。现在则实现了彻底的民族大和解,成为全天候的伙伴,也共同成为欧盟统合的发动机。另外,德国主动放弃了奥得河以东到但泽地区传统上属于德国、今天却属于波兰的部分领土,以达成德国和波兰永久的民族大和解,双方承诺让德波边界变成永久的和平边界。总之,欧洲国家之间的关系越来越脱离传统的丛林规则,也逐步超越了二战以来的以国际机构为核心的现代文明规则,而深深地呈现出后现代的特征。
我们在观察当今国际关系和国际冲突,分析国际形式时,必须注意到上述三种机制和规则是同时运行的,这是我们常常对国际局势感到困惑和不解的根源。比如说海地危机、东帝汶的独立、卢旺达1994年发生的种族大屠杀、伊拉克1991年入侵科威特及苏丹达富尔地区的种族冲突,在这些事件中第二类规则,也就是现代文明规则在起作用,或者是起主导性作用,因为国际社会和国际文明规则对这些事件起到了调节、约束和制裁的作用。联合国或者是组织维和部队,或是通过谴责决议案,或是采取斡旋和调节,以维护上述地区的和平和防止人道主义危机的爆发。而在另外的一些事件中,比如说苏联入侵阿富汗、美国2003年入侵伊拉克以及以色列对黎巴嫩的军事打击,都体现了人类社会依然存在着第一类规则 — 丛林规则,大国或是超级大国支持下的小国可以完全无视国际法和国际文明基本规则,悍然以军事实力和暴力进攻、侵略并占领其他国家,而相应的世界文明体系软弱无力,无法对这种侵略行为作出反应,更谈不上阻止和制裁这样的侵略行为。在这样的事件中依然深刻体现社会达尔文主义的特征,强者可以对弱者施加暴力和武力,而弱者既不具备自卫能力,也没有话语权,无法影响任何国际规则和国际条例的制定,成为国际社会的弱势群体,任凭超级大国的宰割。在第一和第二种规则运行的同时,在欧洲联盟内部的确已经迈向人类历史新阶段,欧盟国家已经完全告别了丛林规则,欧洲国家对相互间关系的思考已经超越了主权国家的观念,开始逐步进入到国家和平联盟、组织新兴国家体的阶段。我们无法拿第一类规则来解释欧洲国家的关系,也无法完全拿第二类规则,也就是二战以后的国家文明规则来解释欧洲国家之间的关系,欧洲联盟的确是人类社会的理念创新。
问题的复杂性在于许多国际事件和冲突并不是由单一的运行规则和机制所影响,在同一事件中往往是多种运行规则并存,比如说美国在9·11以后对阿富汗的侵略颠覆了塔利班神学士政权,这场战争就充分体现了文明规则和丛林规则的结合:一方面,塔利班神学士政权恢复政教合一的原教旨主义统治,并禁止一切娱乐活动,禁止妇女念书,公然炸毁世界文化遗产 — 中亚的巴米扬大佛,并暗中与恐怖主义分子有牵连,早就被联合国制裁,成为国际文明社会的大敌。美国以9·11遭受恐怖主义的袭击为由,意图武力进攻阿富汗,颠覆塔利班,国际社会对这样的军事行动虽然有所保留,但却对美国遭受恐怖袭击有一定的同情,对塔利班的神权统治普遍存在着厌恶,因此在相当大的程度上默许和支持了美国军事入侵阿富汗,在这里,现代文明规则在起部分作用,因为联合国和其它国际机构对阿富汗的制裁早就让阿富汗的神学士政权成为孤家寡人,经济制裁更是让塔利班的实力疲弱,在美国的军事打击下无力反抗,因此国际文明规则的制裁和国际社会的默认间接却是强有力地支持了美国的军事行动。但是我们必须看到阿富汗战争中丛林规则依然起到了重要作用,这场战争依然是一场不折不扣的军事侵略,因为直到今天我们依然不知道塔利班的神学士政权是否真的如美国宣扬的那样参与了9·11的恐怖袭击,美国在证据非常微弱、而且是在没有联合国的直接授权下军事侵略阿富汗,就是一种弱肉强食的丛林规则的体现。只是塔利班政权不得人心,不仅不容于国际社会,就是许多阿富汗民众都对其非常反感,在这里现代文明规则的运用和介入给美国的军事侵略多多少少赋予了一定的合法性。两 种机制和规则的综合让美国取得了最大的国家利益,既手执明火抢了一片对自己至关重要的战略要地,又利用文明规则没有让美国的侵略激起国际世界的强烈反弹,因为塔利班形象较差,甚至连当地居民都没有强烈反抗美国入侵,美国坐收了无比巨大的地缘战略利益。
美国在另外一场战争 — 2003年的伊拉克战争中则远没有阿富汗战争那么幸运,因为美国运用的是赤裸裸的丛林规则要吞掉伊拉克,美国当然也尝试过运用文明规则,想要说服国际社会,并通过联合国的授权和多边机制来消灭伊拉克,但因为不具有任何说服力和道德正当性,国际文明规则拒绝介入或是拒绝为美国的侵略提供道义资源,反而是世界各地的反战运动严重动摇和剥夺了美国军事侵略的合法性,导致美国只能单单运用丛林规则。其结果是美国得不到世界各国的声援和支持,相反得到的是谴责和抗议,美国自身也在伊拉克陷入泥潭,遭到当地人民持续不断地反抗,美国的道德感召力、吸引力和软实力遭到空前的损失,美国的国际威望在全球范围内大幅度下降。两场侵略战争为什么会有这么大的不同?其关键在于阿富汗战争是丛林规则和文明规则的并用,而伊拉克战争中只有丛林规则和弱肉强食的逻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微信微信
收藏收藏 转播转播 分享分享 分享淘帖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小黑屋|中国海外利益研究网|政治学与国际关系论坛 ( 京ICP备12023743号  

GMT+8, 2025-8-14 03:53 , Processed in 0.109375 second(s), 29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