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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要求省领导讲话不得超90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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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7-8 15:23:2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广东要求省领导讲话不得超90分钟
  2009年07月08日04:03   
  本报讯(记者 周祚 通讯员 粤学宣)第一批学习实践活动结束后,广东省各地各单位按照中央的部署,在扎实推进第二批学习实践活动的同时,坚持自查、督查和抽查结合,认真做好第一批学习实践活动整改落实“回头看”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据统计,至6月底参加第一批活动的单位共制定整改措施2.1万条,已落实1.7万条,占81.3%,一大批突出问题得到解决或初步解决。
  据悉,省委把2009年确定为全省的“工作落实年”。省委专门召开常委扩大会议,总结交流省委省政府整改落实后续工作进展情况,落实“回头看”工作任务。
  各地各单位认真对照整改落实方案,把握整改重点,坚持求真务实,实行分类整治,一项一项兑现整改承诺。尤其是切实转变机关作风,认真落实“一查四减”的要求,规定召开会议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同志的讲话一般不超过1个半小时,其他领导同志的讲话不超过1个小时;省委、省政府召开的全省性会议,会期一般不超过2天;部门召开的全省性会议,会期一般不超过1天,建立了机关干部利用法定节假日回乡调研的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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