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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府谷矿管干部受贿被刑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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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7-6 17:12:5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报榆林讯 (郝春平王虎军记者贺宝利)府谷县一矿管执法人员收受他人贿赂,为盗挖黑煤者充当起保护伞,被刑事拘留。
  榆林市检察院有关负责人昨向记者介绍,今年六月中旬,府谷县检察院反渎局接到群众举报:有人非法大量偷采国家煤炭资源,牟取暴利。府谷县检察院领导对举报线索高度重视,组织精干办案人员,在群众的帮助下,经过几天的蹲守,终于现场抓获了将非法偷采的大量煤炭出卖后正在结算煤款的犯罪嫌疑人孙某。经过突审,很快掌握了孙某通过府谷县老高川乡石板台村支书张某贿赂疏通老高川乡矿管所执法人员刘飞云,为其非法采矿提供便利的犯罪事实。犯罪嫌疑人刘飞云在收受了他人的好处后,多次向孙某提供矿管部门的执法信息、透露乡矿管所检查动向,同时在自己带队执法检查时,对孙某的非法采矿犯罪行为仅作一般罚款处理,为孙某的非法采矿行为充当保护伞。致使犯罪嫌疑人孙某在短短三余月的时间内肆无忌惮地非法采煤1万余吨,孙某等人从中获利370余万元。

  目前,经榆林市检察院反渎局同意,府谷县检察院已决定以涉嫌滥用职权罪对乡矿管所干部刘飞云立案侦查,同时对非法采矿人员孙某、非法采矿所在村支书张某以涉嫌非法采矿罪、行贿罪、受贿罪并案查处。为了便于案件侦查,府谷县检察院已对以上三犯罪嫌疑人刑事拘留。此案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去年起,府谷县引进检察机关督办制度,即一旦发现盗采现象,由检察机关介入直接查处职能部门管理人员的违法违纪问题。这是该县建立这一制度以来查处的最为典型的一个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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