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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检回应12309诈骗短信:从未设立过廉政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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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6-29 15:33:3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根据12309举报,你的材料已移交检察院,请尽早上缴受贿款至某银行廉政账户。”有国家工作人员不断收到类似的短信。

    针对不法分子利用检察机关统一举报电话12309进行短信诈骗的情况,最高人民检察院作出回应:检察机关不设廉政账户。

    最高检控告检察厅举报处负责人说,这是明显的短信诈骗,“根据《人民检察院扣押、冻结款物工作规定》,检察机关严禁在立案之前扣押、冻结款物。”这位负责人提醒,拨打12309仅需支付市话费,不会发生其他任何费用。


    中央纪委驻最高检纪检组有关负责人表示,检察机关处理涉案款物都是依法进行的,“从来没有设立廉政账户”。《人民检察院扣押、冻结款物工作规定》第四条规定,个人或者单位在立案之前向人民检察院自首时携带涉案款物的,人民检察院可以先行接受,并向自首人开具收据,根据立案情况决定是否扣押、冻结。这位负责人表示,检察机关开具的收据详细写有时间、数额、交款人(单位)、收款人等证明信息。 (责任编辑:符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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