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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长兴县公务车贴标识接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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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6-26 11:12:4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中广网杭州6月25日消息 (记者陈瑜艳 通讯员赵占东) 除政法等部门有明显喷涂标识的公务车外,浙江省长兴县所有公务用车近日陆续贴上“公务车”标识。当地老百姓说,这是政府部门给自己戴上了规范用车的“紧箍咒”,群众拍手叫好。
  在长兴县工商局的停车场可以看到,每两“公务车”前挡风右上方和后挡风玻璃左下方都贴有一个的标识贴,它的样子形同年审标签,除正面印有监督举报电话等字样外,反面还印有“严禁公车私用、领导私驾、公车私借、毁坏标识“等字样,“公务车”统一标识是长兴县规范公务用车管理推出的新举措。
  据了解,长兴县共有834辆公务用车。一直以来,公车旅游、公车私用、乱停放等现象时有发生,成为群众反映比较突出的问题。虽然当地纪检部门定期或不定期明察暗访,也作出了严肃处理,但是效果并不明显。为此,长兴县县决定粘贴“公务车”统一标识,使公务车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并节约行政成本开支。
  长兴县还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公车使用管理的通知》,要求所有公务用车实行“四定一公开”制度,即定点保险、定点维修、定点加油、定点停放和公开车辆费用。同时,明确规定公务车不得停放在小区,严禁私车费用公支,因交通违法造成的罚款一律不准在单位经费中列支。
  另外,长兴县纪检监察部门还组织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教师、社区干部、企业主组成效能监督员,对公车管理进行明察暗访。长兴县纪委常委监察局副局长钱成飙介绍,各单位主要领导为公车管理第一责任人,除相应处罚外,还将在机关效能监察指数中扣除相应分值。

  为了加强监督管理,长兴县还设立了举报电话,公开接受社会监督。目前,全县还没有发现违规使用公务车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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