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学与国际关系论坛

 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扫一扫,访问微社区

查看: 12|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专家:限制战略资源出口是中国不可剥夺的权利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09-6-25 12:44:0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中新网6月25日电 据香港《文汇报》报道,对于美国和欧盟就中国限制钨、锑、稀土等战略性资源出口上诉WTO,专家表示,限制战略资源出口是中国不可剥夺的权利,任何“自由贸易”的旗号都不能侵犯国家的基本权利。

    商务部研究院研究员梅新育表示,联合国大会通过的《建立新的国际经济秩序宣言》中指出,每个国家对自己的自然资源和一切经济活动拥有充分的永久主权。为了保卫这些资源,每个国家都有权采取适合于自己情况的手段,对本国资源及其开发实行有效控制,包括有权实行国有化或把所有权转移给自己的国民,这种权利是国家充分的永久主权的一种表现。任何一国都不应遭受经济、政治或其它任何形式的胁迫,以致不能自由地和充分地行使这一不容剥夺的权利。《各国经济权利和义务宪章》进一步确认了一国的上述权力。

    另一位业内人士指出,中国是稀有金属资源大国,许多制约现代高科技发展和军事用途广泛的稀有金属蕴藏量在世界上所占比例很大,稀土、铟、钨、锗等储量都名列世界第一。但是由于近年来国家对采矿权的下放,各种稀有金属矿陷入了开采的混乱局面,致使大量战略稀有金属资源被糟蹋、破坏和贱卖,出口的绝大部分是未经轧、锻或简单加工的初级产品,换取的资金得不偿失。 (责任编辑:符仲明)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微信微信
收藏收藏 转播转播 分享分享 分享淘帖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小黑屋|中国海外利益研究网|政治学与国际关系论坛 ( 京ICP备12023743号  

GMT+8, 2025-7-29 10:47 , Processed in 0.078125 second(s), 25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