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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红门"争吵何时休? 前景不妙直接赎回基金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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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6-13 14:53:1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关于基金分红的争议近来越闹越凶。不仅北京的律师张远忠宣称要因此与南方基金对簿公堂,南方基金也不甘示弱地表态,一旦张远忠败诉,将提起反诉以维护公司权益。一时间,剑拔弩张,杀气弥漫,令诸多观战的基金业内人士和基民愕然。

    一件“小事”闹至如此田地,是出乎绝大多数基金业内人士预料的。尽管大部分基金都在契约中对分红做了较为明确的约定,但在许多基金公司的眼里,这并非是一个原则性的问题,本不该引起基民如此的重视程度。在他们看来,基金分红与否,并不能改变基金的既得收益,对于以投资收益为主要目的的基民来说,分与不分,似乎是个不需要太关注的话题。

    而对于基民来说,如果没有2008年的那场暴跌,或许基金分红与否,确实也难以引起大家的广泛关注。但在去年难得一遇的熊市里,基民收益大幅缩水,“肉疼”的滋味让他们怒火中烧,急切地需要一个能说服自己的理由。很不巧的是,基金在分红方面做得有那么一些不规范,而这个小辫子恰恰在这个时候被媒体揪了出来。岩浆遇到了火山口,喷发在所难免。

    从表面看,基民的理由很不错:如果在2008年初基金按约定分红,那么基民的损失将会减少很多,因此,这部分损失是基金不作为造成的。但从基金公司的角度来看,援引国外的运作经验则是:基金负责择股,不负责择时。潜台词是:对于大盘暴跌这种系统性风险的释放,基金并不应该承担责任。

    既然基金不负责择时,那自然不会考虑为防止暴跌而抢在2008年初大手笔分红。按照某位基金公司高管的话说:“2008年因为不分红受损而责怪我们,那如果牛市来临前我们分红了,造成基民的潜在损失,岂不是也要来责怪我们?”

    其实,纵观整个分红门事件,基民和基金公司的矛盾在于,基金分红是否应该作为基金公司的一种投资策略,以最大程度地为基民获取利益和减少损失?其纠结仍在一个“利”字的分配上。事实上,如果跳过这个“利”字,从行业健康发展的角度来看,分红门事件的爆发,对行业规范不无裨益。


    首先,这会给基金公司敲响警钟。作为一个拥有数千万客户的类信托行业,信任是基金公司与基民之间的重要纽带,也是基金业能否长期发展的基础,因此,即便是被业内视为“小事”的分红上,基金公司也应当高度重视,强化基金契约的规范性和准确性,避免引起基民的误读。

    其次,从基民的角度而言,也可以通过此次事件认真思考自己的投资态度,以及应该用怎样的角度来看待基金投资。事实上,通过近年来广泛的投资者教育活动,许多基民已经认识到,基金投资并不着眼于短期利益,作为一个理财手段,其长期收益比短期波动更为重要。

    最后啰嗦一句,有些基民将基金当作股票,认为分红是基金投资应该有的投资回报,这是一种错误的理解。在当前的基金中,开放式基金占大多数,对于基民来说,如果觉得市场前景不妙,直接赎回基金即可,无需等待基金分红。(记者李良) (责任编辑:孙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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