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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拟规定公积金账户内需留最近6个月缴存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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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6-13 12:13:3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新快报记者 黄颖
  穗公积金提取大变革,账户内可能需留最近6个月缴存额
  广州市公积金提取政策正在酝酿重大变革。
  据悉,今年7月1日,广州市住房公积金新系统将上线,除了之前已经透露的按月提取公积金外,还新增了一些内容,其中最值得关注的是提取部分公积金的市民,账户内需保留最近6个月的缴存额。这意味着,一旦消息确实,市民在7月1日之后提取公积金时必须先扣除半年缴存量。
  无需突击提取公积金
  记者在一份内部培训材料看到,提取新规可能变化最大的为:职工因购房、建造、翻修、大修或租房提取公积金的,提取时账户内需保留最近6个月的缴存额。这意味着,任何一个符合部分提取条件的公积金账户,都必须留存半年的资金做“沉淀”,除非一次性提取结束。
  对此,省内某大单位财务部已向职工发出通知,通知称:7月1日起公积金政策将进行调整,有提取公积金需要的尽量在6月将自己的公积金取出。政策调整后,以半年公积金存款为账户存款最低限度,不能被提取。例如每月公积金缴存3000元,半年公积金18000元为账户存款最低限度,如果公积金账户余额20000元,最高只能提取公积金2000元。
  银行人士分析认为,此规定应是为保证公积金缴存有一定基数来运作,以实现其作为个人住房互助储金的作用。但要注意的是,如果这一规定确实实施,那么即使6月突击提取,之后仍要留存半年缴存金额“垫底”,因此若无紧急的需要,市民其实无需突击取公积金。
  据了解,同样按月发放公积金的北京市,市民在账户内只要保留10元金额即可。
  10种大病可申请提取
  公积金本应专项用于住房消费,但记者了解到,拟订的提取办法中增加了10种重大疾病的类型,规定如职工或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患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但培训材料中对于哪10种重大疾病和提取金额是多少未作明确。
  记者发现,其他城市已有前车之鉴。比如南京规定,若职工医疗费超出4万元的部分大于公积金账户余额,可以提取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余额;若小于,则按照实际超出的比例提取公积金。
  异地购房提取有限制
  对于职工异地购房的,据悉区域可能有所限制——职工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外购买自住住房需提取公积金的,所购房产须在本人户籍所在地、工作地或是在配偶户籍所在地、工作地。一旦消息正式公布,这意味着一个户籍在广州的市民想要到佛山买房,如果他或者配偶都不在佛山工作,配偶的户籍也不在佛山,将不能提取公积金。此外,职工提取的住房公积金应优先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

  解读
  对楼市影响有限
  有关人士认为,公积金新政推出对整体楼市影响并不大。一方面,市民必须在购房后才能提取公积金,所以公积金账户里的存款并不能用作购房首付款,新政策规定账户里需有半年预存款并不影响市民交首期款购房。但是,由于以后市民异地买房不能提取公积金,这将对面向广州市民销售的外地楼盘造成一定的负面影响。如市民在金沙洲板块的佛山楼盘、清远楼盘、顺德楼盘购房都无法提取公积金。
  供楼市民要垫钱
  对于必须留存半年公积金在账户内,不少市民对此表示不满。梁先生说:“我每月公积金存款2000元,刚好足够抵上我每月的月供款,现在要自己先垫付半年月供款才能开始以公积金来抵月供,等于自己要多花1.2万元。”
  陈小姐也表示,尽管自己的公积金缴存额并不高,但半年下来也有几千元,也都是自己的钱,“凭什么必须留在账户里呢?”她认为这对市民并不公平。
  巨额资金被留存
  随着留存半年公积金在账户的政策实施,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有一笔巨额资金被留存。据公积金中心的统计数字,2007年广州有43.47万人提取公积金用于购、建住房和支付房租,提取金额为100.47亿元。按一般每半年提取一次公积金算,这43.47万人半年公积金存款将有50亿元左右。随着2008年提取公积金人数的增加,预计公积金中心可以此政策提留超过50亿元的职工公积金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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