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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行人民民主专政和团结国际友人是巩固革命胜利的两个基本条件。这次缔结的中苏条约和协定,使中苏两大国家的友谊用法律形式固定下来,使得我们有了一个可靠的同盟国,这样就便利我们放手进行国内的建设工作和共同对付可能的帝国主义侵略,争取世界和平。”毛主席的这番话,指出了《中苏友好同盟互助条约》的巨大意义,但是这一条约的签订时机真的十分合适吗?我认为在时间挑选上的武断直接导致了收复台湾大业的受挫。
中国内战爆发以来,美国统治集团内部在对华政策上一直存在着两种不同的意见。以艾奇逊为首的美国国务院主张放弃蒋介石,从中国的纷乱中脱身出来,同时保留与**新政权打交道的回旋余地。军界首脑和共和党则主张采取强硬的援蒋方针。
早在1948年底,参谋长联席会议就对台湾在美国安全中的战略地位做了评估,国务院和军方一致认识到了台湾地位的重要性(如果苏联利用了台湾,就会把美国在远东的整个防线打断),因此当时美国的考虑是不让台湾和澎湖列岛列入共产党手中。
新中国成立以后,对于为了美国的战略安全利益,是否应该重新介入中国内战支持和援助蒋介石政权这一问题。军方的立场较之之前已软化了,军方主张通过军事援助使蒋介石政权再拖一个时期,看情况发展而定。国务院主张要为完全放弃台湾做准备,但其这样做的目的是要使新中国不致完全倒入苏联的怀抱。(当然仅仅基于意识形态和社会制度的考虑,当时的美国就的确不可能和新中国走到一起,但是出于对美国全球战略利益的考虑,这一主张也是合情合理的)
在毛主席于1949年12月16日到达苏联访问莫斯科期间,美国国务院和军方的争论进一步升级,军方认为美国应该增加给台湾的军事援助并派遣军事顾问驻台,从而控制台湾。国务院则强烈反对,国务院的考虑是担心这一举动会刺激中国进一步向苏联靠拢,“尽管中国***人现在把苏联当作唯一的盟友,但美国的政策应建立在长远目标的基础上”。
杜鲁门总统支持了国务院的意见。1950年1月5日,美国总统杜鲁门发表声明指出,美国及其他盟国“承认中国对该岛(台湾)行使主权”。并表示,美国“无意在台湾获取特别权利或建立军事基地”,“亦不拟使用武装部队干预其现在的局势”。(英国在1950年1月6日致电承认新中国,并愿意与中国建立外交关系)
其时的局势无论是在政治上和军事上都对新中国极其有利,美国等于是“暂时”抛弃了国民党和台湾,在东南沿海我方已部署了准备渡江作战的几十万士气高昂的军队,最终的统一已经是指日可待。(虽说新中国海空军力量和登陆作战能力的确比较薄弱,但对台作战的最大顾虑仍然是美国的干涉,解决了这一点,一切都好办)
但是1950年2月14日《中苏友好同盟互助条约》《中苏关于中国长春铁路、旅顺口及大连的协定》《关于苏联贷款给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协定》的签订标志了中苏同盟的正式建立,这一事实使美国国务院的对台政策受到越来越猛烈的攻击,艾奇逊“阻止中国完全倒入苏联怀抱”的计划也彻底破产。同时,不断有人建议推翻1月5日声明的政策,尽一切力量保住台湾,理由是前苏联已经完全接管了中国。终于,1950年6月25日,朝鲜内战爆发,6月27日,美国总统杜鲁门发表声明,宣布命令美国海、空军给南朝鲜部队以掩护及支持,直接介入朝鲜战争;命令第七舰队进入台湾海峡,以武力阻挠中国人民解放台湾。至此,新中国收复台湾的计划暂时搁浅。
如果当年1.推迟与苏联“正式”结盟的时间
2.“表面上”摆出一副不再与苏联进一步接近的姿态,暂时打消美国的疑虑
3.以孤立蒋介石集团为由,与美国进行“形式上”的接触,以稳住、麻痹美国
这样的话,争取一年半年的时间肯定是可以的,如此一来,台湾问题还解决不了?可惜这一迄今收复台湾的最好时机错过了。
(仅仅是本人一些很浅显的看法,贻笑大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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