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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考生考前需测体温 确诊甲型流感者单独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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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6-3 11:07:1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文/记者黄茜 通讯员廖翊华
  昨日下午,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召开2009年普通高考考前工作新闻通报会。广东省招生委员会、省卫生厅、省教育厅发出了《关于做好2009年普通高考、中考期间卫生保障工作的紧急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并制定了《2009年广东省普通高考、中考期间防控甲型H1N1流感工作指引》。
  《通知》要求,已出现甲型H1N1流感确诊病例的地区,考场要设立体温检测仪,每天在进场前测量考生体温。对此,省教育考试院负责人表示,出现了确诊病例的广州和深圳两地应为考生测体温。
  广州市招考办负责人告诉记者,测体温的具体操作方案仍未确定,等市教育局和市卫生局商定后,将向社会公布并实施。“比如说,全市所有考场都测、还是部分考场测,所有考生都测、还是发热考生测,测试用什么方式,这些都没有确定。”
  市招考办负责人称,如果确定要测量体温,考生需要提前1小时进入考场(即学校大门),进场后考生可以自由安排,复习、散步、使用洗手间均不受影响。进入试室的时间仍为开考前半小时。
  《通知》要求,体温大于或等于37.5℃(腋下),并有咳嗽、流涕等流感样症状,但没有疫区旅游史、也没有密切接触史的考生,应佩戴医用口罩,集中安排在发热专用隔离试室考试,每个考生的座位要相隔2米以上。隔离试室需保持通风良好、相对独立,并有独立的卫生间。

  考生经判定为密切接触者、且观察期限在考试期间的,如果咽拭子采样检验连续两次阴性、又无发热等上呼吸道症状,将安排在单独隔离试室参加考试。
  经诊断为甲型流感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的考生,可在指定治疗的医院里设立试室进行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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