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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丁韶彬
文章来源:《教学与研究》 2004年第2期
[摘 要] 无政府状态是当代西方主流国际关系理论的基本假设和各思想学派理论论争的一个焦点。新现实主义和新自由主义把无政府状态视为先验而又不变的结构因素,在此基础上构建国际政治理论,考察国际关系的冲突性或合作性;英国学派和建构主义则以演进观考察“国际社会”秩序机制及其文化属性,特别是后者赋予无政府体系多种逻辑,因而具有一定的包容性。
[关键词] 无政府状态;冲突;合作;秩序;文化
无政府状态,作为对国际体系结构特征的一种界说,自从被沃尔兹置于国际政治理论核心位置、成为当代西方主流国际关系理论的基本假设以来,就一直是各思想学派理论论争的焦点。无论是注重物质力量、将无政府状态视为先验而又不变的结构因素的新现实主义、新自由主义,还是强调文化观念和规范、以演进眼界看待“无政府社会”的英国学派和建构主义都无法回避国际政治无政府状态问题。但它们对这一问题的理解却存在较大的差异,由此导致对国际政治现实的不同解读和相应不同的逻辑推衍。
本文拟通过对上述学派关于无政府状态论述及相关知识①的考察,试图有助于厘清国际政治理论推衍的内在逻辑,更好理解国际关系理论的有关论题。
一、新现实主义:无政府状态与权力
1959年沃尔兹发表名著《人,国家与战争》,归纳出国际事件三种解释模式(沃尔兹把它们称为三种“意象”(image)),分别从人性与人的行为、国家内部结构和国际无政府状态三个层次来解释国际事件和国家行为。对现实主义者而言,第三意象意味着:“无论如何界定其利益,每个国家都是用它认为最好的方式追求自己的利益。武力是实现国家最终目标的手段,因为不存在一贯和可靠的缓和利益冲突的途径,而利益冲突在无政府条件下的相类单位间是不可避免的。”[1](P26)第三意象成为沃尔兹后来撰写的新现实主义经典名著《国际政治理论》的逻辑起点。
按沃尔兹自己的概括,结构现实主义有以下几个要点:(1)国家是国际体系的构成单位,国际体系的基本结构特征是无政府状态;各单位实力对比变化引起结构变化进而引起国际体系的变化。(2)国际政治体系是个“自助”的体系,国家按实力大小排列,国家行为的变化主要因实力不同而不同,而不是由于其意识形态,或其社会及政府形式的区别。(3)国家间竞争与冲突直接来源于无政府状态下国际生活的两个彼此相联的现实,即在无政府状态下,国家必须依靠自身的力量来维护自己的安全,与此相联的是对国家现实的或可能的威胁随处可见。(4)国际体系的结构导致战争的一再爆发;国际政治的本质和形式经久而未变等。[2](中文版序言第3-5页)
沃尔兹首先把结构定义为由其组成部分的排列来界定的某种看不到的东西,然后在与国内政治结构的比较中来界定国际政治结构。与国内政治体系的中央集权、等级分明不同,国际政治体系是中央统治的缺位,各组成部分是独立的、平等的;国际政治系统的这种排列特点持续不变,因而国际政治的无政府状态经久未变。他认为无政府状态是指在国家之间和全球范围缺少法律实施和秩序,而不是指混乱和无序的状态,“如果把无政府状态等同于混乱、破坏和死亡的话,那么,区分无政府状态和有政府状态,并不能给我们多少知识”。[3](P89)他认为中央权威或政府的缺失是理解国际体系和国际关系理论的关键。
首先,无政府状态与自助和安全困境有着直接的关联。国家根据国际安全的考虑来制定外交政策,因为它们最终要靠自己维持自身的生存。既然没有世界政府来保证和平和稳定,那么国家所处的只能是一个自助系统,这又使得生存于无政府国际体系中的国家之间相互恐惧、不安全和缺少信任并形成安全困境。[1](P49)
其次,无政府状态派生出权力政治。这一点与国家面临的自助系统和安全困境密切关联,没有实力则国家无以自助,也无以应对安全困境。同时,也正是因为国际无政府状态,安全困境中的国家关注自己在国际政治权力分配中的位置,担心合作获益的分割或许会更有利于他国以及合作会导致本国依附于他国,因而非常在意国际合作中的相对获益问题,从而限制了国家间的合作。[4](P5-7)
此外,沃尔兹还断言,独立的政治单位一开始互动,无政府体系就开始出现。无政府体系一旦形成,无政府逻辑就要求体系中的行为体采取措施以确保自身能够在体系中生存和再生(repro duce);与此同时,国际体系的无政府结构也不可避免地再生和延续。[5](P132)
这样,沃尔兹把无政府状态视为国际体系的第一结构性因素,认为国际政治其他现象都由此而产生,从而把无政府状态作为构建结构现实主义理论大厦的基石,由此出发,演绎出一些重要结论:理性国家生存于一个自助系统和安全困境之中;在无政府状态中,国家更重视相对获益因而阻碍了国际合作;国际政治以冲突和战争为主要特征;国际政治的本质和形式经久而未变等。
其他新现实主义者也如沃尔兹一样,大体把无政府状态定义为缺少中央权威或政府。如阿特和杰维斯认为“无政府状态是国际政治的根本事实”;[6](P7)“国际政治发生在一个没有中央统治的领域。没有什么机构凌驾于个体国家之上,拥有权威和权力制定法律,解决争端。国家可以作出承诺,订立条约,但没有哪个主权权力能确保守约和惩罚背叛。这———至高无上权力的缺失———就是国际政治无政府环境所具有的含义”。[7](P1)罗伯特·吉尔平也指出,虽然当今世界的军事力量、经济利益和政治组合方面发生了基本变动,但“国际关系的基本性质历经数千年一直也没有发生变化,国际关系仍然是处于无政府状态下的独立行为者之间争取财富和权力的循环斗争”。[8](P7)吉尔平以此作为基本假设提出了关于世界政治中的战争与变革的理论。对于无政府状态造成的后果,支持沃尔兹观点的也不乏其人。在格里科看来,现实主义(包括新现实主义)有五个主要观点,其中后三个是:“第三,国际无政府状态是塑造国家动机和行为的主要力量;第四,无政府状态中的国家倾注于权力与安全,倾向于冲突与竞争,即使面临共同利益时也常常不易合作;第五,国际制度仅仅是微弱地影响国际合作前景。”[9](P118-119)
二、新自由主义:无政府状态下的制度与合作
新自由主义①接受了新现实主义者关于国际无政府状态的假设。但在接受新现实主义关于无政府状态含义的界定的同时,新自由主义者并不认为它必将导致冲突与竞争。新自由主义者认为世界政治中缺少公共政府并不是指完全缺少组织,这使得国家在行为方面产生较为稳定的预期。同时,正因为国家是理性的,自私的,是将本国利益置于对外关系首位的,所以才需要国际秩序,才需要合理地解决冲突,才考虑以最小代价换取最大的利益。虽然国家之间利益冲突是不可避免的,以武力解决冲突不失为一种方法,但其代价极高,因而,理性的国家倾向于以最小的代价———协调与合作来解决冲突,实现国家利益。可见,国际社会是无政府但有秩序的,国家之间的合作才是国际关系的实质。
当然,合作并不是利益的和谐一致,需要通过政策协调将各个独立个体或组织的政策变得一致,当一国政府遵从的政策被另外国家政府视为能够促进它们自己目标的实现时,政府间的合作就会产生;如果协调不成功,政府间将产生纷争。由基欧汉对合作和相关概念的界定,至少可以得出两点结论:第一,新自由主义讨论国际合作的前提是承认国家利益的不一致,进而言之,是承认国际无政府状态;合作不应该被视为没有冲突的状态,而应该被视为冲突或潜在冲突的反应。第二,新自由主义强调国际合作的可能性,即通过政府间政策协调得以实现。由此,国际合作问题的研究最终归落到主体之间的谈判和博弈问题上,而这种谈判与博弈并不是互不关联、彼此孤立的行动,而是在一系列惯例和预期的背景下进行的,并作为惯例和预期的一部分而影响未来的行动。也就是说,需要在国际机制背景下去分析国际合作,国际机制是国际合作的行动框架。[10](P67)
新自由主义者对国际制度(狭义上,国际机制)和国际合作的讨论是与“相互依赖”联系在一起的,两者是互为因果的。相互依赖提供了机制产生的背景,但它并不能完全解释国际机制的产生。新自由主义者又借助经济学中交易成本和公共物品理论加以阐释。根据国际机制的功能理论,国际合作是一个不断谈判、博弈的过程,其中存在一个交易成本问题。在没有合适的制度安排的情况下,由于不确定性的存在,一些相互有利的谈判协议也是不可能达成的。其中有三个特别重要的因素是协议难以达成的根源:即信息不对称,道德风险以及不负责任的行为。而国际机制可以降低不确定性和交易成本,从而有助于合作。[10](P110-118)
公共物品问题或全球公共问题也随着国际相互依赖的增加而突出起来。这一问题的实质是避免“搭便车”和外部性的公共物品的供应和维护问题以及全球公共问题的治理问题。这些问题的有效解决也需要有效的国际制度安排。[11](P112-126)上述的国际制度的必要性并不意味其产生的必然性,同时,国际制度的多样性特征也是上述关于国际制度必要性的理论难以解释的。于是,新自由制度主义者引入了博弈论方法进行诠释,认为建立国际制度的理性选择过程就是一个博弈过程,不同的博弈类型导致不同的国际制度安排。
这样,新自由主义通过国际制度这一媒介,实现了无政府状态下的国际合作,从而确立了与新现实主义不同的观点,即在国际无政府状态下,理性的国家之间在相互依赖的背景下,为解决全球公共物品供应和维持问题以及为避免冲突带来的对自身利益的伤害,通过国际制度设计,可以有效地进行合作;在利益发生冲突时,由协调合作带来的收益大于冲突带来的利益。因此,国际关系本质上是合作性的,而不是冲突的。
三、英国学派:国际社会理论中的无政府状态
英国学派有着深厚的思想传统,其学术根基深深植于欧洲传统思想文化的历史之中。其代表人物马丁·怀特把国际关系思想分为三大传统:现实主义、理性主义(自由主义)和革命主义。现实主义思想传统由修昔底德开创,经马基雅弗利、霍布斯到现代的E H 卡尔和汉斯·摩根索,一脉相承,强调人性恶、国际无政府状态、权力政治、均势等广为人知的观念。理性主义思想家一般也承认无政府状态,但他们强调与这一状态并存的还有有序的国际交往,强调国际关系中各国的共同利益、共同价值观念和共同规范。[12]这一传统可溯源到阿奎那,经由格劳修斯到威尔逊等,长期处于西方国际关系思想的主流地位。革命主义进一步降低了国家的重要性,强调了人的重要性,强调人道主义、人权和人类正义,认为人类共同体比国际共同体更重要。
赫德利·布尔作了类似的划分。他也把国际关系思想分为三个传统:把国际政治看作为战争状态的霍布斯或现实主义传统,认为潜在的人类共同体在国际政治中起作用的康德或世界主义传统,以及把国际政治看作是发生于国际社会之中的格劳修斯或国际主义传统。布尔认为格劳修斯传统处在前两者之间,一方面格劳修斯主义者认为国家并不像霍布斯主义者所说的那样致力争权斗势,而是受着共同规则和制度的约束。另一方面,在批评康德或世界主义传统时,他们又接受霍布斯传统关于主权或国家是国际政治中首要现实的假设。国际政治既非国家之间利益的完全冲突,也非利益的完全一致。国家在处理与他国关系时,要受其共同组成的国际社会的规则和制度的约束,在这种国际社会**存和合作。布尔认为格劳修斯的国际社会观念在关于国家体系的思想中一直存在。[13](P24-27)以马丁·怀特和布尔为主要代表的英国学派整合了其他两派思想传统,继承了理性主义和格劳修斯思想传统,形成了当代国际关系理论中独特的一派———英国学派。英国学派之所以常常被作为国际社会学派的代名词,是因为其主要研究对象就是“国际社会”①:包括国际社会的历史演进,属性特征,国际社会的价值观念、规则、利益和运作机制等内容。在布尔看来,国际社会是国际体系(“interna tionalsystem”or“asystemofstates”)发展的结果,两者有明显区别。“当两个或更多的国家之间有充分的接触,对相互决策有足够的影响,引起它们———至少在一定程度上———作为一个整体而行动时,国际体系就形成了”。“当一群国家意识到某些共同利益和共同价值观念并想象在相互关系中受到一系列共同规则的约束,参与共同机制的运作,在此意义上形成一个社会,国际社会就出现了。”[13](P9-10,13)在上述国际社会概念中,四个“共同”构成了国际社会的属性,而其实质内核就是布尔所说的“秩序”。
继承了理性主义和格劳修斯思想传统,形成了当代国际关系理论中独特的一派———英国学派。英国学派之所以常常被作为国际社会学派的代名词,是因为其主要研究对象就是“国际社会”①:包括国际社会的历史演进,属性特征,国际社会的价值观念、规则、利益和运作机制等内容。在布尔看来,国际社会是国际体系(“interna tionalsystem”or“asystemofstates”)发展的结果,两者有明显区别。“当两个或更多的国家之间有充分的接触,对相互决策有足够的影响,引起它们———至少在一定程度上———作为一个整体而行动时,国际体系就形成了”。“当一群国家意识到某些共同利益和共同价值观念并想象在相互关系中受到一系列共同规则的约束,参与共同机制的运作,在此意义上形成一个社会,国际社会就出现了。”[13](P9-10,13)在上述国际社会概念中,四个“共同”构成了国际社会的属性,而其实质内核就是布尔所说的“秩序”。
在英国学派看来,国际社会既有无政府状态导致的冲突与战争,也有基于共同利益而带来的合作与协调。一方面,它是由主权国家组成的没有共同政府的共同体,另一方面,它又是有共同利益、共同价值观念、共同规则和共同机制的共同体。用布尔的话就是,国际关系“既不是霍布斯所描述的国际无政府状态下的相互冲突局面,也不是康德所说的简单超越国际无政府状态、实现联邦制或其他形式的自由联合,而是主权国家在没有统一国际政府情况下的合作与协调式的共处。”[14](P75)
因此,英国学派的国际社会理论可以用以下几个关键词加以概括:国际社会、无政府、秩序。布尔用国际社会这一含有丰富文化、观念内涵的概念涵盖国际体系中随着历史发展而产生、演变和扩展的人类共同的基本利益、价值观念、基本的行为规则及其运行机制。既然国际社会已经在国际体系中产生并扩展至全球范围,那么国际体系中无政府状态也就不是霍布斯式现实主义所言的惟一逻辑,世界秩序也就成为国际社会的另一个重要特征。因此,国际社会是一个有秩序的“无政府社会”。与新现实主义相比,英国学派的无政府状态观念具有独特的风格。
首先,布尔等人借重深厚的历史、哲学研究,通过对国际体系和国际社会历史进程的考察,发现了无政府的国际社会不断演进的事实,赋予国际无政府状态以演进性;其次,在国际社会理论中,文化、观念等非物质因素的地位远远高于物质或权力;第三,英国学派重视对国际秩序的研究,认为虽然没有至高无上的国际政府,但国际社会四大属性决定了国际秩序的存在。英国学派凭借深厚的思想传统的滋养和对文化、观念、法理等非物质因素的重视,以一种演进的多维的视角,率先提供了突破现实主义理论局限性及其对战后西方国际关系理论思想垄断的理论范式,成为晚近崛起的建构主义的先驱。
四、建构主义:无政府状态及其演进
建构主义国际关系理论以对新现实主义的批判作为理论建构的切入点,首先针对新现实主义的个体主义方法论、物质主义世界观以及对国际互动(进程)的忽略,提出建构主义与之相反的两大理论基底———整体主义方法论和理念主义世界观,然后把这种具有范式意义的元理论应用到国际政治领域探讨观念结构(无政府文化)与单位(国家)之间的相互关系及其演进问题。
方法论的整体主义强调整体(如国际体系结构、无政府文化)对个体的影响,以整体特征解释个体特征,个体与整体,施动者和结构是自上而下的互动关系;个体主义方法论则相反。温特认为,新现实主义和新自由主义相信国家的身份和利益完全是由内在或国内因素建构的,从这个意义上说,它们采用的是个体主义的假定。温特强调整体对个体的作用,在国际政治方面,强调无政府文化对国家身份和利益进而对对外行为的因果和建构作用。
在本体论方面,新现实主义信奉物质主义世界观:强调军事、经济等物质性因素对国家行为的影响;在对外交往中重视相对获益;国家实力对比的变化导致国际政治结构的转变。而建构主义的理念主义认为,物质因素虽然是重要的客观存在,但其本身并不能说明什么,只有通过观念因素被建构为对于行为体———自我(self/ego)和他者(other/alter)有着特定意义的时候,才具有影响行为的实质意义①。同时,观念的变化而不是实力变化,会导致行为体采取与以前性质不同的行为,进而导致结构的变化。
温特还指出新现实主义对国际互动的忽视,导致了新现实主义不能够解释结构变化。温特认为进程和结构变化是国际政治的重要特征。这样,通过对新现实主义的批判,建构主义确立了自己的整体主义、理念主义和重视进程和结构变化的范式风格。在此基础上,建构主义关于无政府状态的阐述也就不难理解了。作为一种理论,建构主义设定的体系特征是无政府文化。[15]较之新现实主义和新自由主义,建构主义关于无政府状态的假设具有以下三个明显特征。
首先,建构主义认为无政府状态不是给定的,而是由国家造就的。应当指出,温特是在两个层面上使用“无政府状态”即“无政府文化”这一术语。一层是中央政府的缺失———这一点与新现实主义相同,另一层是指中央政府缺失状态下行为体之间的关系———新现实主义的“无政府状态”概念本身不含有这一层。
温特强调无政府状态是国家建构的,是指无政府状态是国家之间在互动进程中建构的共有观念结构。温特认为,国家之间产生主体间意义的进程由发出信号、作出解释和回应这一“社会行为”开始。当行为者———自我和他者开始交往,自我作出一种姿态或举动时,他者将不得不对此作出符合或不符合这种姿态本身意义的解读,在此基础上作出回应。这就完成了第一次“社会行为”,这使双方都产生了对对方未来行为的预期。以这种试验性知识为基础,自我作出新的姿态,开始一次新的社会行为。如此反复互动就产生了自我与他者之间较为稳定的概念,也就产生了共有的观念结构。[16](P404-405)
正是从这种强调行为体的主动性、实践性和能动性的意义上,温特得出结论:无政府状态是国家建构的。因此,如果国家发现自己处于自助体系中,这是因为它们的实践使然。改变实践将会改变建构这一体系特征的主体间知识。
正因为无政府状态是国家建构的,所以无政府状态可以有多种逻辑,而不是物质主义的单一“无政府逻辑”。因为行为体身份和利益是在行为体之间的社会性互动过程中建构的,因而也是相对的,可以改变的。在互动中,行为体之间形成关于自我和他者的共有观念,确立了相互间的或敌或友的身份以及以此为基础的利益的界定。不同的界定会产生不同的安全体系,它们构成了一个连续谱:一端是“竞争的”安全体系,这是一种国家否定性地界定相互安全、认为我之所得即他之所失的零和博弈体系。中间是“个体主义的”安全体系,国家对本国安全与他国安全之间的关系比较冷淡。这两种体系都是无政府状态的“自助”形式。另一端是“合作的”安全体系,国家积极地界定相互安全,每一国的安全都被视为全体的责任。[16](P400)温特后来进一步把上述安全体系分别概化为三种无政府文化:霍布斯文化、洛克文化和康德文化。
这表明无政府状态并不一定派生出单一的“自助”体系和安全模式,无政府状态并不必然导致权力政治。
温特无政府状态的第二个特点是它的文化性或社会性。温特的三种无政府体系,关键取决于行为体之间的共有观念,即温特所说的“文化”。[17](P198)文化构成了温特建构主义作为体系理论的体系结构的根本特征。正是在这种意义上,温特把无政府状态称为无政府文化。
温特并不否认权力和利益分配的重要性,但他强调权力和利益之所以有意义,是因为造就权力和利益的观念起了作用。权力分配并不能决定无政府体系的特点,只有观念分配才是决定性的。物质分配只有通过观念因素才起作用;如果观念不变化,即使体系内权力变化,体系性质也不会变化。在此意义上,温特把自己的理论称为结构理念主义。与新现实主义无政府结构经久不变的观点不同,温特认为无政府文化是不断演进的。这构成了无政府文化的第三大特点。
新现实主义结构理论中既不包括无政府状态的进化内容,更不可能包括演进机制,这一理论缺失成为建构主义另一个理论增长点。温特认为无政府文化的演进是可能的。如前所述,不同的自我与他者关系和社会共同观念结构可能建构至少三种无政府文化,而不同的文化主要是由行为体的实践造成的,因而,一个国家新观念的出现可以带来新的实践,从而造就新的文化。温特还考察了国际关系史,他发现尽管无政府文化是“自我实现的预言”,具有很强的保守性,但是在人类历史的大视野中无政府文化在向着非暴力的和平的方向不断演进①。
五、简短评论
上述考察表明,新现实主义的无政府状态假设的理论依据在于把国际政治与霍布斯式自然状态的比较及其与国内政治的比较,而其现实依据在于国际共同政府缺失的事实。这与新现实主义关注冲突、解释冲突的理论取向相一致,但正如许多批评者所言,这种国际体系结构特征的设定使得新现实主义对国际合作和国际政治中的变化因素缺乏解释力。这种不足为相互依赖、国际制度及国际法之于国际政治的意义的研究留下广阔的理论空间。新自由主义在接受新现实主义关于国际无政府状态假设的同时,给与国际合作更多的关注,从而使相互依赖和国际制度的研究成为国际理论中不断增长的亮点。但它与新现实主义一样,把无政府状态作为给定因素,赋予其恒定性。比较而言,建构主义及英国学派注重非物质因素、以演进眼界看待无政府社会的理论进化,更加强调社会建构和国际行为体的实践性。建构主义关于多种无政府逻辑的设定不仅解释了国际冲突的原因,也阐明了国际合作的机理和国际社会进化的可能性,就此而论,建构主义之于新现实主义和新自由主义,与其说是否定和排斥,不如说是借鉴、补充乃至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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