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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北京5月22日电 题:垃圾处理厂不处理垃圾
污染排放户照排放污染——审计调查揭示环渤海部分地区污染问题突出
新华社记者张晓松
审计署22日发布2009年第5号审计结果公告,向社会公布了天津、大连、营口、盘锦、锦州、葫芦岛、唐山、秦皇岛、沧州、滨州、东营、潍坊和烟台等13个环渤海城市水污染防治情况。
审计调查发现,部分地方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投入不足,工业和生活污染还比较突出,对一些小型企业的污染监控由于成本过高而难以实现,水污染防治资金使用效益不高以及海域使用管理粗放等问题突出。
部分地区污染问题突出
审计调查发现,环渤海13市“十五”期间计划投入63亿元建设86座污水处理厂,截至2007年底,还有14.5亿元没有到位,23座污水处理厂尚未开工建设;“十一五”期间计划建设的146座污水处理厂,也有71座未开工建设,仅完成计划投资的21%。
2007年,13个市中有7个市的城市污水处理率低于全国60%的平均水平。与2005年相比,2007年13市城镇生活污水中排放的化学需氧量增长7%。
审计调查的51座已运行污水处理厂中,有18座处理后的水质和污泥不达标,占35%。审计抽查的10座垃圾处理场,有6座将收集的62万吨垃圾简易填埋或露天堆放,占收集总量的31%。
2007年,13市正常生产的180户国家重点监控废水排放企业中有41户废水超标排放,其中35户属于石油化工、造纸和印染等污染物排放大户。一些县乡企业污染依然十分严重。
2007年底,13市的34个经济开发区中,17个未设立环保机构;15个未建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2007年有4000万吨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8%的建设项目未按要求进行环评。
海域监管比较粗放
审计调查显示,目前,我国对渤海海域的用海规模、开发进度等实施规划或计划控制不够,尤其是对一些环境影响比较大的围填海项目的开发利用控制底线还不完备,规模越来越大的围填海活动改变了海岸生态环境,加剧了海洋环境污染,影响了重要渔业资源。
2006年至2007年,由于渤海沿岸一些地方政府拆分项目审批、海洋部门违规批准和用海单位违法使用等,违法违规用海面积达189平方公里,欠缴海域使用金48.7亿元。
审计调查还发现,有的地方和单位对海洋倾倒废弃物的管理比较薄弱。截至2007年底,渤海16个临时性海洋倾倒区中,有7个已超过使用期限而未按规定封闭。个别地方存在政府干预海洋执法、主管部门违规审批倾倒和单位擅自倾倒等问题。
部分资金征管使用不规范
审计调查显示,有的单位排污费、污水处理费征缴问题比较突出。据不完全统计,13市少征排污费和污水处理费5.78亿元,占应征额的15%。其中,主管部门和代收单位违规减免2.95亿元,缴费单位欠缴2.83亿元。
审计调查还发现违规使用资金6.07亿元,占审计调查资金总额76.46亿元的7.9%。由于地方财政对环保部门的经费保障能力不足,污水处理费未按要求纳入财政专户管理,被挪用的5.3亿元主要用于补充环保部门经费和污水处理费代收企业的生产经营。
审计调查排污费补助的471个企业污染治理项目中,有151个未按期完成。如:盘锦市将1611万元排污费平均分配到152个项目,每个项目10.6万元,难以形成治理合力。
由于目前对海域使用金具体用途的规定不十分明确,13市2006年至2007年安排使用的3.44亿元海域使用金中,有2.22亿元返还给用海单位,7072万元用于弥补海洋部门经费,只有5194万元用于海域保护和管理。
2009第4号审计公报:审计署:10省市违规使用支农资金26.93亿元
2009第3号审计公报:促进经济“一揽子计划”贯彻落实情况
2009年第2号审计结果公告
2009年第1号审计结果公告 解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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