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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半多乡镇已进行机构改革 对县乡职责合理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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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5-25 19:03:2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2004年3月,国务院明确提出乡镇机构改革任务,黑龙江等4省先行试点;2009年1月,**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深化乡镇机构改革的指导意见》,乡镇机构改革由试点转入全面推开阶段。

    5年时间,我国已有近2万个乡镇进行了机构改革,占全国乡镇总数的一半以上。加强基层政权建设,着力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创新事业站所管理体制,作为农村综合改革的重要内容,乡镇机构改革让广大农村焕发了活力,使农民群众得到了实惠。

    许多地方以乡镇机构改革为契机,按照权责一致和事权财权相匹配的要求,对县乡权限职责进行了合理划分,实行“乡财县管乡用”的管理方式,理顺了县直部门派驻乡镇的事业站所管理体制,减少了推诿扯皮,提高了行政效能,建立了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基层行政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责任编辑:王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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