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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高院院长称法院会公正审理清洁工拾金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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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5-21 11:42:0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执行的真谛就是兑现!”昨晚8时,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郑鄂做客南方网,与网友在线交流时这样妙言法院执行工作。本次访谈,郑鄂在线回答了网友的20个问题,回应了“裁判不公”“执行难”以及许霆案、深圳机场女清洁工捡“黄金”、“操”字上诉状等网友们关注的问题和热点案件。

    网友提出来就不回避“操”字案

    有网友提出,最近有一个非常热的话题,那就是“操”字案,即有一个当事人因在上诉状的“事实与理由”部分只写一个“操”字,被深圳福田区法院司法拘留15天。网友问郑鄂有什么看法。

    “本来我不准备对此事发表意见,既然网友已经提出来了,我也就不能回避了”。郑鄂回应道:“主要想说两点意见:第一点意见是任何法律问题都应当依照法治原则,遵循法律程序来解决。任何司法诉求都应当依法和理性地表达。第二点意见是司法权威的树立既需要全社会的共同监督,也需要全社会来共同维护,如果社会认为司法没有什么权威不权威,想损害就损害,那么,受损害的不仅是司法权威,而是法治的社会基础,最终受害者肯定是社会大众。”

    梁丽案力争产生良好社会效果

    谈到公正司法的时候,网友“喵喵”提出,深圳机场女清洁工梁丽捡到14公斤金饰将面临刑罚,很多人将这个案子跟许霆案比较,法院在审理诸如此类的案件时,如何保证做到司法公正?

    郑鄂说,这个案件还在公安机关侦查阶段,还没到法院来。任何案件都必须依据事实和法律,并经过审判之后才能下结论。类似这样的案件今后可能还会有,请网友相信,只要案件起诉到法院,法院一定都会严格按照“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公正审理,力争做到既依法裁判,又能产生良好的社会效果。

    许霆案曾经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一时间闹得沸沸扬扬。从法院审判的角度,也要从中吸取一些教训。郑鄂表示:“我个人认为,这个案件给我们的主要启示就是:对同一性质、不同形式的犯罪行为的社会危害性的大小要区别对待,准确、客观地进行分析判断,这样才能做到罚当其罪,社会上也比较容易接受,这样办案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就能较好地统一起来。”


      执行工作的真谛是“兑现”

    “执行难”也成为网友们关心的一个热点。郑鄂回应网友说,“执行难”的成因十分复杂,单靠一两次清理活动很难彻底解决。

    郑鄂强调,对法院来说,执行工作的真谛就是“兑现”,就是要尽最大努力,把判决书确定的“纸上权益”变成现实权益,实实在在地实现社会公平正义。郑鄂还表示,在今年全国“两会”上,自己就提交了一份加快制定强制执行法的议案,希望国家尽快从法律层面上为解决“执行难”扫清障碍。

    对于执行队伍中出现的一些问题,郑鄂院长再次袒露真诚本色,不回避,不袒护,承认确有一些干警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意识还不强,“乱执行”和“消极执行”现象还不同程度地存在,甚至还有个别徇私枉法的现象,并表示正在积极深入调研,争取通过完善制度、加强监督,尽快解决这些问题,努力破解“执行难”。 (责任编辑:方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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