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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卫组织流感毒株共享协议谈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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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5-18 11:20:3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世界卫生组织各成员代表关于共享甲型H1N1流感病毒毒株的谈判16日结束,由发达地区成员和发展中地区成员组成的两大阵营未达成协议。
  双方争议焦点集中在利用共享病毒样本研制出的疫苗是平价提供给各成员,还是按普通药品模式申请专利。
  未出协议
  这一谈判在世界卫生组织日内瓦总部开展,一共谈了两天。谈判结束后,组织方发表一份声明,宣告谈判取得一些进展,但没有达成协议。
  声明说:“这一谈判在分享流感病毒样本和获取疫苗等成果的主要方面取得成果,但一些关键部分仍需继续协商。”
  所谓关键部分,指的是各成员共享病毒毒株样本,能否确保发展中成员平价获取疫苗。
  各成员代表同意,将已经取得的成果和达成协议的主要障碍提交给下星期召开的世界卫生大会讨论。世卫大会是世卫组织的最高权力机构,每年举行一届。
  由于流感变异速度较快,分享病毒毒株对研发疫苗极为重要。世卫组织总干事陈冯富珍15日在会议开幕时说:“我们眼下的危机可能影响全球。世界现在最紧急需要的就是尽可能全面的信息。”
  障碍何在?
  阻止两大阵营达成协议的主要障碍是各成员如何获取疫苗。世卫组织希望,世界各国实验室和各制药公司都能获取病毒样本,方便它们研制疫苗。
  发展中成员希望以低廉价格获取疫苗,尤其是当发展中国家或地区提供病毒样本时。以美国为首的发达成员认为,应按药品的商业运作流程操作此事,为疫苗申请专利,确保制药公司有利可图。
  类似争议早已有之。2006年,美国疾病控制和预防中心为一种新型流感疫苗申请专利,次年将其在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登记。这种疫苗开发时使用了2005年获取的病毒基因,来自印度尼西亚一名H5N1型高致病性禽流感死者。印尼2007年拒绝继续共享禽流感病毒样本,除非发展中国家能得到低价获取疫苗的保证。
  流感病毒样本如何转移原先也有争论,发展中成员希望达成全面样本转移协议,受到发达成员反对。发达成员最终基本同意,涉及此次流感的生物材料通过世卫组织渠道转移,知识产权原则不再适用。
  疫苗生产
  全面毒株共享尚未达成协议不代表疫苗生产就此停滞。眼下,一些出现甲型流感确诊病例的国家已开始为风险评估和生产“种疫苗”共享病毒样本,为大规模生产疫苗做好了准备。甲型流感“种疫苗”正由美国疾病控制和预防中心研制,有望在几周内制成。
  除此之外,世卫组织也就此采取了一些措施。主持共享毒株协商的澳大利亚卫生官员简·霍尔顿说:“现实情况是,这一(毒株共享)体系总会建成,相关领域的一些工作已经开始。”

  如果要大规模生产甲型流感疫苗,各大制药公司可能将削减季节性流感疫苗生产,以提高甲型流感疫苗产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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