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学与国际关系论坛

 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扫一扫,访问微社区

查看: 22|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河北推人才居住证制度 申领者享城镇居民待遇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09-4-28 10:19:2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据新华社电 (记者杨守勇)对于符合条件又不愿意将户口转入河北城镇居住的专业人才,今后将可以申领具有城镇居民平等待遇的“人才居住证”了。这是河北省政府27日正式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深化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中规定的具体内容。
  据介绍,河北将要实行的“人才居住证制度”中,所要求的人才的范围包括,拥有研究生以上学历、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高级技师职业资格即可,以及规模企业和骨干企业主要负责人,不愿意转入户口的,可到县(市、区)级公安机关办理“人才居住证”,享受城镇居民同等待遇。同时,河北实行高校毕业生先落户后就业政策,毕业未满三年的大专以上学历毕业生,与人才交流中心签订代理协议的,可在择业前在设区城市市区办理落户手续。

  河北的《意见》还明确提出,通过改革户籍管理制度,大力引进省外人才到河北省城镇落户:在河北省城镇就业、经营、投资并有稳定住所的人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准予申请人本人、配偶及未成年人子女落户:一是被省城镇企事业单位聘用的高级以上职业资格的,二是农民工中市级以上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及其他有突出贡献的,三是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的,四是在当地投资、纳税达到一定数额的(具体数额由各设区市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为支持户籍管理制度改革,河北完善了相关的配套政策,特别是在子女义务教育、医疗保障、劳动保险等方面加强了改革,并加强农民工职业资格鉴定和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评选工作,使农民工能够及时取得进入城镇落户的条件。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微信微信
收藏收藏 转播转播 分享分享 分享淘帖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小黑屋|中国海外利益研究网|政治学与国际关系论坛 ( 京ICP备12023743号  

GMT+8, 2025-8-22 03:05 , Processed in 0.109375 second(s), 25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