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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大厦炒掉工会主席太荒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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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4-24 13:13:1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五一”国际劳动节将至,当了9年工会主席的刘泳仪却面临在4月30日被“炒鱿鱼”的局面,她的工作单位——广东工会大厦是省总工会的直属机构。刘泳仪认为,被炒的主要原因是“为员工维权得罪资方”,但资方却表示,刘泳仪工作存在严重失职。(4月23日《广州日报》)

    这些年工会主席被炒的新闻听过不少,这则新闻却独具黑色幽默意味。工会大厦是广东省总工会的直属企业,相信工会大厦的老总,不会不清楚“工会是干什么的”,“工会主席任免程序又是怎样的”。但就在省总工会的眼皮底下,资方硬生生地不按规则把工会主席给炒掉了。不禁令人感叹,连工会企业的工会主席都是过河的“泥菩萨”,现实中有多少企业的工会主席连“泥菩萨”都不是呢?

    刘泳仪被“炒鱿鱼”,究竟是因为为员工维权得罪了老板,还是其工作严重失职,不是听谁的一面之辞就可以得出结论的。但必须指出的一点常识是,老板是没资格直接辞退与罢免工会主席的。《工会法》规定,工会主席、副主席任期未满时,不得随意调动其工作。罢免工会主席、副主席必须召开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讨论,非经会员大会全体会员或者会员代表大会全体代表过半数通过,不得罢免。刘泳仪的主席任期是到2011年2月,很明显,在这期间不经任何法定程序的直接罢免与辞退,都是于法有违的。

    刘泳仪的困境,其实是缺乏独立性的工会组织在企业中尴尬生存的一个缩影。工会是干什么的?当然是为“工人说话”,争取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作为工会的领导者,工会主席应该有为员工争取权益甚至站在资方对立面的勇气。但另一方面,由于缺乏体制与资金的独立性,依附于企业生存的工会组织履行维权职责的能力是非常弱的。说通俗点,你工会主席的工资都是老板发的,你还敢为说职工的利益说话吗?

    也正是由于工会缺乏独立性,多少企业工会成为了可有可无的花瓶摆设?多少企业老板可以不按工会法规,肆意指派或罢免工会领导?多少工会主席与老板沆瀣一气,不做员工利益的捍卫者,反成了偏袒老板利益的帮凶?当然也有异类,但这些员工利益捍卫者的遭遇通常只有一个——被解雇。


    “刘泳仪被炒”事件,是工会主席尴尬的生存状态的一个切面,而更意味深厚的是,我们的工会组织虽然世界规模最大,但在强势的资本面前仍然很无力,甚至连工会章程法规也成了任人扭捏的橡皮泥。在劳资冲突紧张的今天,加强工会维权力度,提升处于弱势地位的劳动者的话语权非常迫切。而要让工会“硬”起来,就必须改变其依附于企业的现状,在组织上与财务上保证其独立性。当有一日工会主席不再靠企业吃饭,背后又有上级工会以及全体员工的支持,为维护员工利益敢于向老板叫板的底气,无疑会更足。     (责任编辑:牟修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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