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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考生须在考前一周内,持本人有效证件(身份证、军官证或护照)及学历和学位证书原件(非应届硕士生)或研究生证(应届硕士生),到所报院系研究生教务办公室进行资格审核,审核通过者方可领取准考证。
领到准考证后,应提前了解考场位置及周边交通情况。
二.考生应在每科开考前15分钟(外语考试8:10入场,8:20停止入场),凭准考证进入考场,对号入座。入座后将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军人身份证件、护照)放在桌面左上角,以备查对。
三.考生进入考场除考试必需的文具,如钢笔、圆珠笔、签字笔、铅笔、橡皮、绘图仪器,以及准考证上注明可以携带的用具以外,携带任何书刊、报纸、稿纸、资料、通讯工具(如手机、对讲机等)或有存储、编程、查询功能的电子用品均属违规行为。
四.开考时间以统一信号为准,不到开考时间,考生擅自拆启试题袋,以违规处理。
五.考生在答卷上做任何标记,此答卷作废。
六.考生答题必须使用蓝色或黑色墨水的钢笔、圆珠笔或签字笔书写,涂写答题卡须使用2B铅笔。字迹要工整、清楚,填涂要规范,不得使用涂改液。答案必须写在答卷纸或卡上,书写在试题或草稿纸上一律无效。
七.考生如遇试题分发错误或试卷字迹模糊,可举手示意。其它问题不得向监考人员询问。
八.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入场。开考60分钟后,才准交卷出场。
九.考生在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不准吸烟。考试期间,考生如离开考场,必须交卷,其考试即告结束。考生交卷后,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谈论。
十.考生必须严格遵守考场纪律,交头接耳、偷看、夹带、抄袭,或者有意让他人抄袭答题内容,接传答案或者交换答卷等均属违规行为。对考试违规及其它违反考试纪律的考生,我校将通知其所在单位并根据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十一.考试终了时间到,考生应立即停止答卷。按照监考人员的要求,整理好试题、答题纸、答题卡,经监考人员逐个收取、核查无误,并宣布考生可以离开考场后,方可逐一离开考场,试题、答题纸、答题卡和草稿纸不准带离考场。
十二.考场按照外语考试不同语种安排,详见考场分布表。外语考试考生无需自带听力设备。同等学力考生加试安排在专业课考试后;复试安排见各院系的通知。
北京大学研究生院
2007年3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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