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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梧州传销命案主犯终审执行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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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4-20 11:11:0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中广网南宁4月20日消息(记者张江元 梧州台谢大明) 4月17日,梧州市中级法院依法对一起因为传销引发的命案主犯程晓平执行死刑。

  据法院查明,程晓平是重庆市长寿区人,今年41岁,初中文化,2006年经人介绍到梧州市加入了传销组织,从事传销活动。他看见传销人员在加入传销组织时,都要交纳所谓购买传销产品的“申购费”,便与同伙密谋抢劫传销组织召开“申购会”时收集的“申购款”,并回重庆找来其他5名同伙到梧州帮手。
  2006年10月22日,程晓平一伙得知当天下午1点左右,传销人员将在梧州市大学路的宏发大厦8楼召开“申购会”,决定实施抢劫。做好了一切准备后,安排4人潜伏在宏发大厦的楼梯间伺机作案。下午2点左右,当传销组织骨干姚某某、付某某收集“申购款”后走下楼,经过大厦四至一层楼梯时,程晓平的同伙持电棍、刀具等将姚某某捅伤致死,将付某某捅伤,当场抢走现金8万元。事发后,程晓平一伙四处逃窜。2006年10月26日,程晓平被警方抓获。到目前为止,除1人还在逃外,所有案犯都已归案并被判刑。
  梧州市中级法院对此案审理后以抢劫罪依法判处程晓平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程晓平不服,提出了上诉。广西自治区高级法院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并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其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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